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读了大作“兽首拍卖中的鱼和熊掌”觉得看起来头头是道很有道理,可稍微想想就发现“兽首拍卖中的鱼和熊掌”一文有一个很大误区,那就是假定的前提有问题。由于假定的前提有问题,全篇也就一错千里。
这个假定的前提是:这次拍卖是正当的。“兽首拍卖中的鱼和熊掌”的错也就错在这里。
我要说的是,这次拍卖的本身就不是正当的!
兽首一如其它被掠夺流失到国外的文物一样,是由于英法等侵略中国,焚烧园明园所造成的后果,是非法流出去的,是被强盗抢,被小偷偷而到国外去的,并不是合法出境的,是“赃物”。而赃物的再怎么被转手,也不管通过何种手段的转手例如拍卖,就掩盖它是被非法夺走的事实,更并不能因为一些所谓的名人的收藏就能使它洗清那不光彩的被掠夺历史,更不能因为强盗国家制定保护强盗所抢来的所谓“私人物品”法律而就把赃物漂白!
所以,鱼和熊掌论用在此错矣。
与野狼商榷“兽首拍卖中的鱼和熊掌”一文的误区
本帖于 2009-10-22 10:24:19 时间, 由超管 论坛管理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