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开始着手于司法改革

本帖于 2009-10-22 10:24:19 时间, 由超管 论坛管理 编辑

中国开始着手于司法改革

-------腐败对策仅限于组织层面

中国共产党及中国政府提出了作为政治改革一环的新的司法改革方案.重新认识地方法院及检察院所具有监督作用,试行扩大司法的处理权.但仍然,偏重于机构改革,寻求根本政治改革的意见分歧仍然很大.

胡锦涛总书记(国家主席)08年11月底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提出了”司法体制改革深化”提案,中央负责司法部门领导的政法委员会重新调整职权分配方案原则上获得通过.

因为地方人民法院及检查院的干部人事关系由地方党委所掌握,据党内人士称:’这就存在有对党内腐败干部不利的搜查及判决的干预倾向.这正是造成腐败日益漫延,引发民众不满的一个原因.

司法改革的目的就是为了断绝这种状况.现推行的形式是中央管辖省级的司法部门,省党委会管辖市县级的司法部门,以仍然保持党组织的头号地位,进行一些调整.

而胡的领导班子没有确认针对政治改革的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的原则,坚持不能损害共产党领导地位的方针.08年12月18日举行的”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周年”大会上,胡氏断然宣称:”原封不动地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模式是绝对行不通的.”在这种情况下,恐怕连最有限的司法改革都得不到.

另外,在市一级推行选举制度方面,据称广东深圳市曾于08年5月提出试行区一级直选,但至今并没有实施,预料不会在全国范围内普及.

一方面,人们提出了要从根本上重新认识共产党一党专政独裁的见解.08年12月9日作家及学者,律师们在互联网上联名发表了>为标题的政治改革方案.诉求建立多党制,三权分立及言论自由等.党内人士称:” 胡的领导班子绝对不会认可>彻底追求民主化的内容.”这将为今后的隐患埋下火种.


编译自:朝日新闻 记者:坂尻顯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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