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媒:中国拒绝政治改革、继续强硬态度(图)


背景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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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波被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重判11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2年。宣判于2009年12月25日9点30分左右开始,整个过程20分钟左右结束。


尽管北京当局挑选西方世界庆祝圣诞节的时机审判刘晓波,试图避开媒体的视线,但美国的主流媒体和人权组织仅在判决宣布数小时内第一时间广泛对此作出报道。

对刘晓波的定罪和重判显示当局明确拒绝政治改革。报道称,对刘晓波的审判是一次闭门审判,其妻子和美国以及欧盟的外交官均被禁止进入法庭。报道引用人权观察研究员别格林的话说,刘是被牺牲的羔羊,他说中共领导人正试图恐吓批评者。对刘晓波的起诉违反了中国宪法保障的权利,显示当局在政治上更加强硬,这种倾向从08北京奥运会之前就已开始。

华盛顿邮报说,对刘晓波的判刑送出了一个信号,那就是中共将继续对国内的政治批评者采取强硬态度,尤其是那些寻求组织中国民众的人。它显示中国的政治现代化,同中国异议人士、美国商界高管、政治理论家和互联网时代的信仰改变者过去预言的恰恰相反,那就是它不会同中国的经济现代化齐头并进。

美国对话基金会说,对刘的判决比自1997年刑法改革以来任何其他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定罪的人判的刑期都长。报道引用莫少平律师的话说,2008北京奥运、西方经济危机和中共建政60周年使中国政府对国际社会的批评越来越傲慢。

商业周刊引用人权观察亚洲研究员凯恩的话说,“这一判决是对正义的嘲弄,再次反映 了政府有意使用法律作为压制反对意见的武器。对刘晓波判刑的严重性是显示了政府法治和人权高谈阔论其实是谎言。”

人权组织中国人权发表声明指出中国当局重判刘晓波显示其绝不容忍普世人权价值。该组织执行主任谭竞嫦说,“重判刘晓波再一次表明其毫无能力建设性地回应自己民众的批评声音”,谭竞嫦指出: “中国政府运用国家机器和法律手段侵犯本国民众的人权,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到头来将会发现是他们自己在‘颠覆国家政权’。”

人物简介

刘晓波(1955年12月28日- ),男,生于吉林长春。中国作家、前任独立中文笔会主席、持不同政见者、原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讲师,现居北京市海澱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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