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到底是什么东西?

信访的基本假设就是自上而下的行政干涉高于司法。那么还要司法干什么?撇开司法还谈什么正义?

我不反对常设的特别监察机构处理司法公正司,比如法特派员制度。但是,这些特别机构是在现有法律框架内,而不是在其外。信访制度的问题是,信访人和处理机构对结果的预期完全不一样,而信访政策和条例又没有明确定义信访的评估标准,因此也不可能起到预期的作用,只能导致上访者一次次失望,去了又来。因此,为信访立法确实是必要的。

但听到有位人代先生提议为上访者定罪,我看他是喝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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