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宋勇严重违纪被双开(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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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大副主任宋勇(资料图)

日前,中共中央纪委对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宋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

经查,宋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违反规定收受礼金。

宋勇的上述行为严重违纪,其中有的问题已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宋勇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附:宋勇简历:

男,汉族,1955年1月12日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

1972年12月为盘山县古城子乡知青,团委副书记;

1974年9月在盘山县革委会知青办工作;

1980年1月任共青团辽宁省委组织部班干事;

1983年8月在辽宁省委党校学习;

1985年7月任朝阳市龙城区西大营子镇党委副书记;

1986年5月至1987年7月任朝阳市双塔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1987年8月至1988年5月任共青团辽宁省委办公室副主任;

1988年6月至1989年11月任共青团辽宁省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

1989年12月至1994年5月任共青团辽宁省委副书记、党组成员;

1994年6月至1997年10月任盘锦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1997年11月至2002年3月任盘锦市委副书记;

2002年4月开始担任朝阳市委副书记、朝阳市人民政府代市长;

2003年1月担任朝阳市委副书记、朝阳市人民政府市长;

2004年3月担任朝阳市委书记。

2008年1月起任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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