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24日14:40 生活新报
媒体观点
●邓玉娇电话自首后,警方第一时间到现场是约束“凶手”,保留与杀人现场有关的证据,诸如:水果刀、致人死亡的证人证言、现场拍照、邓的随身物品(抑郁药)。而后,迅速展开对邓是否患抑郁症的精神鉴定(强制送院)。整个的调查取证过程,几乎都是围绕邓玉娇是否构成杀人的角度来展开调查的。但对于死者邓贵大是否猥亵或试图强奸邓玉娇的证据,基本“没放在心上”。
《扬子晚报》质疑说,邓玉娇案是否故意忽略了猥亵强奸?
●应该说,那个逼迫邓玉娇的男人并没有犯下死罪,但邓玉娇也并非在举起水果刀(修脚刀)去惩罚罪恶,邓玉娇是在保护自己的身体、尊严和清白。也许,邓玉娇不应该使用刀子,但她只是一个女子,并不精通武术,面对三个男人,她又怎样以拳脚去击退三个男人,而邓玉娇的求情或者谴责都不能让他们退下,他们以为自己的钱和权能让邓玉娇就范,但他们犯了一个错误,就是他们以为邓玉娇也是那种可以被金钱收买、或被权力压倒的女子。
《东方早报》质疑说,此情此景邓玉娇如何自我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