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权至上的美国,

在1776年就建国的美国,独立宣言写的清清楚楚:人生而平等。何以在1865年(建国89年)才废除奴隶制?为何1920年(建国144年)美国妇女才取得投票权?为何在1950年(建国174年),家住堪萨斯州托皮卡市七岁的小布朗每天上学穿行21个街区才能赶到自己的学校,而不能去距她家仅七个街区远的另一所小学,因为那是专门给白人孩子设置的?为何直到1955年(建国179年),那名叫罗萨·帕克斯的黑人妇女因为在公交车上拒绝让座给一位白人乘客而被警察逮捕?为何1970年(建国194年)美国国民警卫队冲入肯特大学,开枪打死4名反越战示威的学生? 为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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