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老山的归属问题成为网上讨论的一个小小热点。
1979年“对越自卫反击战”中争夺最激烈的老山/法卡山,在1999年的时候,依据中越勘界条例划归越方。这事儿讨论起来究竟有什么意义?
较多的议论是,爱国主义,祖国的领土怎么能不负责任地划归他人。烈士们的血是不是白流了?
我想,这种爱国主义还应当有更深一步的阐发。应当从这件事情上想开去,考虑我们应当如何地完善国家制度,造福于这个国家的人民,在这样的制度下,至少不会使老百姓毫无意义地卷入某种巨大的牺牲,这巨大牺牲争取到的却是与老百姓的利益毫不相关的东西――在祖国的国土上,建立和建设这样的国家才是真正的爱国主义。
在老山归属这样一个具体事件上,为什么要演绎出这样的思考?我是这样想的:
一,“对越自卫反击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之后,仅次于朝鲜战争的一次对外战争。战争之惨,牺牲人员之众,在文化革命导致的国民经济崩溃的条件下,消耗国力之巨,对他国民生/经济/人命之破坏,均不可一般而论,作为战争发起人或策划人,是应当慎之又慎的。
在事过三十年之后,回首那场战争,竟是一场无谓的残酷战争,倾国力和许许多多年轻的生命而为之,只不过友邻相残,兄弟互戮罢了。
二,战争之动员,对自己的民众要告以真相、告之真正的目的,毫无欺骗地告知他们正义性何在。三十年之后,我们终于知道,这场战争所意欲挽救的是一个屠戳同胞无数,终引致柬埔寨这个佛教之国人神共愤的红色高棉政权。而当时告以人民的所谓领土自卫者,只是引起民众盲目爱国热情的一个借口。
三,老山战争的残酷、持久,应当与整个“对越自卫反击战”有所区别。“对越自卫反击战”仅持续一个月,中国军队便从越南撤军。老山的残酷战斗却从1984年再开,直打到1989年。中华儿女所付出的艰苦牺牲,越南战士的一次次尸横山野,令人怵目惊心,有心读者可自已查索有关的历史记忆。
如此说来,对于老山的争夺,更应当持之有故,于历史、于考据都当是我方之领土。否则,便不应当使两国青年横至飞祸。据一些资料报导,那些长眠于老山麻粟坡下的战士,相当多数的父母、亲人至今尚未来此凭吊,因为他们无钱支付这样的长途路费。这是多么深刻的心灵创伤?――但从最终将老山交回越南的历史事实来看,老山当不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不是中国的固有领土,当年的战争究竟是为了什么,为什么让青年和他们的父母付出如此的代价?
四,由于老山在战争中(包括一个月的“自卫反击战”,包括1984-1989年的持续争夺)的特殊地位,在中国人民心目中,老山已不是一个普通的村镇或一处普通的山峦。在国界划分的时候,有关老山的归属,当作极其特殊的对待:任何决定都应当与国人共商,而不能由领导人随意决断。
但事实上,对于老山归属的决定,却只由最高层决定,中国人民,包括那些为老山争夺流血的战士和那么多付出了儿女生命的家庭,对于处理这一问题的决策程序,都未曾沾边,更准确说未得与闻。
为争夺这块土地,让他们作战争的炮灰,放弃土地,竟然对这些奉献炮灰的家庭不闻不顾。人民被视作政治的工具,还是被视作政治的主体?此间的思考意味深长!
五,与民主相联系的信息开放问题。1999年,老山、法卡山都已经划给越南了。但这样的信息,就连我们这些自许为关心国是者,也只是在近期听闻,距做出这种决定已经十年了。这样信息的迟延,责任方不是我们,责任在于被严加把持的各类信息管道和新闻媒体。
许多人批评,你们为什么总是看到缺点,就看不到好处。希望那些批评者借此事想想,不让参与决策前的讨论,难道不应当有相对通畅的渠道,让我们在事后获知某些情况吗?
爱国主义是我们并不排斥的政治立场或民族立场,但爱国主义必须加入这样一些民主的因素和制度的内容。否则,我们所爱之国,有可能是出卖我们的肉体之国和出卖我们灵魂之国。我们爱祖国,却反对在祖国的土地上建立或建设本质邪恶的国家,也期望那些有缺点的/曾犯有严重错误的、或本质邪恶的“国家”真诚地改善或回心向善!
附加说明:
老山归属的情况有三种说法:绝大多数说,1999年将老山划归越南;也有一则记事说,他亲自到老山,战士们正守卫老山,老山还是我国的;第三种说法,两国国界是骑峰线,骑峰线即是山脊线,山脊线按惯例双方都不驻军,双方只在山脊线以下各自的一侧驻守。中越之战中,老山一带,我军占领山脊,为保卫山脊,并将前沿阵地纵深至越南境内。
笔者以为,第三种说法是客观实际。中越之战中中方占领老山之峰顶,并将纵深扩展至山顶之南的越方一侧,即为占领了越南领土,引致中越双方长期争端。1999年,所奉还者实际奉还的山顶以下越方的领土。
中越之战中,中方战士争夺者,此也。1999年放弃和归还者,此也。
如此认识,上述三种说法,归之为一。此即为各种说法的真实面貌,都不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