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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英雄?邓玉娇一怒杀官的疑惑
文/北游
一条生命逝去了,另一个人将面对严重的指控,怎么看都其实是个悲剧,但却被很多国人渲染成了革命式的喜剧,这个现象具备黑色幽默的一切元素。我们这个社会的“娱乐场所”是怎么回事,我想只要是有基本社会经验的成年人都知道个大概。正如那位邓大人所言:“这是服务场所,你不是‘服务’的,在这里做什么?”,这些话如果真实发生在某娱乐场所,估计没有人会觉得意外吧,就连被很多人树立为“与强权做斗争的女英雄”邓玉娇本人估计也不会意外,她拒绝的理由用她自己的话来说也只是因为她不是“水疗区服务员”,而不是这里不提供“特殊服务”或是她本人对于强权和金钱的一贯鄙视。也就是说,如果她是“水疗区服务员”,她是没有“正当理由”拒绝邓某的(这跟邓某人是不是官员关系不大),而假设身份转变,邓玉娇的具体表现我们无法就此推理和猜测。那么好了,为什么一件实际天天在这片土地上上演的、稀疏平常的事情和对话,出现在中国网络上、媒体上时,就顿时变的如此的非比寻常和“非常态”起来了呢?我猜多半是因为被杀之人的身份是个官员,而强势的官员不恰当的拿钱砸了弱势群体的头,这就犯了众怒了,在习惯了扮演“正义与良知化身”的国人看来,之后的疑似强奸行为倒并不怎么重要,就冲这两点就基本“该死”了,而杀死他的人自然就成为了反抗强权的英雄而“为民除害”了,而“无比正义”了。但在我看来,一个人即使罪大恶极、恶贯满盈,其生命被剥夺也不能如此不需要商榷的。
国人是不太习惯反省自身的,虽然我们经常背“三省吾身”之类的语录,似乎也只是为了教育别人用而已,断然不会轻易用在自己身上。所以我们经常看到的现象就是口头上、网络上好像全体国人都是拥有高尚的道德、圣洁的品行之类的人,坏事都是别人干的,可都是好人了,坏人到底是谁呢?我反正是迷糊了。唯一的解释就是其实干那些坏事的人很可能就是这些口头上无比正义的人们或者曾经是口头上无比正义的人们,区别只是处于人生不同的阶段,经历不同的风雨罢了,我们这些小人物现实生活中却很可能也是削尖了脑袋往贪官身边靠,陪笑脸、拍马屁,时不时来点不正之风啥的,好像也做的挺自然,没什么心理负担,但为什么这些事情无论大小,自己做的心安理得、理由多多,为什么轮到别人做就十恶不赦、不可原谅了呢?这种只监督别人、从不对比自己的“正义感”来的如此稀里糊涂倒也是中国社会之特色了。这种稀里糊涂的正义感在邓玉娇事件中又一次暴发了,暴发的结果就是邓官员该死,不但该死而且还需要踏上一万只脚;邓玉娇杀人的行为好,不但不应该经受法律的审视,相反应该披红挂彩成为反抗强权的英雄、成为大家模仿的楷模。
本人是不敢有这种居高临下的正义感,我总是“小心眼”的认为世道艰辛,每个人生活不易,普通百姓的生活不易,官员们生活也不见得容易,这个社会也绝不是那一两个圣人告诉我们的那么浪漫温馨,你好、我好则大家好的。为了在艰辛的世道中生存下去、为了面子、为了家庭,谁都不知道会在什么时候干点什么不和谐的事,伤害“正义”的事来,包括我自己,做这些事当然不光彩,但好像也并不是发生在外星球,而是发生在大多数人的生活旅途中。我们都希望不光彩的事少点,我们为了生存伤害正义的事能少做点,心灵也能少受点折磨,但好像正确的方法不应该是把正义感建立在对他人的轻易否定、颐指气使上,而看不到自己其实也同样在做。只有在这种感同身受的基础上,我们才能正确的发问:这是为什么呢?那么多人都不光彩?在这个理性发问的基础上共同来找原因、想办法,才能触及问题之根本,而不是吵架打倒、动刀子,把暴戾的倾向误判为了正义的号角。
我当然不是在说弱势者面对威逼应该顺从,而是好奇于这个社会群体为什么会对一个暴力行为下的悲剧如此兴奋莫名,似乎一下子找到了追求正义的路线图。我们这个群体为什么不去追问邓官员们为什么会那么习以为常的横行霸道、为所欲为?为什么不去追问邓玉娇们为什么总要陷于被推到或按倒在沙发上的境地?邓玉娇是值得同情的,难道邓某人就必然该死吗?仅仅因为他是官员?如果我们这个群体依然是这个逻辑,那么请不要对频繁出现的跳楼讨薪有意见,不要对用黑社会的手段收款有意见,因为这背后都有正义之目的,手段是不需要商榷的。邓玉娇事件仅仅是个个案,是这个大千世界、人类社会无法完全避免的突发事件、悲剧事件,本没有什么标本意义,也请好事者不要宏大叙事。一个国家、一个社会的变革从来不是一蹴而就的,官员们也不是仅仅因为他们的道德败坏就可以横行天下的,如果一个所谓的革命、所谓的变革没有从根本上改变一个社会的基本结构和游戏规则,仅仅依靠一两个“英雄人物”的反抗或发号施令就能有所动摇,显然是犯了幼稚病了。
北游
2009年5月20日
文章提交者:只想说话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谁有没有利不是我们这些旁观者应该关心的,而是司法是否会公正的问题,如果有人不希望强权导致司法不公,那么请舆论也不要导致司法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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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确实令人担心!已经有很多人把杀人者度化为纯洁的正义女神了……
*.*.*.* 2009-5-20 10:4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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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交者:红墙述世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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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5-20 10:4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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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交者:只会哭哭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高莺莺,18岁,湖北襄樊老河口市人,在宝石宾馆上班期间莫名死亡(一说因为抗拒求欢,遭强奸,被从宾馆10楼推下摔死),案件中发生警方抢尸体火化、殴打恐吓家属、警方伪造证词、官方伪造证据、知情者离奇死亡等情况。
周军丽,20岁,河南人,在桐乡打工期间为了免遭强奸,从四楼摔下,造成颈部以下高位截瘫。
小静,17岁,四川人,为反抗强暴跳楼致伤,终生瘫痪。
黄静,21岁,湘潭市临丰小学音乐教师,被奸杀在临丰小学宿舍内,当局拖延阻碍办案、恐吓家属等。
杨代莉,17 岁,四川大竹县莱仕德酒店员工,遭官员轮奸并虐杀,“身上被针刺了很多小孔,几颗牙齿被打掉,舌头被咬断,乳房被割掉,下身被弄烂等”。
孙巾云, 18 岁,江苏省灌南县人,于2006 年8 月11 日夜,在饭店下班回宿舍的路上,遇歹徒拦路强奸,孙反抗遭毒打致死。报案后,其亲属却被公安局毒打。公安局并不予立案。
尚伟丽,19岁,唐河县上屯乡丁岗村人,原在唐河县一家餐馆打工,1999 年7月,被当地员警陷害侮辱监禁,无法逃生,被逼迫跳楼导致终生高位瘫痪。
杨春红,2005 年 2 月 2 日夜,在椒江宾馆公款酒宴上,因不情愿陪台州众高官饮酒,在碰杯时,将几滴雪碧饮料溅到台州水利局局长丁林超的手背,丁林超即示意在旁的工会主席金华斌动手。金当即向杨面部重击三拳,并用锐器戳穿杨春红右脸致使鲜血直喷,贯穿性伤三层至口腔,缝59 针。 杨春红上告,但2006 年6 月7 日,公安局将杨春红抓捕投入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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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5-20 10:4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