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白当美国公民了,配偶是第一继承人,孩子都是不一定呢

本帖于 2009-08-14 18:45:44 时间, 由超管 论坛管理 编辑

在美国,如果要把自己的钱给配偶以外的人,都得配偶签字的,这个你不知道么?我每次填保险受益人表的时候都看到这个提示的。所以若发生在美国,你妈妈还是要输官司的。

所以啊,你哥留下的钱就该属于你嫂子,你哥的钱是你哥和你嫂子结婚多年创造的共同财产,你嫂子当然有权支配啦。你哥买房子给你妈妈住,但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呢?如果是你妈妈的,那你嫂子是非法剥夺你妈妈的财产。既然法院认为你妈妈应该搬出,可见房产证上是你哥的名字,所以你嫂子当然可以收回。

你嫂子固然有做的不对的地方,可人家没有触犯任何法律。你就不要以自己是美国公民去威胁俺们的温总理了,先自己翻翻法律书吧。

所有跟帖: 

你还真有耐心给她解释。楼主就是个贪得无厌的 -subreeze- 给 subreeze 发送悄悄话 subreeze 的博客首页 (252 bytes) () 07/10/2009 postreply 00:53:44

怎么都是逆向思维?谢谢你的关注。 -x萧萧- 给 x萧萧 发送悄悄话 x萧萧 的博客首页 (152 bytes) () 07/10/2009 postreply 09:12:41

从头到尾,你看到的就只有钱。 -x萧萧- 给 x萧萧 发送悄悄话 x萧萧 的博客首页 (288 bytes) () 07/10/2009 postreply 15:13:41

小人之心能度君子之腹吗? -x萧萧- 给 x萧萧 发送悄悄话 x萧萧 的博客首页 (328 bytes) () 07/12/2009 postreply 23:14:36

儿子有权用自己的钱给自己买一块墓地吧? -x萧萧- 给 x萧萧 发送悄悄话 x萧萧 的博客首页 (170 bytes) () 07/10/2009 postreply 15:33:15

特大误区:你也为中国已经和美国一样文明自由平等了吗? -x萧萧- 给 x萧萧 发送悄悄话 x萧萧 的博客首页 (118 bytes) () 07/14/2009 postreply 21:2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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