喝开水会死,洗脸也会死
[ 陈中华先生 ] 于2010-04-09 12:37:29 上帖 http://bbs1.people.com.cn/postDetail.do?boardId=2&treeView=1&view=2&id=98893969
荆楚网4月9日报道 荆州市公安县一名在押男子离奇死在该县看守所。警方称,昨天下午,事主尸体已火化。
据介绍,死者姓薛,现年54岁,生前和家人住在公安县斗湖堤镇,无固定工作。薛某有偷盗自行车作案前科,曾于去年被当地警方拘留过。
上月20日左右,薛某“重操旧业”,在该县杨厂镇一家超市前偷盗自行车时,被附近的监控录像摄下。杨厂镇派出所约在案发4天后,通过监控录像,将薛某捉拿归案。
薛某在派出所留置一天后,被处行政拘留15天,羁押该县看守所内。薛某被发现离奇死亡的时间在其即将解除羁押几天前的本月7日。
据介绍,7日早7时许,有人在看守所羁押薛某的“号子”外洗脸台前,发现了已经身亡的薛某。
当天中午,家属就得到了薛某死亡的通知。案发后,当地公、检、法机关迅即成立联合调查组展开调查。
此间有网上消息称,有死者的家属前往殡仪馆看薛某尸体时,发现薛某“身无片缕,口、耳、鼻中都有血迹”,遂怀疑薛某死前曾“挨过打”。但昨晚10时许,公安县公安局相关人员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经公、检、法联合调查组法医鉴定,在薛某尸体上未发现相关痕迹,认定薛某系溺亡,而网上的上述消息已被删除。
公安县警方有关人士称,薛某系溺亡在洗脸台水池里,经联合调查组介入后,昨天下午5时许,死者家属“主动”将死者尸体拉去火化了,事情已得以“圆满解决”。
据有关人士说,警方为此给死者家属支付了30万元钱,但当晚警方相关人员说对此并不知情。
据了解,薛某育有两个儿子,此前均在外地打工。
2月16日,江西九江市修水县看守所在押的犯罪嫌疑人陈绪金突然死亡。警方先是称其系上厕所时摔倒猝死,后医院诊断死于心肌梗塞,尸检报告又鉴定其死于多种慢性病导致的“心、肺等多器官系统功能衰竭”。而家属怀疑他是被打死的。目前,修水县看守所所长已被免职。
疑犯“猝死”看守所厕所,这可不是第一起了。据我从媒体报道中获知,2009年就发生过三起“厕猝死”事件。
2009年5月3日,正在内蒙古达拉特旗公安局接受讯问的犯罪嫌疑人王某突然死亡。据警方介绍:“5月3日晚上11点,犯罪嫌疑人在民警的看护下去了卫生间,在民警向递送手纸时嫌疑人突然猝死,经过旗公安局的法医和达拉特旗人民医院的抢救,嫌疑人于3日晚上11时30分确认死亡。”
34岁的邓永洪,因盗窃轿车被捕,在福建省厦门市第二看守所羁押半年。2009年4月25日,邓永洪在监室厕所内小便时突然昏倒,经过17天抢救无效死亡。家属怀疑死者生前曾经遭过殴打。
2009年12月2日,涉嫌网络合同诈骗的疑犯叶欢死亡。警方向家属介绍,12月2日傍晚6时03分,叶欢在看守所上厕所时突然昏倒,民警立即用警车将他送往湖北省大冶市人民医院,因抢救无效,叶欢于傍晚6时50分许死亡。
犯罪疑犯人关进看守所时是要经过身体检查,发现身体患有严重疾病者必须加以治疗,或让家属取保候审进行保外就医。对身体疾病不严重者,公安机关就不大引起注意了。
看守所本是最安全的场所,里面有警察保护,外面还有武警站岗。疑犯被关了进去,也就有了双重安全保障。但是在现实中,有的看守所(派出所)竟然会成为疑犯的“鬼门关”,有些疑犯进去时间也不长,不是“躲猫猫”死了,就是“喝开水”而亡,抑或是做恶梦、洗澡、上厕所而丧。
我作过不完全的统计,疑犯在看守所(派出所)离奇死法至上有十种以上。真是千奇百怪,无奇不有。但归结为一点,疑犯的死法,与刑讯逼供、牢头狱霸、患病没及时治疗有关。
在法院没有作出有罪判决前,犯罪涉疑人并不是罪犯,合法权利法律是要予以保护。既使法院作出了生效判决,认定他们是罪犯了,他们的合法权利,同样是受到法律的保护。且不要说得到国家法律保护,而且还要得到联合国相关公约的保护。
尊重每一个国民的基本人权,这是世界所公认的基本原则。但愿执法者能从人权高度,保护好被羁押人员的基本权利。羁押场所人员的死法,可不能再去“创新”了。
北京中美联合国际疑难病研究院院长陈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