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你会反驳我:"不,事情并不象你所说的那样。不错,我们当初都热情地支持过八九民运,我们也都愤怒地抗议过六四屠杀。但是几年下来之後,我们冷静了,我们意识到我们当初做的并不正确。不是我们吓怕了,故意编出一套说词自欺欺人,而是我们想通了,真的是想通了。"我不信是如此。如果真是如此,事情只会更糟糕。
能认错本是好事,但是,在被打被杀之後去认错却是坏事,只要你的错是思想认识之错,只要你的错并未侵害他人。如果你是在高压之下被迫认错,你实际上并没有服气,那另当别论。如果你竟然心悦诚服,因此反过来承认我们当初该打该杀,打的有理杀的必要,多亏邓小平下令开枪当头棒喝,才使我们变得清醒,事後多年才渐渐体会到他老人家的高瞻远瞩,打我们杀我们其实全是为了我们大家好。你就把自己看得太下贱了!
诚如人言:高傲未必是美德,但它是许多美德的父母。我可以补上一句:自贱必定是丑态,它能把美事也变成丑事。为什么说民意不可侮民意不可欺,那不是因为民意就是天意,天然正确永远正确。那只是因为民意就是民意。在民主制度下,民意是权力的唯一的合法来源。
新保守主义者声称,现今中国还不能实行民主而只能为民主作铺垫。很好,那就需要从尊重民意开始。如果你们居然赞同六四屠杀这种以血腥手段公开蹂躏民意之事,那岂不是和你们允诺的民主发展目标背道而驰?
当千千万万的民众以和平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意见(注意:仅仅是意见)时,掌权者纵然可以不采纳,甚至不理睬,但绝不能公开的蔑视,公开的镇压。在这里,有假面犹胜过赤裸裸。拉罗什福科说的好:"伪善是邪恶向德性表达的一种敬意。"毛泽东在镇压下四五天安门运动之後,随即号令全国各地举行大规模的群众集会,"愤怒声讨天安门一小撮反革命分子的反革命暴乱",借以证明真正的民意是在他那一边。这当然表明毛更狡诈阴毒,更善於对民意欺骗玩弄,但那也表明他知道若对民意公然侮辱蹂躏,其罪孽更为深重。
民意当然也有犯错误的时候。凡人皆可犯错。唯能犯错,人才是人。犯错误是人类的特权。不准犯错误就是不准人是人。举凡各种权利,其实也就是犯各种错误的权利。保障言论自由就是保障说错话的自由,因为说错话造不成直接的伤害,因为只有试错才能得真。但不能有杀人的自由,因为杀错人无法使之复生。我们需要自由,因为我们需要成长,需要成熟,需要发展,需要自我实现。凡是在正当权利的范围之内犯的错误,只能让人们自己教育自己,自己纠正自己,只能被说服,不能被镇压。哪怕你的见解比我更正确,你若因此镇压我,你的行为就比我更错误。我可以改正我的认识,但我绝不能认可你的镇压。我错了也是对的(英文right,既表示"正确",又表示"权利"),你对了也是错的。
讲到犯错误,最大的问题就是"只准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邓小平犯的错误还少了吗?连邓自己也承认从政一生,错占五成。专制者也犯错,我们也犯错。可是,这两种错是何等的不同。专制者一错,例如反右"扩大化"之错,那就是让五十万人青春断送,成千上万家破人亡,到头来还是高坐台上,美其名曰"没有经验,犯错误是难免的"。我们一"错",例如"错误"地参加了"动乱",无非是说"错"了话,上"错"了街,游"错"了行,还没有伤害任何人(起码是还没来得及伤害任何人吧),到头来我们就被杀被抓,被监禁被流亡。专制者有犯错的无限权力,我们却连犯错的半点权利都没有。你有什么根据还为专制者辩护?除非你认定专制者和我们不是一类,要么他们不是人,要么我们不是人。
从六四看犯错误的权利和权力的犯错误 ZT
本帖于 2009-08-14 18:45:44 时间, 由超管 论坛管理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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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达内34 在北美混点草料钱真不容易。爬了不少的格子。
-Dongbeil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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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1/2009 postreply
21:3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