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什么样的管理者,就有什么样的国企(央企)。。。。。。。

来源: 主要矛盾 2010-03-24 04:13:50 []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4848 bytes)

有什么样的管理者,就有什么样的国企(央企)。。。。。。。

据香港信报报道:国务院国资委分配局局长熊志军周六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年会的间隙,对媒体围着追问国企进军房地产业争夺地王的问题时说:“国企现在受夹板气,央企不挣钱,被批效益不好;挣钱了,又说不顾社会效益,那么国企到底该怎么定位?“他认为:如果把国企定位为经济组织,国企进入利润高的房地产行业,无可厚非;如果把国企定位为社会公共服务组织,那么应该给予相应的支持。

稍微看一下熊志军先生的言论就不难看出以下几点:

1.很明显熊志军先生已经成为了国企(央企)的代言人,国企(央企)通过熊志军先生将他们在进军房地产争夺地王的想法反映了出来。

关于国企(央企)他们的这种想法本身的对错我将在后面讨论,但熊志军先生代国企(央企)表达想法的做法显然是不妥的。这种行为说明身为资委分配局局长熊志军先生自己本身就没弄明白自己的工作角色。国务院国资委是什么机构?它是受人大委托代替全国公民来监督和管理国营企业(包括中央企业)的机构。它肩负着全国人民的责任和托付。而不是国企(央企)的代言人更不是被管理机构利益的诉求人!现在有两点应该是明确的:(1)全国人大已经通过批准温家宝的政府工作报告作出明确的决定:抑制房地产价格的高速增长。(2)部分央企争夺地王推动了房价的上升。违背全国人大所代表的人民的意志。在这种情况下身为国资委的工作人员竟然还出来成为国企(央企)的代言人显然是站错位的行为,是自己位置的错失,也是没有充分认识自己职责的行为。更令我们深思的是在我们看到有报道称一个国企的查表工年薪10万时却不见他出来代言。

更深一步说除了国务院国资委,国企(央企)就没有发言人了吗?事实完全不是!我们可以轻而易举地知道都有那些国企及央企的领导人本身都是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国企(央企)可以有委屈,也可以有诉求,但这些委屈和诉求是完全可以通过它们在人大和政协的代表委员反映到两会上。由全国人大来决定是否进行调整。但我们在两会期间却没有看到类似的提案。换句话说就是在人大和政协的会议上国企(央企)并没有提出他们的诉求,而在两会结束后擅自行为,破坏人大的决议。


2.“央企不挣钱,被批效益不好;挣钱了,又说不顾社会效益”。

国企(央企)是国家按照自己发展的特定需要,由全体人民投资政府组建的企业。如果这样的企业不去做政府希望他们做的本行而擅自转做其他行业,国企(央企)成立的意义就没有了。那全国人民要国企(央企)来做什么?诚然国企(央企)必须要挣钱,但人民必须知道它们挣的是什么钱,如果它挣的钱违背的人民的意愿,损害了人民的利益。那它们的赚钱行为就是可耻的。因此国企包括央企就应该在他们自己的经营的范围内为全国人民挣钱。因为国家和政府已经给了它们太多的优惠条件了。这种优惠程度高到甚至动用了军队警察等国家机器(这点我将在后面说明)。在这种情况下,国企(央企)在它们自己的领域如果还是挣不到钱,我们就可以想象在这样的企业中有多少因素制约了赚钱。低效率?人浮于事?超高薪待遇?腐败?还是。。。。。。将央企挣钱和社会效益对立起来是很可怕的,背后的潜台词也很耐人寻味。不得不让人多想,这到让我想起一句可以与之媲美的话:“你是代表党,还是代表人民?“


3.“如果把国企定位为经济组织,国企进入利润高的房地产行业,无可厚非;如果把国企定位为社会公共服务组织,那么应该给予相应的支持”

首先通过这句话,我们可以清楚地知道身为国务院国资委分配局局长熊志军先生连被自己管理和监管的对象是什么性质都没弄清楚,就当上了局长成为了国务院国资委的工作人员了行使起人民赋予他的权利了。这很可笑!

其次在来看看上述这句话是什么意思?这句话的意思很明白就是说:如果不要国企(央企)进入房地产市场就必须给予它们更高的优惠,更多的利益。什么叫“那么应该给予相应的支持”?显然熊志军是代表国企(央企)向全国人民提出要求更多的优惠。难道人民给国企及央企的优惠还不够多吗?从大处说大家可以查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是从什么时候才将“保护私有制”的条款写进去的?在这之前做为公有制的国企及央企却一直受到宪法的保护,而私有和所谓的民企则没有。从经营上来说国企及央企的很多经营一直是垄断经营,自己一家独站整个中国市场。这种垄断是强制性质的,强制手段甚至是动用国家机器(军队,警察等)来维护垄断。就拿这次夺得地王的中国烟草来说,除了国营谁能经营?擅自贩卖烟草是要承担刑法责任的!另一个地王则是经营武器的,在中国谁可以制造武器?谁可以出售武器?请问哪个民营企业可以干这个而不被警察甚至解放军光顾?再说小一点,从中央到地方所有部门都在给国企及央企开绿灯,国企和央企有着民营企业不可比拟的关系和资源。再往小一点说,在国企(央企)中担任领导人就是一种保证,因为他们是有级别的,是在政府体制内的人员。一旦企业经营不好或出现什么问题都可以换个地方或换到政府部门里再继续干。你可以不必因为考虑自己的饭碗而踏实地工作。民企可以吗?民企一旦赚不到钱就意味着破产,不管你是老板还是什么都要失业。我们却从来也没有看到过因为经营不善而失业的国企或央企老总的报道。说到最小了,在国企(央企)内员工不但不会担心自己是否能拿到工资而且还可以拿到比社会人员更高的工资。难道这样的优惠条件还不够吗?我不知道除了这样的优惠之外熊志军及其背后的国企及央企们还要什么?!以进不进房地产行业来向全国人民提出更高的要求,这是要挟!非常令人不能理解的是进入房地产业这件一行为本身并没有得到国企(央企)的主人-----人大的批准,现在却被拿来反过来要挟起人民了。岂不是怪事?

通过以上几个方面,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一个国资委官员对待国企(央企)的态度。使我们更加深刻地了解了俗话所说的:“有什么样的管理者就有什么样的企业”这句话。国企,央企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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