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而治之好。

本帖于 2009-08-14 18:45:44 时间, 由超管 论坛管理 编辑

所有跟帖: 

能做到细分管理最好,担心会造成责任、职权不明 -一家- 给 一家 发送悄悄话 一家 的博客首页 (114 bytes) () 07/16/2009 postreply 01:48:31

等分割以后,藏维就都不再是铁板一块了 -金笔- 给 金笔 发送悄悄话 金笔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7/16/2009 postreply 09:39:28

请您先登陆,再发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