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亚洲时报在线12月2日文章,原题:中国用秘密调查手段掀起反腐革命 最近的报道显示,中国共产党的权力中心很可能采取前所未有的激进措施来打击官员腐败。
内地媒体上周报道,最高人民检察院正在考虑使用“现代科技手段”和秘密技术措施,来搜集针对腐败官员的证据。这些手段包括电话窃听、催眠、监控个人邮件以及使用全球定位系统。
如果这些反贪举措得以实施,将对中国社会产生深远影响。因此,这些报道在中国引起了公众的兴趣和争议,虽然海外媒体没有给予多少关注。
在新一轮司法改革中。最高人民检察院正在考虑采用以上列出的“非常规”手段。
在法治和三权分立的国家,相关执法机构(比如美国联邦调查局和香港廉政公署)在调查腐败时采用秘密手段是很正常的。但在中国,这将是革命性的。自共产党中国成立以来,它都采取“无产阶级专政”,也就是中国共产党对所有权力的垄断;权力分割是不可能的。现在,中国官员依然重复邓小平关于三权分立不适用于中国国情的论述。
在中国共产党的一党专政中,它将所有成员视为“同志”,禁止任何政府机构监视他们。在这样的制度下,期望一个的制衡是不现实的。
现在,公安部门和安全部门有权在涉及公共和国家安全的案件中使用侵入式调查手段--这些手段被留作针对国家或者社会的敌人使用。
中国各级的检察官--反官员腐败的主要力量--无权使用这些非常规手段。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1989年发出的联合通知说,对经济案件,一般不要使用技术侦查手段。通知还说,对于必须使用技术侦查手段的,要十分慎重地经过严格审批手续后,由公安机关协助使用。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朱孝清提到采取“非常规”手段应该予以认真对待。如果公诉人员被允许使用间谍技术来监视腐败官员嫌疑人,这将是中国的一大突破,在法律上和意识形态上都是如此。
首先,这意味着朝着某种形式“分权”走了一步,让中国的司法具有独立性(虽然依然是在共产党的领导之下)。第二,让主要的反贪监管机构来监视官员的行动可以产生威慑。深圳一名官员说:“如果人们知道有隐藏的眼睛在注视他们,有隐藏的耳朵在偷听他们,毫无疑问他们会很小心。”
分析家说,这一计划有一些障碍。例如,谁来授权使用这些秘密调查手段?是否有可能防止检察官滥用职权?尽管有这些质疑.但是这一举措可以改善中国在反官员腐败上的法制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