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很愤怒,无法控制自己,写下这些:
2009.1.21上午9点,新年前4天,天下着雨,我太太去上海浦东联洋大拇指广场的家乐福购物,在自动扶梯前滑了,左脚卡在上下扶梯中间而人随着扶梯往下走,她清楚的听见咔嚓两声,左小腿两根骨头扭断了。当时叫了120送到医院,下午做手术植入钢条和钢钉。住了9天医院,我们的新年也就是在医院过。现在她脚还不能触地,要6个月恢复,明年还要手术取出钢板。人倒霉喝凉水都塞牙,也就认了。
事发当天家乐福有个人随120救护车去医院,付了门诊挂号和拍片费,当天手术要付押金1万,说没有,然后就走了,住院及后来也没个电话。我打了几次电话去,说一个多月后领导有空见我。今天下午2点我去了,那领导一开始就高姿态,说本来今天有重要会议,因要见我让副手去了。然后放我太太滑倒摔伤的录像,说他已咨询了法律专家(原来这一个月是去调查是否要负责任!),是我太太自己摔倒。又说家乐福给每个顾客都买了保险,付钱也是保险公司付,但家乐福没责任...
Carrefour: 在上海家乐福的遭遇
本帖于 2009-10-22 10:24:19 时间, 由超管 论坛管理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