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事实为根据陈述事实而已,如果让你难受,那就很抱歉

来源: 2009-08-08 14:44:14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陈述事实,何须咬牙切齿。

佛教反对神创论,讲诸法因缘生,这是基本事实。楼主这点都搞不清胡乱讲一气,把基督教等其它宗教的神创论硬套到佛教头上,这难道不是极度无知吗?

这样极度无知的人讲的东西还有什么可信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