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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2009-06-09 11:25:37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首先祝贺和赞成举办policemen局长培训班的做法。俗话说,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从GONGAN系统近年来的工作所反映出来的问题,作为各级GONGAN局的局长,在本职工作中有没有工作水平需要提高的问题?我也认为是有的。

先回顾过去的不好事例:翁安的群体事件、云南的孟连事件、辽宁的蚁力神事件、上海的杨佳杀人案件、广州的孙志钢滥权执法案件,以及许多发生的、非孤立的有代表性的事件和案件。造成这些情况及恶果的原因很多,社会舆论影响极坏,无论在国内还是在国外,但是,GONGAN局长都有一定的不可推卸的责任。 下面谈谈解决的办法,是否符合各自的具体实际情况,请斟酌考虑后,决定取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