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三鹿集团董事长田文华及三高管上诉 请求改判(图)

本帖于 2009-10-22 10:24:19 时间, 由超管 论坛管理 编辑
750) this.width=750' src=http://space.wenxuecity.com/gallery/others/news/pics/15577/15577811.jpg onclick=document.location='http://'>


2008年12月31日,石家庄中院审理田文华、王玉良、杭志奇、吴聚生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

原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田文华不服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于2月1日提起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上诉人不构成指控所涉罪名。

据田文华的辩护律师梁子侃介绍,田文华的上诉书于2月1日直接递交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2009年1月22日,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原三鹿集团董事长田文华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2468.7411万元。中国法律规定,被告人如不服一审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提出上诉。

公诉机关此前指控,三鹿集团生产的含有三聚氰胺的婴幼儿奶粉等奶制品流入全国市场后,对广大消费者特别是婴幼儿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造成了严重损害。国家投入巨额资金用于患病婴幼儿的检查和医疗救治,众多奶制品企业和奶农的正常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经济损失巨大。

三鹿集团另外三位原高管也提出上诉

鹿集团原董事长田文华一日正式提起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另外三位原高管王玉良、杭志奇、吴聚生亦提出上诉。

记者从田文华辩护律师刘新维处获悉,三鹿集团四位原高管均已将上诉书递交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该院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一月二十二日,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田文华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四百六十八万余元。原副总经理王玉良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原副总经理杭志奇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原奶事业部经理吴聚生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刘新维说,宣判后第二日会见田文华时,她表示不服一审判决,当即决定提出上诉。至于改判的可能性,律师未予置评。

始于去年九月的“三鹿”事件对中国广大消费者特别是婴幼儿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造成了严重损害。据官方统计,事件共导致二十九万余名婴幼儿出现泌尿系统异常,其中六人死亡。

请您先登陆,再发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