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各国反腐:瑞典官员“赤裸”生活240年

自从240多年前瑞典首创官员财产透明制以来,这个“治官之术”就被世界多国仿效。时至今日,全世界已有近百个国家和地区建立起了这项制度,既包括美国、英国等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也包括泰国、尼日利亚这样的发展中国家。在国外,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被称为“阳光法案”或“终端反腐”,许多国家都已建立了比较完备的制度。

  国外一些国家是如何通过法律制度来预防与控制腐败的,尤其是如何通过建立财产申报制度以及开展行政伦理立法,来约束和规制公职人员接受吃请、礼品、馈赠等行为,是当前国内普遍受到关注的话题。

  瑞典:

  瑞典是世界上最早开始推行官员财产登记制度的国家。早在1766年,瑞典公民就取得了查阅所有官员财产和纳税状况的权利,任何公民都有权查看首相的财产及纳税清单,这个制度一直延续下来,迄今已经240多年。后来,瑞典规定包括公职人员在内的所有公民和团体,都必须向税务部门公开自己的财产和收入明细,并接受所有人的查询。不少瑞典官员自我解嘲说,自己处在一个“赤裸地生活着”的国家。

  任何一个瑞典公民都有权查阅任何官员、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甚至王室成员的资产和纳税情况。为了限制政府对信息的自由裁量权,瑞典还制订了《保密法》,详细列举哪些信息属国家机密,从而避免了相关部门以“国家安全”为由向公众隐瞒信息。

  1995年10月,时任瑞典副首相萨林用公务信用卡购买了几十克朗的巧克力,此事被一位认真的瑞典记者一直追查到银行,并调出了萨林的全部刷卡消费记录,指责她“挪用公款”,最终迫使其引咎辞职。

  不止瑞典,北欧国家普遍推行政府官员财产申报、登记和公布的制度,以及储蓄消费实名制。长期以来一直被评为最清廉国家的芬兰、瑞典、丹麦等北欧国家,之所以能创造出令人惊叹的廉政奇迹,不仅在于其社会收入差距较小、社会保障完善发达、公务员待遇优厚,更在于其近乎苛刻的防腐、反腐制度。

  俄罗斯:

  从1997年,俄罗斯总统叶利钦颁布总统令规定国家及地方官员必须申报财产,俄罗斯至今已用了12年来逐步推进这项制度。12年间,来自俄官员阶层的阻力没有断过。因此这套制度虽建立起来,但落实情况却大打折扣。

  2007年10月,俄中央选举委员会发现了112起国家杜马议员候选人财产申报不实的情况,其中一名候选人在填写申报表时,竟然“忘了”写上拥有的私人直升机。

  当俄政府试图进一步推进官员财产申报时,却遭遇了更强大的阻力。2008年4月,大部分国家杜马议员拒绝审议包含将申报对象扩大到官员配偶及子女内容的《反腐败法》草案,因为他们要“维护宪法赋予公民”的隐私权。时任俄教育和科学部长的富尔先科还对媒体抱怨说,国家机关本来就没有多少吸引力,对那些希望从政的老实人来说,要求官员家属申报收入“将成为又一道障碍”。

  美国:

  鉴于1972年“水门事件”的教训,美国1978年颁布了《政府官员行为道德法》,该法案1989年又被修订为《道德改革法》,成为美国财产申报制度的蓝本。该法规定财产申报的对象包括正副总统、国会议员、联邦法官以及行政、立法和司法三大机构的工作人员。纳入范围的人员必须在任职前报告自己及其配偶或受抚养子女的财产状况,上任后须按月申报。

  美国法律还对官员收受礼物做了明确的规定,包括政府雇员不能从外国接收超过“最低价值”的礼物。如政府雇员收到的礼物价值超过335美元,就必须申报上缴。

  去年年底,伊利诺伊州州长布拉戈耶维奇意欲出卖因为奥巴马当选总统而空出的参议员职位,结果“偷鸡不着蚀把米”,不仅被州议会弹劾下台,还面临刑事指控。

  新加坡:

  新加坡同不少北欧国家一样,实行高薪养廉制度,其总理的年收入高达200多万美元,是美国总统的5倍、日本首相的7倍。但“高薪”背后,更有着严密的防腐、反腐制度。较之美欧,新加坡的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更为全面和深入。该国法律规定,上至总理,下至刚入职的普通公务员,全部纳入财产申报范围。

  新加坡对公务员接受礼品、礼金、馈赠的规定十分具体翔实。新加坡的《公务员纪律条例》中明文规定,不能接受公众人士的礼物和款待;因公务接受的礼品必须如实报告,礼品价值超过50新元必须交公,否则将视同贪贿而受到严惩。新加坡《防止贪污法》规定,对犯有贪污罪的人除没收其全部非法所得外,还要处以罚金或判处5年以上7年以下的监禁。

  日本:

  笔者有幸作为国际交流员被派往日本群马县馆林市政府挂职一年,因而得以了解日本公务员财产申报与公开制度的相关情况。

  日本内阁最早的资产公开始于1984年的中曾根内阁。1992年通过了《为确立政治伦理的国会议员资产公开法》,该法规定需要公开的资产项目既包含拥有所有权,也包含拥有使用权的土地、房产、存款、有价证券、车船飞机及工艺品、高尔夫会员证、债权债务等。

  2001年,日本内阁会议通过了“大臣规范”,其中规定首相、正副大臣、政务官在就任和离任时,要公布包括配偶和子女在内所有家庭成员的资产状况。“大臣规范”还规定,在职期间不能交易有价证券、不动产及高尔夫会员证,持有的股票要交由信托银行,且不能解约和变更股票。

  去年大选中获胜的日本民主党,为了赢得更多的国民信任与支持,也要求本党籍国会议员公布配偶和子女的资产状况。网民们在民主党网站上可以轻松浏览资产公开情况。

  日本的官员财产公开制度已走过十余年的历程,但在实践中仍很难完全反映出真实的官员资产状况。虽然日本银行、证券公司、房地产实行严格的实名制度,从政人员日常行动也都在公众监督之下,但现金不在要求公布之内,这就留下了相当的想象空间。而且日本的财产登记制度只限于较高官职的官僚,对一般公务员尤其是地方公务员的相关规定尚不完善。

  以笔者所在的馆林市政府为例,能供一般市民查阅的仅仅是年度公务员的工资及奖金等收入,对其他资产尚没有达到公开的程度。因此,虽然对于议员、内阁成员公布资产的情况,日本媒体都会争相报道,但是国民对此热情度越来越低,有的日本网友甚至称这只不过是政客作假本领的比赛。

  印度:

  1961年印度颁布了《个人所得税法案》,规定所有公民必须申报个人所得,并据此缴税。印度也是依靠这项法案监控官员财产的。此外,印度所有公职人员工资都打入银行账户,便于财政部门掌握;包括租房、兼职在内的经济活动也要以支票结算。

  如今,印度财政部门还将全国所有银行联网,并将主要城市的大型消费场所和银行联网,税务部门有权查阅银行系统的信息。从2005年起,印度所有成年公民还都必须办理个人永久账号号码,这组10位数的号码会伴随一个人一生的经济活动。

  在一个账号的约束下,印度的公务员没有不去申报收入的。不过,也有人做手脚隐瞒收入。印度前电信部长苏卡·拉穆就曾因巨额收入来源不明被判入狱 3年。调查人员在其住宅内搜查出了3710万卢比现金,这些钱藏在其豪宅的每一个角落,如被子里、床底下、地毯下、柜子里等,为了藏钱,墙壁上都被他专门挖了几个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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