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美国警察对刑事犯罪和各种滚刀肉似的撒泼耍横的行为处置起来,比中国警察要严厉的多。在美国,警察叔叔都是随身带枪的(和香港、加拿大、澳大利亚一样),遇到当街行凶、袭警、家庭暴力、肆意撒泼等行为,警察到场抓人没商量,要是敢拘捕撒野,警察叔叔的枪可不是吃素的。美国警察的管辖范围非常广泛,可以说涉及社会生活各个方面。所以在美国等西方国家或中国香港,很难想象会有人拎着煤气罐到厂长办公室去撒泼要分房子的(呵呵,打个比方),因为会被警察逮捕甚至当场击毙。
这样的例子太多了。有中国大陆来的新移民,在家里打老婆孩子,没想到被邻居的一个911报警电话,就给戴上手铐押上了警车,老婆孩子求情都没用。也有人不顾离婚探视权的规定,强行探视甚至带走小孩,结果被警方以试图绑架的罪名起诉。还有男人在校园里喜欢上一个素不相识的女人,就跟踪她,结果法院颁布了禁止令,禁止这个男人接近那女人多少米之内,如有违犯,立刻收监。警察甚者在这男人身上装了电磁感应器(就是动物世界里动物学家给棕熊带上的那东东),随时向警察自动发送所处方位,连洗澡都不许摘下。以前中国的政治教科书批判美国的法律多如牛毛,看来真是这样。也许只有如此严密地囊括生活各个方面的法律,才能规范出像样的社会秩序。要知道,美国可是人人都可以持枪的国家啊。
相比之下,中国警察在对付刑事犯罪、尤其是那些鸡毛蒜皮撒泼耍横似的所谓“轻微违法”行为的时候,似乎就宽松多了,以至常常凸现法律的苍白和警察的软弱。中国警察除非执行抓捕等对抗性任务,一般不许带枪。猪猪的一个刑警朋友抱怨说,平时领导看枪看的特别紧,执行完任务,就盯着你把枪交回枪库,好像生怕你哪天会给他一枪似的。是的,枪械管理在中国是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的。普通刑警的枪上不仅寄托着个人的安危,还有领导那悠悠的政治生命。
由于平时不配枪,面对突如其来的严重刑事罪犯时,中国的警察们往往该出手时难出手。曾经发生过凶徒持刀当街行凶,警察赶到后,由于没有枪,只能用警棍和罪犯搏斗,结果一名警察当场殉职。其余警察准备开枪,但由于罪犯是少数民族,警察们还要先请示上级之后,才派人取来枪将罪犯击毙。每年因此有很多公安干警因公殉职。那么,猪猪不知道,警察的尊严何在?法律的尊严何在?一个在罪犯面前没有枪的警察还算警察么?(少数民族在法律面前的优待特权,如某些民族可以戴刀和对待少数民族犯罪分子在处理上的所谓“两少一宽”的所谓民族政策,虽然于法不通,但也算是中国特色之一吧。)
而对于其他杂七杂八的“轻微犯罪”,如家庭暴力、撒泼耍横滚刀肉似的妨碍公务,中国警察更显得软弱无力。在电视剧《半路夫妻》中郭芳的丈夫强奸了她,这厮居然只拘留了几天就放出来了,而且还不断骚扰郭芳母女,试图强行抱走孩子。面对这个滚刀肉的违法行为,无论是女民警胡晓玲(陈小艺饰演)、郭芳后来的警察丈夫、还有其他警察,除了声嘶力竭的呵斥外,竟都束手无策。后来还是管军(孙宏雷饰演)用黑道手段臭揍了那家伙一顿才解决问题的。美国的观众对这样的剧情一定不理解,这也是所谓的文化差异吧。这样的人如果在美国,早就被警察以暴力强奸、入侵他人私宅和试图绑架的罪名逮捕起诉了,蹲几年大狱是完全有可能。因为,即使是亲生父亲,离婚后如果没有孩子的监护权,未经女方同意擅自看望带走自己的孩子,也可以被起诉成试图绑架和诱拐,也还真有人因此坐牢。
这么一比较,美国警察不是比中国警察更严厉、管的范围也宽很多么?其实也不是。美国警察也有比中国警察软弱宽松的时候。
在美国等西方国家和中国的香港特区,常常可以看到街头的抗议示威或者罢工游行等活动,只要不发生暴力事件(如攻击警察或冲击八国峰会的会场等),全副武装的警察一般都只是远远地戒备而已,并不干涉。有时还用警车为游行队伍开道,确保队伍按预定路线行进。至于那些在媒体上公开发表与政府相左意见的公民,警察更不会理睬。相比之下,中国警察在这方面可就严厉多了,管得也宽多了。中国警察的主要人力、物力和财力大都投放在这些方面了。从小区的民警到网络警察再到“驴爸”,建立了一道道钢铁长城、快速反应队伍和全方位全天候的监控队伍,在言论和其他敏感方面把中国人尽可能无微不至地保护起来。虽然在处理一般刑事犯罪方面中国的警察可能不敌美国警察威猛,但在消灭一切敏感因素及不和谐声音这一点上,中国警察比美国警察过得硬。
这种宽与严的分别也可以算是一种社会制度和文化的差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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