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个商品在某一销售环节的增值税=税率*同期新增价值
就生产性增值税而言,新增价值包括同期商品价格中扣除了生产资料成本后的利润与劳务成本(销售和生产劳务成本)之和。
如果每个实现了销售的生产和销售环节的税率一样,则通过从商品的最初级产品(譬如说生产汽车各部件所需矿石)到最终产品(譬如说汽车),
某商品中所含增值税的总量=税率*商品的最终销售总价格
=税率*(商品中包含的含所得税总利润+商品中包含的含所得税总劳务收入)
这是因为一个商品的总价格=总增值税+含所得税总利润+含所得税总劳务收入
也就是说,征收增值税相当于向利润和劳务同比率一次性增税。征收增值税,则用于生产和销售此类商品的资本和劳务所有者,不管其收入高低,穷也好,富也好,都是纳税者,且根据收入,同比例纳税。
通过商品的销售价格,增值税最后会落实在消费者头上。当增值税率为17%,则商品总价格中包含着17%的消费税,其余为含所得税的总利润和总劳务收入之和。
当固定资产投资从利润中扣除,因利润约等于企业家个人可支配收入+固定资产投资,在这种情况下,
增值税=税率*(企业家个人可支配收入+劳动者收入),故固定资产投资从利润中扣除后征收的增值税叫消费性增值税。显然,征收消费性增值税有利于在生产中采用资本技术密集性技术,不利于采用劳动密集性技术,不利于劳动就业。
在征收增值税基础上征收累进制所得税意味着资本和劳务所得在同比例交税后,再根据收入多少累进纳税。
美国实行纯粹的累进制所得税,意味着按收入高低缴税,一部分穷人则不缴税,或者获得政府救济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