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2009年6月)牡丹江市的出租车罢工了!!!
究其原因是牡丹江市人民政府拟出台《牡丹江市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办法》, “要对原行政审批的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进行清理,没有经营期限的要重新确定经营期限,经营期原则按车辆已使用年限的新批准的经营期限合计不超过8年确定”。
当前牡丹江市所有的出租车都是个人的,没有经营期限。这意味着出租车从业人员可以转让其经营权,所以他们都在开始从事这一行业之初花费了大量的金钱去购买经营权。许多人出租车主总共花费30万左右去购买新车和经营权,而且他们都是借钱或则把房子抵押贷款才筹到这笔钱的。而牡丹江市政府不考虑实际情况,采取这种方法出个文件就要限定其经营期限,这无疑是在要出租车主的命!!!
牡丹江市政府新的管理办法不是想办法管理出租车,而是在扰乱出租车行业,其根本原因是利益使然。牡丹江市是一个经济比较落后的中等城市,每一次政府要进行城市建设,不是想办法引进资金,而是搞各种形式的摊派。有一次向公务员和教师每人集资一万元,后来有人把这是反映到中央而不了了之。可是人微言轻的出租车从业人员就没有这么幸运了,每一次都要交钱,严重地增加了出租车从业人员负担。而这次更加变本加厉要把这只任他们宰割的羔羊彻底杀死!!!如果有人要投资牡丹江的出租车行业,当然可以你可以通过正常的市场购买出租车经营权建立公司,而有些人不是这样,他们首先做通政府的工作,通过一纸公文就要回收经营权,美其名曰“管理”,实际是节省大量的投资,就其根本是官商勾结,与民争利。其实这对牡丹江的发展最为不利,不但没有得到投资,而且败坏了声誉。
牡丹江市共有2700台左右的出租车,能直接解决超过5500人的就业问题,间接依靠这一行业的人就更多了。他们不像政府公务员那样有养老保险,有灰色收入,完全依靠辛勤的劳动谋生。许多家庭,一家大小,依靠这点微薄的收入。许多人认为出租车能挣很多钱,其实这是错误地认识。牡丹江市的出租车一年下了总共的收入也就3万元左右,扣除各种费用,摊派和车辆的折旧,还要自己交纳养老保险,所剩寥寥无几勉强度日。现在唯一的希望,可以转让的经营权也要被无偿收回,这无疑是雪上加霜。这不是在构建和谐社会,而是在扰乱社会。
全国各地都在减轻出租车行业从业人员的负担,而牡丹江市却逆流而上增加负担,真是让人惊讶!希望牡丹江市的领导者把更多的精力用在思考如何给城市定位找到一条适合的发展道路振兴牡丹江的经济,而不是从穷人的手里抢饭吃。也希望上级政府能够妥善地解决这一问题,把构建和谐社会落到实处,不要只做口头文章。
关于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出租车罢工和经营权的问题
本帖于 2009-08-14 18:45:44 时间, 由超管 论坛管理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