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招聘“美国中田纳西州立大学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和汉语教师的公告
原作者:国际处 发布时间:2009-12-21 15: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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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家汉办批准,由我校合作建设的美国中田纳西州立大学孔子学院(简称MTSU孔子学院)将于2010年春正式开学。为适应MTSU孔子学院开展汉语和中国文化教学的需要,不断提升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保证MTSU孔子学院健康发展,现就公开招聘MTSU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和汉语教师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一:MTSU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及后备院长。
MTSU孔子学院中方院长是学院教学与学术负责人,全面负责MTSU孔子学院的教学和学术工作。
(一) 招聘人数:院长及后备院长各1 名。招聘时按1∶2确定人选并派往孔子学院总部指定的培训院校受训。
(二) 任职条件
1、热爱孔子学院工作,对促进中国与所在国的友好交往具有高度使命感。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位学历,系我校正式在编人员(含身体条件许可的退休教师)。
3、须具有在外国学习、进修培训、工作和生活的经历,能熟练运用所在国通用语言。
4、具备应有的教学管理经验。
5、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和组织动员能力。
6、具有较强的公关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工作职责
1、遵守《孔子学院章程》。
2、掌握所在机构的资金管理规定和熟悉《孔子学院总部资金管理办法》。
3、在本校“汉语国际推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支持与协助下,拟订孔子学院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预决算等。
4、拟订本孔子学院人事和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与MTSU安排的院长密切配合,做好孔子学院人员和财务管理。
5、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包括有关协议、理事会议纪要、年度计划和总结、重要信函等;学生、教师等人员档案;固定资产登记和票据;宣传材料、活动图片、媒体报道等。
6、设计各类课程方案,制定招生简章,组织教学考核、评估及师资培训。
7、制订市场开发方案。
8、开展中国语言文化推介活动。
9、负责向孔子学院总部汇报工作,每半年提交一次工作简报,按照总部要求,及时报告重大活动情况和总结。
9、开展当地语言政策和汉语需求情况调研。
10、与当地政府、学校、企业、社团、媒体等进行交流与合作。
11、参加孔子学院大会并按要求提供交流材料。
12、参加所在孔子学院理事会,并根据需要提议召开临时理事会。
13、了解孔子学院总部所属各处室业务与职能,熟悉总部资源及申请程序,包括图书教材、教师和志愿者、汉语考试考点、国际汉语教师能力认证考点、孔子学院奖学金、夏冬令营、专家巡讲团和展演团等。
14、能熟练使用英语,并能用英语讲授中国文化、中国历史、中国外交、中国政治、中国经济、中国社会或中国法律等相关课程当中的一种,还要有海外工作、学习或进修培训的经历。
(三)待遇
参照国家汉办[2008]209 号文的精神,在外工资由汉办支付(可上网查询《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2005年9月12日),我校为派往国外孔子学院工作的中方院长保留基本工资和固定岗位津贴。
在外工作期间,免于参加校内教学考核,适当减免科研考核。派出时已达到退休年龄的,可暂缓退休,派出时距退休不足一个聘期,且派出期间完成工作出色、表现特别优秀的,退休前参加岗位聘用时可优先考虑或适当放宽其岗位任职条件。已退休的教师,派出期间按在职教师兑现工资待遇。
(四)任期:最短一年,一般两年。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应聘者,请填写报名表(请务必注明有效联络方式),并请将个人简历、学历学 位证明、外语水平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及免冠1寸照片送至下沙校区行政楼601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留学生办公室(电话:28869670,联系人:张玲)。
(五)招聘与派遣的基本程序
1、报名截止日期:2009年12月31日。
2、面试时间:2010年1月10日前,由学校汉语国际推广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面试。
3、考试与培训:学校从报名者中选出2名候选人,按程序报国家汉办;根据国家汉办的统一安排,候选人参加国家汉办组织的考试;
4、通过国家汉办组织的考试后,待派遣的中方院长参加国家汉办组织的培训;
5、培训结束,经考核合格后,2010年春季派出(后备人员根据需要,原则上于 2011年春季派出)。
二、招聘岗位二:MTSU孔子学院汉语教师
根据MTSU孔子学院教学工作的需要,招聘汉语教师3-4名,按1∶2 确定预备人选并派往孔子学院总部指定的外派汉语教师培训院校接受培训。
(一)岗位职责要求
1、遵守《孔子学院章程》和孔子学院总部有关规定。
2、遵守MTSU孔子学院所在国——美国的有关法律,尊重当地风俗习惯,努力树立MTSU孔子学院教师的良好形象。
3、遵守MTSU孔子学院有关管理规定,接受MTSU孔子学院院长的领导。
4、热爱本职工作,积极承担MTSU孔子学院教学工作,按时完成教学任务。
5、按照学院要求,积极参与MTSU孔子学院开展的汉语言文化推广活动及其它相关工作。
(二)任职资格条件
1、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欢迎本校相关专业在读研究生踊跃报名)。
2、语言教师普通话要达到国家二级甲等或相当于二级甲等的水平。
3、具备较强的英语“四会”能力。
4、具有汉语作为外语教学、课程设置、教学评估、教师培训等方面的能力和经验。
5、具有熟练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并服务于教学的能力。
6、了解和掌握中国文化基本知识和当代中国概况,具有良好的文化活动策划与组织能力。
7、身心健康,诚实、正直,性格开朗,具有良好的沟通和交往能力。
8、爱岗敬业,具有团队精神。
(三)待遇
参照国家汉办[2008]209 号文的精神,在外工资由汉办支付(可上网查询《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2005年9月12日),我校为派往国外孔子学院工作的在编教师保留基本工资和固定岗位津贴。我校在读研究生须妥善处理好本人的学业后方可派出。
非本校正式在编人员,除按国家汉办规定取得相应的待遇外,我校参照本校同类正式在编教师的基本工资和固定岗位津贴标准,在完成教学任务回国且经考核合格后一次性发给。
在外工作期间,本校正式在编教师免于参加校内教学考核,适当减免科研考核。派出时已达到退休年龄的,可暂缓退休,派出时距退休不足一个聘期,且派出期间完成工作出色、表现特别优秀的,退休前参加岗位聘用时可优先考虑或适当放宽其岗位任职条件。已退休的教师,派出期间按在职教师兑现工资待遇。
(四)任期:最短一年,一般两年。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应聘者,请填写报名表(请务必注明有效联络方式),并请将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明、外语水平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及免冠1寸照片送至下沙校区行政楼601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留学生办公室(电话:28869670,联系人:张玲)。
(五)招聘与派遣程序
1、报名截止日期:2009年12月31日。
2、面试时间:2010年1月10日前,由学校汉语国际推广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面试。
3、考试与培训:学校从报名者中选出10名候选人,按程序报国家汉办,参加国家汉办组织的入围考试;
4、通过国家汉办组织的入围考试后,待派遣教师根据国家汉办的培训计划参加相应的培训;
5、培训结束,经考试合格,2010年春季派出3-4人(其余合格教师则根据 MTSU孔子学院的需要,陆续派出)。
特此通知。希全校各学院、部门积极动员、推荐有条件的教职工和在读研究生申报,也欢迎社会各界有条件者申请。
杭州师范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人事处
2009年12月18日
孔子学院好样的,章程将遵守当地法律放在重要位置上。
本帖于 2010-03-23 13:55:33 时间, 由超管 论坛管理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