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真理而权力”与“为权力而‘真理’”——(3~4)

三.为权力而“真理”

“为权力而‘真理’”意味着权力是目标,“真理”(包括“真相”)是手段。目标指导手段。手段为目标服务。权力高于“真理”。“真理”为权力服务。权力支配“真理”。“真理”服从权力。是权力摆布“真理”而不是“真理”制约权力。为权力需要而制造“真理”。用制造的“真理”满足权力的需要。
“为权力而‘真理’”体现了四大根本原则:

1.个人利益高于一切。

“为权力而‘真理’”本质是“为个人利益而‘真理’”。个人利益高于一切,为个人利益可以牺牲其他一切,自然也包括“为个人利益而牺牲真理”。

2.权力高于一切。

个人利益,生存第一。权力意味着合法伤害别人生存的能力。谁有权力谁就能保护自己、威胁别人,并通过威胁别人获取暴利——持权抢劫。持权抢劫是无本生意,成果最高,成本最低,竞争力无与伦比。有了权力就有了一切。没了权力就没了一切。当什么都不如当官,有什么都不如有权。权力是第一生产力。权力是最大竞争力。高科技、高效率再高高不过权力,竞争力再强强不过权力。有权力撑腰,效率再低也赚钱;没权力保护,效率再高也赔本。没有权力就是屁,有了权力就是先进生产力。靠体力、靠脑力,不如靠权力。权力是利益的集中体现。没有权力就没有利益。要“利益高于一切”,就必须“权力高于一切”。既然“权力高于一切”,那为了权力就可以不惜一切,就可以把任何真理当破烂卖,就可以牺牲任何原则任何人,就可以无恶不做,即便打家劫舍杀人放火殃民祸国。
3.利益就是真理。需要就是真理。意识决定存在。屁股决定脑袋。权力决定一切。

要权力是为利益。权力的需要就是利益的需要。“为权力而‘真理’”的本质是真理为权力服务。权力需要的才是真理。权力需要的才是事实。权力不需要的道理一概是谬论。权力不需要的事实一概不存在,存在也必须说成不存在。权力需要的事实必须存在,不存在也必须说存在。权力需要无是有,就必须无中生有。权力需要鹿是马,就必须指鹿为马。权力需要黑是白,就必须颠倒黑白。 .
4.只有主观真理,没有客观真理;只有相对真理,没有绝对真理。

既然权力的需要就是真理,那真理不真理完全取决于权力需要不需要。也就是说,真理不真理完全取决于权力承认不承认。这背后的逻辑就是真理只有主观随意性,没有客观必然性——“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既然权力的需要就是真理,那权力的需要一变,真理也必然跟着变。这背后的逻辑是真理只有相对性,没有绝对性;真理可以而且必须随着利益即权力的需要变来变去——“此一时也,彼一时也”、“此亦一是非,彼亦一是非”。
这四大根本原则决定“为权力而‘真理’”的一切特色规律:

规律一:吃硬不吃软,认实不认虚

“为权力而‘真理’”只认权力这个“硬件”,不认原则真理这个“软件”;只服权力的“硬制约”,不服原则真理的“软制约”;“欺软怕硬”——讲道理概不买帐,动权力立刻屈服;不怕道理怕权力,不讲道理讲权力——“吃硬不吃软”。 ...
“为权力而‘真理’”的最高原则是谋私利。真理是空的,原则是空的,道德良心、法律规定等等都是空的,只有切切实实的眼前利益才是实的。讲理是“口惠而实不至”,一文不值。所以才会有“公仆”说:“没有利益触动,我为什么会帮你呢?”——不给实实在在的“好处费”,凭什么为你执行规定?“讲理不如送礼”——“认实不认虚”。
对个人利益而言,捞实惠只能排第二位,不受伤害才是第一位——保不住命,其它实惠再多又有何用?所以“认实不认虚”的这个“实”有两层意思:第一是避实祸,第二才是捞实惠。二者不可兼得时避实祸优先,宁可没实惠也不能惹实祸。所以“为权力而‘真理’”的优先原则是:
实祸>实惠>实话,即“实话惹不起实惠,实惠惹不起实祸”——“吃硬不吃软,认实不认虚”。

避实祸第一,祸从何来?权力——权力既能让人受到合法伤害,也能通过“不作为”借黑社会之手让人受到非法伤害。避实祸头一条是不能得罪权力。“为权力而‘真理’”的基本规则是一事当前第一看有权无权,第二看有钱无钱,有理无理则是排在最后、最不压秤的东西——“真理大不过金钱,金钱大不过权力”。
《明朝的那些事儿》里有这么一段:“在镇压起义军的战斗中,如果吃了败仗,是要被上司处罚的,但镇压起义的任务又是必须要完成的,于是元朝的官吏们毅然决然的决定,拿老百姓开刀,既然无法打败起义军,那就把那些可以欺负的老百姓抓去交差,把他们当起义军杀掉。”——这“杀良冒功”正是“吃硬不吃软”的活学活用:真刀真枪的敌人是“硬”,手无寸铁的老百姓是“软”。与其跟真刀真枪的敌人硬碰硬,不如去杀手无寸铁的老百姓。中国历史上出了个开国皇帝朱元璋,很有“为权力而‘真理’”的元朝官吏们“吃硬不吃软”的功劳。
如今的“倒钩钓鱼执法”跟历史上的“杀良冒功”本质一脉相承:抓真贼太费劲,不如用“钓鱼执法”欺负老百姓又轻松又安全又有油水。能今天“钓鱼执法”,明天就能“杀良冒功”;能今天“钓鱼”罚款,明天就能栽赃害命,把无辜老百姓当贼杀了请赏——“吃硬不吃软”。 ..
官=硬,民=软,“吃硬不吃软”=怕官不怕民,认官不认民。

权力=硬,良心=软,“吃硬不吃软”=宁昧良心不惹权力。

个人利益=实,原则规定=虚。“认实不认虚”=徇私枉法卖原则。

眼前私利=实,长远公益=虚。“认实不认虚”=损公肥私。

个人利益=实,民族利益=虚。“认实不认虚”=卖国求荣

……

——明白这点就不难明白“官官相护”为什么会是官场千年不变的潜规则——“为权力而‘真理’”,“权力高于一切”,整个社会一切围着权力转,以权划线自成一家。只有权力中人才是“自家人”。社会有权的第一等,有钱能买权的第二等,有钱买不到权的第三等,无钱无权的最末等……不管分几级几等,以权力为界的小圈子永远是第一等。权力中人才是圈中人。权力的小圈子不容打破。在“为权力而‘真理’”的环境下,小圈子中的官跟官斗是一回事,再你死我活也是官场内部“自家人”的争权夺利。挑战“官官相护”就完全不同了:官民冲突“胳膊肘朝外拐”,向着圈外的民而不向着圈内的官,破了“内外有别”的小圈子潜规则,“为真理而权力”,为坚持真理而得罪权力——这就是权力圈的叛徒,必然要招来圈中人同仇敌忾的群起而攻之,必然不得不用自己孤独有限的权力与各种明的暗的大的小的形形色色不计其数的权力没完没了地较量。这种较量即便有更强大更坚韧更可靠的权力为后盾,到头来也必定是挑战“官官相护”潜力规则的一方输,而且还会活得很累——例如海瑞。如果没有更强大更坚韧更可靠的权力为后盾,谁挑战“官官相护”谁会死得很难看——违反了“吃硬不吃软、认实不认虚”的规律,得罪了比自己那点权力更大更厉害的权力,结果必然是“务虚名而得实祸”。不怕不得民心,就怕不得官心。要确保个人利益,就决不能打破小圈子的潜规则,就必须在官与民之间选择官,就必须“官官相护”。 ..
——明白这点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如今上访那么招权势者的厌恶——上访说到底就是想通过讲道理、讲规定、讲事实等等来实现“权力为真理服务”。换句话说让权势者为你的原则真理而违背“为权力而‘真理’”的根本,违背官场“官官相护”的金科玉律,违背“吃硬不吃软、认实不认虚”的大原则——简直岂有此理!我岂能为了你的真理去得罪各地的权力而招实祸上身?这轻重大小利弊得失一目了然,对策也可想而知。难怪深圳要立法把上访列为犯罪严厉打击。
——明白这点就可以明白权力场看人的第一原则是看是否有能力伤害自己。如果有,那就小心翼翼。如果没有,那就毫无顾忌。其次才是看是否有能力给自己带来实惠。由此可以理解如今人们为什么那么重视表面光的打扮、名牌之类:不完全为虚荣,而是一种自我保护:尽量让人弄不清自己的底细,从表面看以为自己有伤害别人的能力,从而不敢打自己的主意——如果一副穷酸相,让人一目了然明白自己没来头没势力,那不等于邀请别人欺负自己吗?那不等于惹祸上身吗? .
——明白这点就可以明白权力场的最高原则是保护自己的权力免受伤害,最重视的不是直接得到多少好处,而是直接避免任何害处。这就决定权力场中人的本能是不负责任、推卸责任、逃避责任、转嫁责任、推搪扯皮,避免因权力责任伤害到自己。一旦出事,压倒一切的原则是把全部责任、全部后果转嫁给别人。谁权小谁有错。错就错在权力不够大。结果总是没有权力的人或者权力不够大的人倒霉。 .
——明白这点就可以明白权力场的权力与权力不等价,以伤害别人的能力大者为尊。谁伤害别人的能力大谁的权值钱——文强能敛得那么多,是因为他那个职位伤害别人的能力更大,谁都惹不起。毛泽东时代公务员并不是社会的时髦追求。“特别是”以来公务员却成了社会最火的行当,人保、公安、警察的身价行情更是直线上升——时髦的变迁反映了权力性质的变迁。
——明白这点就可以明白所谓“权力寻租”其实是挺胡扯蛋的事。“权力寻租”意思是权力与普通商品无异,可以自由买卖,只要你情我愿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就立马成交,谁出得起高价谁胜出。这种说法胡扯就胡扯在权力不是普通商品,遵循的规律不是普通意义上的利益最大化,而是伤害最大化(对别人),或者说伤害最小化(对自己)。权力只尊重权力,尊重伤害人的能力。权力决不怜悯没有权力即不具备伤害人能力的弱者。花钱买权用来对付没权的可以,用来对付有权的没门——权力场的铁规则是“吃硬不吃软”、“欺软怕硬”。不管花多少钱也休想把这规则变成“欺硬怕软”、“吃软不吃硬”。想在权力场混,先得掂量掂量自己的份量:有没有威胁人伤害人的能力?没有,那就毫无保护。有能力伤害人,权力听你的,不花钱也听你的;没能力伤害人,你听权力的,花钱也是无底洞。毫无保护光有钱未必有好结果——这如同只有肥肉而无抵抗能力的鸡猪牛羊,即便为人类贡献了自己的一切也决得不到感谢,更不到尊重,反而变成理所当然的屠宰对象,什么时候想吃什么时候给一刀。难怪中国花钱送礼拉关系办事的价码一直如火箭般窜升:烟酒、稀罕物品、钞票、银行卡、出国考察、子女留学、家属移民、二奶、车子、房子……这还不算,?要“X等公民大盖帽,吃完被告吃原告”——你花钱让我去吃别人,我却不免反问自己:其它没有伤害能力的肥肉能吃,眼前这块花钱租我的权的同样没有伤害能力的肥肉为什么不能吃?仅仅因为花了钱与我合作这点虚交情就放过到嘴的实肥肉,那不违背了“吃硬不吃软、认实不认虚”的原则吗?有钱而无伤害能力是理想的屠宰对象。这肥肉不吃白不吃,不宰白不宰。如果要办的事没危险,比如对付无钱买权、孤立挣扎的弱势群体,那靠花钱送礼拉关系可以奏效。如果要办的事对权力构成威胁,比如碰上有权力背景的人,或者碰上的弱势群体不好惹、组织起把事情闹大了,威胁到出卖权力者的安全,那立刻就翻脸不认人,把全部伤害转嫁给花钱买权的“商人”——“实祸>实惠>实话”。
——明白这点就可以明白权力场中人的行为规律是“有权就不认错,认错就没有权”——“为权力而‘真理’”,只有真理为权力服务,哪有权力向真理低头?有权即有理,无理必无权。有权时什么屁都是理,无权时什么理都是屁。鲁迅说:“武则天做皇帝,谁敢说‘男尊女卑’?多数主义(注:布尔什维克)虽然现称过激派,如果在列宁治下,则共产之合于葛天氏,一定可以考据出来的。”有权时决不承认有错。一旦承认有错,一定是没了权——落魄时别说认错,当龟孙子都认了,又是拼命检讨又是“永不翻案”;大权在握立刻概不认帐,开口闭口“一百年不动摇”、“一个字都不能动”。这正是“为权力而‘真理’”的活样板。所以别指望当官的做错了事会认错,除非不认错就丢官。
规律二:上层建筑流氓化

只有主观真理没有客观真理、只有相对真理没有绝对真理、权力需要的才是真理、权力需要的才是事实、权力不需要的道理一概是谬论、权力不需要的事实一概不存在、存在也必须说成不存在、权力需要的事实必须存在、不存在也必须说存在、权力的需要一变真理也必须跟着变、真理可以而且必须随着利益即权力的需要变来变去……这一切决定“为权力而‘真理’”的“真理”必然是“按需制造”,必然顾头不顾腚,必然不可能顾及体系的完整和逻辑的严密,必然即便不通也要滥竽充数,必然充满牵强附会、信口开河、自相矛盾、似是而非、强词夺理、胡搅蛮缠,必然不能自圆其说。 .
比如“特色理论”。所谓“特色”就是自己独有、别人皆无。由此看来,“特色”与“国粹”是一回事。鲁迅说:“什么叫‘国粹’?照字面看来,必是一国独有,他国所无的事物了。换一句话,便是特别的东西。但特别未必定是好,何以应该保存?譬如一个人,脸上长了一个瘤,额上肿出一颗疮,的确是与众不同,显出他特别的样子,可以算他的‘粹’。然而据我看来,还不如将这‘粹’割去了,同别人一样的好。”——“国粹”如此,“特色”也如此。特别未必定是好,特色也未必定出色。长了一脸别具一格的肿瘤,一头与众不同的癞疮,“特色”是“特色”了,值得夸耀吗?值得坚持吗?但一旦成了“为权力而‘真理’”的需要,不管通不通都要霸王硬上弓,肿瘤癞疮式的特色也照样算“国色”,被捧上天供上桌。 ...
这使我想起一个故事:顽童皇帝跟大臣开玩笑,赏了大臣一泡屎。大臣照样恭恭敬敬把这泡屎捧回家供起来:君王所赐即天恩,不恭即不忠——只要“为权力而‘真理’”,臭大粪也能变成神圣的东西。

其实电影《英雄虎胆》里的土匪头子也是这逻辑:“你别看我是个废物,啊,可是这十万大山、三千别动军、八个大队长,要听我李汉光放个屁,他妈的,谁敢说是臭的?”

只要“为权力而‘真理’”,屎不肮脏屁不臭,肿瘤癞疮皆国色。

明白了这点,就决不能把“为权力而‘真理’”的“真理”(包括“真相”)当真,因为那都是根据权力的需要制造的,仅仅是需要,并非当真有理、当真是事实——利益所至,真理必到;利益一去,真理全消。有权就是理,无权就是屁。“不管黑猫白猫,捉住老鼠就是好猫”,不管是坑蒙拐骗还是卖人肉包子,能发财致富就是好路子。鲁迅说:“至于理论,那不过是随后想出来的解释。这种解释的作用,在于制造自己威权的宗教上,哲学上,科学上,世界潮流上的根据,使得奴隶和牛马恍然大悟这世界的公律,而抛弃一切翻案的梦想。当上司对于下属解释的时候,你做下属的切不可误解这是在征求你的同意,因为即使你绝对的不同意,他还是干他的。” .
“为权力而‘真理’”说白了就是流氓之道——鲁迅说:“激烈得快的,也平和得快,甚至于也颓废得快。倘在文人,他总有一番辩护自己的变化的理由,引经据典。譬如说,要人帮忙时候用克鲁巴金的互助论,要和人争闹的时候就用达尔文的生存竞争说。无论古今,凡是没有一定的理论,或主张的变化并无线索可寻,而随时拿了各种各派的理论来作武器的人,都可以称之为流氓。例如上海的流氓,看见一男一女的乡下人在走路,他就说,‘喂,你们这样子,有伤风化,你们犯了法了!’他用的是中国法。倘看见一个乡下人在路旁小便呢,他就说,‘喂,这是不准的,你犯了法,该捉到捕房去!’这时所用的又是外国法。但结果是无所谓法不法,只要被他敲去了几个钱就都完事。”
鲁迅笔下的流氓不过是上海滩头小打小闹的小混混,跟如今得道成精、满载“精英”、“教授”、“专家”、“院士”、“学者型官员”、“总设计师”之类光环的“为权力而‘真理’”的出类拔萃之辈相比,连“未入流”的“弼马温”级别都够不着。然而二者尽管表面看上去天壤之别,但本质上却没什么区别,行为特征都如出一辙,都是流氓本色,都是一会儿中国法、一会儿外国法地耍赖——需要涨价就“国际接轨”;需要压工资砍福利就“中国特色”;需要杀一儆百就“偷窥也是强奸”,需要为自己开脱就“临时性强奸”、“嫖宿幼娼”、“推坐” 、“俯握撑”、“躲猫猫”…… 泽东说:“世界上只有唯心论和形而上学最省力,因为它可以由人们瞎说一气,不要根据客观实际,也不受客观实际检查的。唯物论和辩证法则要用气力,它要根据客观实际,并受客观实际检查,不用气力就会滑到唯心论和形而上学方面去。” ...
“为权力而‘真理’”要的就是这种“可以由人们瞎说一气,不要根据客观实际,也不受客观实际检查”的唯心论和形而上学的流氓逻辑。

希特勒说:“我将提出发动战争的宣传上的理由——不必管它讲得通,讲不通。胜利者在事后是没有人问他当初说的是不是实话的。在发动战争和进行战争时,是非问题是无关紧要的,紧要的是胜利。心要狠!手要辣!”“利用报纸,可使人民视地狱为天堂。”
中国“为权力而‘真理’”的“精英”逻辑与希特勒如出一辙:“我提出改革的理由——不必管它讲得通,讲不通。胜利者在事后是没有人问他当初说的是不是实话的。在进行改革时,是非问题是无关紧要的,紧要的是成功。心要狠!手要辣!”(还有:“不争论”、“打左灯向右拐”、“能做不能说”、“骗出一个体制来”……)
(“特别是”以来,还有谁说“中国人说话是算数的”这样的话?)

“为权力而‘真理’”,认利不认理,什么伦理天理、道德良心、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条约协议、签字画押、允诺保证、信誓旦旦、赌咒发誓、舆论人心……一切的一切在权力(利益)的需要面前都一文不值,都毫无约束力——这说得客气点是流氓,说得透彻点是野兽——野兽才最彻底地“认利不认理”。伦理道德规章之类“软约束”只对人类有效。认利不认理,不承认“软约束”,那与野兽就没太大差别了。
“为权力而‘真理’”的结果就是整个上层建筑流氓化,社会文明野蛮化,整个社会兽性化。

规律三:权力结构癌症化

癌症意味着细胞不受任何规则制约,无限制自由疯长。

权力结构癌症化意味着权力不受任何规则制约,无限制自由疯长。

正常细胞的新陈代谢有规则有限制。“有规则、有限制”意味着每个细胞不自行其是,不是只管自己的需要而不受任何制约,不是“细胞私利高于一切”。也就是说,细胞这个“硬件”服从规则限制这个“软件”的指导。

“为权力而‘真理’”导致“上层建筑流氓化”,第一意味着所有“软件”——规则、限制全成了摆设,可以随时随地变来变去,不再具备限制、控制“权力细胞”循规蹈矩的内涵。第二意味着权力细胞这个“硬件”不受真理这个“软件”的约束。权力机构的“细胞”——每个权力单元都象癌细胞一样不理会任何“软规则”,只按自己的欲望本能疯狂扩张,就象癌细胞这个“硬件”不受生物规则这个“软件”的制约而疯狂增殖一样。结果就是整个权力结构“癌症化”——每个权力单元都象癌细胞一样以腐败的方式根据自己的欲望本能不受任何约束无限制地疯狂地占有机体的养分,直至象癌症毁灭机体那样毁灭社会。
“为权力而‘真理’”意味着“吃硬不吃软”,“软规则”管不了“硬权力”。要对付权力的无限制扩张就只能“硬碰硬”——“用权力对付权力”,就象靠用手术对付癌细胞一样。

一旦癌细胞扩散,手术就无能为力。一旦“权力细胞”癌扩散,“用权力对付权力”就无能为力。

用权力对付权力只能以有限对有限,不能以有限对无穷;只能以明对明,不能以明对暗。“为权力而‘真理’”使整个权力结构,从最高到最低,每个权力单元每分每秒都在按照“权力不受真理限制”的原则遵循癌变规律发展。只要“为权力而‘真理’”的大原则不变,每个权力单元的癌变趋向就不变。想靠“外科手术”式的办法扭转这种趋向无异于抽刀断水——朱元璋杀贪官不遗余力,“奈何朝杀而暮犯”。而三令五申严惩不怠之类官样文章就更不在话下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瞒上不瞒下”、“政令不出中南海”……既然“为权力而‘真理’”,既然“吃硬不吃软、认实不认虚”,那又怎么可能指望靠一纸空文的规章制度和法制法规或有限的几把“手术刀”去约束权力的癌变进程?
“为权力而‘真理’”是“权力细胞”的癌变基因。中国社会从古到今历朝历代无不坚持“为权力而‘真理’”,最终也无不因“为权力而‘真理’”而染上“权力结构癌症化”走向崩溃。

规律四:社会黑社会化

上层建筑流氓化、权力结构癌症化意味着约束人们价值观的“软件”——社会道德体系、法律法规丧失功能,瓦解沦丧,分崩离析。“软件”如法律纪律道德规定之类对人行为的约束影响越来越小,人与人的关系越来越遵循“吃硬不吃软、认实不认虚”的潜规则。只认暴力,不认道理;不讲理,只讲利,只讲力。讲道理寸步难行,凭实力横行无忌——这正是匪盗世界黑社会的特色。这种潜规则变成日常生活司空见惯的一部分,标志着整个社会的黑社会化。
当整个社会黑社会化时,黑道白道就合为一体了:白道是黑道的保护伞,黑道是白道的别动队。一个唱红脸,一个唱白脸。白道不便出面干的由黑道出面,黑道闯出祸来由白道摆平。万一白道罩不住,就拿黑道当替罪羊——“钓鱼执法”、强制拆迁、“豆腐渣工程”一旦被追究责任,最后承担责任的往往是“包工头”、“协警”之类“临时性人员”。
规律五:人民大众牛马化

“为权力而‘真理’”既然“吃硬不吃软、认实不认虚”,那无权无势、无“硬”无“实”、只有劳动力可出卖的人民大众只能落入最软、最不被承认的一群,象牛马一样任人宰割,被肆意压榨——牛马化。

“牛马化”有两重含义:第一,象牛马那样劳作。第二,象牛马那样只听吆喝不思索。

“象牛马那样劳作”不需太多解释——如果处于“叫你干你就得干、叫你无偿加班你就得无偿加班、喂你什么你就得吃什么、敢不听话就是一顿鞭子”的状态,你说该算人还是该算牲口?

这令人想起鲁迅的“公民科歌”里的一句:“第一着,要能受,蛮如猪猡力如牛,杀了能吃活就做,瘟死还好熬熬油”——可见人民大众牛马化并非今日之新生事物,而是一脉相承的老传统。

“象牛马那样只听吆喝不思索”是“象牛马那样劳作”的必要条件,也是“上层建筑流氓化”的必然结果。不当牛马而当人的最大危险在于人会思索:都是人,凭什么多数人当牛做马少数人不劳而获?“为权力而‘真理’”的“真理”回答不了这个问题——“按需制造”的“真理”虽能哄人一时,但终究不能自圆其说。但这点小菜难不倒“精英”:不能自圆其说,那就干脆不说——“不争论”。人心不服怎么办?好办:对人民大众进行思维牛马化驯化,使之不知不觉潜移默化丧失思维能力,最终除了听吆喝什么也不知道——“不争论”是因为争论不过。争论不过是因为无法自圆其说。如果剥夺了人民大众的思索能力,说都不用说了,还怕什么不能自圆其说?要使人民“大众象牛马那样劳作”,就必须使人民大众“象牛马那样只听吆喝不思索”,除了“得儿、驾、喔、吁”等几个指令什么也不知道,什么也不想,那就万无一失——叫干什么给个口令就行,根本用不着再费心思自圆其说:一声吆喝,鼓掌喝彩;一声吆喝,稳定压倒一切;一声吆喝,删敏感词;一声吆喝,钻大裤衩;一声吆喝,炒回锅肉;一声吆喝,喝三鹿奶;一声吆喝,吃八宝饭;一声吆喝,工资被增长;一声吆喝,感动中国……一声吆喝就万事大吉,彻底的“民可使由之,不可?知之”,如此天下岂有不和谐之理?"
对人民大众进行思维牛马化驯化是“为权力而‘真理’”合乎逻辑的发展结果。一旦人民大众丧失思维能力,那就再也不能挑战“为权力而‘真理’”的“真理”,自然也就不能挑战“为权力而‘真理’”的权力。

规律六:经济体系殖民化

“为权力而‘真理’”,持权抢劫的个人利益高于一切。头等大事就是确保赖以持权抢劫的权力。持权抢劫,抢劫的是中国老百姓。真正的敌人是中国老百姓。最大的威胁是中国老百姓。最需要防范镇压的是中国老百姓,最需要全力以赴的是巩固对中国老百姓的统治,是使中国老百姓处于一盘散沙、四分五裂、麻木不仁、任人宰割状态。最需要避免的是中国老百姓的觉醒。而中国老百姓最容易被民族危机唤醒。中国老百姓一旦被唤醒学会了抵抗外来侵略,那离学会抵抗内部压迫就不远了——八国联军的侵略唤醒了中国老百姓,很快就有了辛亥革命。抗日战争唤醒了中国老百姓,很快就有了新中国。从“精英”角度总结历史教训,要避免重蹈满清和国民党的覆辙,就决不允许让中国老百姓感受到新的八国联军、新的九.一八、新的七.七事变。
但这也决不是说要学毛泽东抵御外国势力的侵略——要抵抗外国垄断资本的侵略就得动员人民同仇敌忾,那样还能持权抢劫老百姓吗?

怎么办呢?非常简单:对外国的侵略绝对不抵抗,但要装出一副抵抗的样子来——你侵略中国不就是要利益吗?我未打先降,要什么给什么,主动实现经济全面殖民化,中国老百姓的血汗随你拿,你要多少给多少,而且足尺加二,让你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让你感到不打比打还合算,让你觉得让我在台上当你的奴隶总管比你自己亲自出马更有利可图——“捉住老鼠就是好猫”,你不劳动手就得到了一切,那还打个什么劲?那不就维持住了我的“独立”和“和谐”?没有明火执仗的侵略,自然就在表面上避免了新的“马关条约”、“辛丑条约”、“新二十一条”——“能做不能说”、“打左灯向右转”……只要“悄悄地进村,打枪的不要”,那就能使中国老百姓感受不到民族危机,就不容易使中国老百姓因民族危机而被唤醒——谁说“精英”不懂历史教训?多么煞费苦心啊!
鲁迅当年说:“现在的压轴戏是要似战似和,又战又和,不降不守,亦降亦守!这是多么难做的戏。没有半推半就假作娇痴的手段是做不好的。孟夫子说,‘以天下与人易。’其实,能够简单地双手捧着‘天下’去‘与人’,倒也不为难了。问题就在于不能如此。所以要一把眼泪一把鼻涕,哭哭啼啼,而又刁声浪气的诉苦说:我不入火坑,谁入火坑。”“然而娼妓说她自己落在火坑里,还是想人家去救她出来;而老鸨婆哭火坑,却未必有人相信她,何况她已经申明:她是敞开了怀抱,准备把一切人都拖进火坑的。虽然,这新鲜压轴戏的玩笑却开得不差,不是非常之才,就是挖空了心思也想不出的。”
今日“为权力而‘真理’”的“精英”不但是“似战似和,又战又和,不降不守,亦降亦守”、刁声浪气地诉苦哭火坑的老鸨婆,而且是对国际垄断资本的利益“极端地负责任”、对中华民族的生存和根本利益不负任何责任的“负责任的大国”、国际垄断资本的走狗——过去是“自觉当党的驯服工具”,如今是自觉当国际垄断资本的驯服走狗:满脸道貌岸然、满嘴“道德的血液”、“敞开了怀抱,准备把一切人都拖进火坑”的走狗;不遗余力把中国变为国际垄断资本的“现代化隐形奴隶社会”、自己心甘情愿充当外国垄断资本的奴隶总管的走狗。
四.为真理而权力

“为真理而权力”:真理是目标,权力是手段。目标指导手段,手段实现目标。为了实现真理,所以需要权力。获取权力的目的,是为了实现真理。为真理掌握权力,用权力捍卫真理。真理制约权力。真理指导权力——“真理高于权力”
“真理高于权力”并非中国特色——莎士比亚就说过:“慈悲的力量高出于权力之上。”(《威尼斯商人》第四幕第一场)

当年纽伦堡审判贯彻的原则是“真理高于权力”——许多纳粹战犯,尤其是死亡集中营的看守都声称自己无罪,搞屠杀仅仅是在服从命令。如果死抠“程序正义”,这些人没法定罪:奉命屠杀,程序完备,无懈可击,不执行命令自己要送命。身为军人岂能不执行命令?执行“程序正义”的命令何罪之有? 但这些辩护全部被驳回,逻辑就是“真理高于权力”——只认真理,不认权力,不认程序。你违背真理良知搞屠杀搞伤天害理,即便是执行“程序正义”的命令也照样有罪。
其实搞“为权力而‘真理’”的也离不开“为真理而权力”——“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自己下的令自然要求别人服从。也就是说要求别人把自己的命令当真理而不当耳旁风。这不就意味着不允许别人用“为权力而‘真理’”的那一套对付自己吗?这不就是在要求别人对自己的“真理”实施“为真理而权力”的原则吗?其实一切命令、规定、法律、通告等等存在的逻辑前提就是“为真理而权力”——虚的管实的,实的听虚的。没了这条,刀不架在脖子就不买帐,那就只能把人人都变成囚犯用枪逼着、把整个社会都变成监狱才能解决问题。由此可见“为权力而‘真理’”的都是两面派:自己“为权力而‘真理’”不把真理当回事,却要求别人按照“为真理而权力”把自己的“真理”当回事。然而“上行下效”、“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你自己带头“为权力而‘真理’”,还有什么资格制止别人抛弃真理?你自己带头出卖原则,还有什么理由要求别人坚持原则?你自己带头损公肥私搞腐败引起“权力癌变”,又如何能迫使别人奉公守法不腐败停止“权力癌变”?你怎么用“为权力而‘真理’”对付别人,后来人照样怎么用“为权力而‘真理’”对付你,最终逃不脱“权力结构癌症化”的垮台结局。靠“为权力而‘真理’”上台,因“为权?而‘真理’”垮台——“成也萧何,败也萧何”。
从大面上看,除了赤裸裸的流氓匪盗黑社会、法西斯以及厚颜无耻得敢于公开宣扬“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讲真理讲原则是‘极左’”的文匪“精英”外,没多少人从理论上根本否定“为真理而权力”。但表面上如何说是一回事,实际上如何做是另一回事。自古以来权力场的标准实践是口是心非、阳奉阴违,嘴上都讲“为真理而权力”,实际个个“为权力而‘真理’”。
另外就是在真理的相对性上耍花样:我坚决“为真理而权力”——但什么是真理另说。

真要“为真理而权力”,一要言行一致、身体力行,二要弄清真理的相对性与绝对性、客观性与主观性的辩证关系。

真理既有相对性又有绝对性,既是相对的又是绝对的。相对中包含绝对,绝对性通过相对性体现。绝对真理是客观的,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但掌握客观真理却又离不开“认识”这个主观过程,所以为人所了解的真理总既包含客观必然性,却又难避免程度不同的主观随意性。
“权力是第一生产力”、“权力是最大竞争力”对于持权抢劫者来说是真理,对于被抢劫者来说是谬论。“抓住老鼠就是好猫”、“卖人肉包子发财有理”对“菜园子张青”和“母夜叉孙二娘”之类来说是真理,对被剁成包子馅的受害者来说是谬论。“为了GDP污染环境也值得”对靠污染环境发财的人来说是真理,对生活在被污染的环境中的人来说是谬论。对“精英”和“民营企业家”来说,中国人的工资太高,物价太低;对老百姓来说,中国人的工资太低,物价太高……在阶级社会,真理的相对性体现为真理的阶级性。阶级利益不同,真理不同。对这个阶级是真理的,对那个阶级就是谬论,反之亦然。
在社会科学里可以说真理即利益。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利益,也就是说,不同的人可以有不同的真理。从这个角度看,社会科学的真理似乎只有相对性没有绝对性。但真理的相对性中包含绝对性——每个个体的私利是相对的,绝大多数人共同的长远利益则是绝对的:违反交通规则符合违章者眼前私利,但危害整个社会的公益。污染环境符合制造业污染的人的眼前私利,但危害绝大多数人子孙后代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假冒伪劣符合造假者的眼前私利,但危害绝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和长远利益。卖国求荣符合卖国者的眼前私利,但危害整个民族的根本利益……有共同的利益的一群人就有了这群人的共同真理。与共同利益的阶级就有了这个阶级的共同真理。绝大多数人的最根本利益一致。“一致”就意味着“不相对”。从这个角度说,符合绝大多数人根本利益的真理不是相对的,而是绝对的,是科学的客观规律。所以说符合绝大多数人共同的最大最根本最长远利益的真理是绝对的。真理的相对性与其所符合的利益的人数成反比:符合多数人利益的真理的相对性小,绝对性大;符合少数人利益的真理的相对性大,绝对性小。
追求符合绝大多数人共同利益的客观真理、绝对真理的“为真理而权力”,才是真正的“为真理而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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