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道路.杂思录 12.2 现代中国 文化与历史继承 * 生命 社 会 价值 思想 *
第十二章 中国体制与社会
12.2 现代中国 文化与历史继承
在上一章谈到,自由主义与集体主义的对决已成为二十一世纪全球政治与思想格局的深层主题。这种对决并不仅仅发生在抽象的学理层面,而是体现在具体的国家制度与社会实践之中。若要理解这一对决的现实意义,中国无疑是最关键的案例之一。中国当代体制所引发的讨论,既集中体现了自由主义与集体主义之间的张力,也揭示了现代社会制度运行的文化与历史根基。由此,从中国的文化与历史继承谈起,才能真正把握中国现行体制的合法性与合理性,也才能为理解中西体制的差异打下基础。
对于中国现行的社会体制,长期以来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看法。批判者往往称之为“党国体制”或“威权体制”,认为它违背了自由民主的潮流,缺乏普世价值意义上的合法性。他们强调其在民主机制与权利保障上的不足,却对中国在过去几十年取得的经济与社会成就视而不见,甚至以西方自由民主的标准质疑其正当性。相反,另一种声音则高度肯定现行体制,强调其带来的社会稳定与经济腾飞,对于体制中存在的官僚主义、权力滥用或言论约束等弊端,或轻描淡写,或刻意回避。这两种态度无论是批判还是辩护,往往都避实就虚,都带有强烈的意识形态色彩,很大程度上延续了中国传统文化中“党同伐异”的思维方式,使讨论缺乏真正的理性基础。
事实上,任何对体制的有效分析,都必须追溯到其文化与历史的深层根基。没有对历史承续性的把握,没有对文化背景的理解,任何结论都容易流于片面。黑格尔说过,“存在即是合理”。这句话并不是对现状的盲目肯定,而是提示我们必须看到制度与文化之间的互动逻辑,及其背后的历史必然。中国现行体制尽管存在不少弊端,但它能够在几十年间支撑起经济的高速增长和社会的整体稳定,说明它并非偶然生成,而是植根于深厚的历史与文化土壤之中。忽视这一点,就无法理解其蕴藏于社会与历史文化中的韧性与生命力。
从中国的历史传统来看,政权合法性的来源主要有三个方面。其一是以暴力手段取得,这是历代王朝更替最常见的方式;其二是符合集体文化认同的合法继承,权力在延续过程中通过符号、礼制和道统获得社会承认;其三则是有效的社会治理,这是决定政权能否长久维系的根本条件。前两者可以构成权力获得与延续的基础,但若缺乏第三者,任何政权都难以长久。中国历史上王朝更替频繁,其根本原因往往不是权力来源本身的合法性,而是治理失效引发了社会动荡。今天的中国体制正是在这三种合法性逻辑的结合中成型的:它一方面承继了革命的暴力建国基础,另一方面又通过文化与历史的延续,以及捍卫国家与民族利益的担当,赋予自己正当性,同时以改革开放以来卓有成效的治理实践证明自身的现实价值。
西方国家并非没有暴力合法性的传统。美国的独立战争与南北战争,英国与西班牙镇压分离运动,都是借助暴力与法律的结合来巩固政权。归根结底,法律的本质即是制度化的暴力,法律所确认的就是社会认可的权力运作方式。由此可见,民主选举虽然在当代被视为一种普遍的合法性来源,但它并非唯一的标准,也不是通行于所有历史情境的普遍法则。若将一人一票视作权力合法性的唯一标准,实际上是一种外来意识形态的强加,忽略了不同社会的历史传统与文化结构。这种思路不仅无法帮助理解中国体制,反而容易造成严重的误读与偏见。
中国现行体制的一个重要合法性来源在于其治理的有效性。中国近代以来经历了长期的战乱与动荡,社会秩序一度濒临失序。现行体制能够在几十年内实现社会的重新整合,并带来经济上的大规模增长,这一事实本身就说明其在治理上的成功。经济腾飞、基础设施建设、脱贫成就、社会整体稳定,都是其有效治理的明证。这种基于治理绩效的合法性,恰恰是西方批判者最不愿意面对又难以回避的现实。换言之,即使不从文化与历史承继性来谈,仅从社会运行的实际效果看,中国现行体制也有其坚实的合法性根基。
承认其合法性并不意味着否认其弊端。中国体制确实存在权力过于集中、舆论空间有限、制度化监督不足等问题。这些弊端既有现代政治结构的因素,也深深扎根于中国传统文化之中。中国传统文化中缺乏哲学意义上的“本源追问”,注重实际功效与社会和谐,这使得体制在强调稳定与大局的同时,容易忽略个体权利的充分保障。这种文化倾向虽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社会的凝聚力,却也可能导致制度改革的滞后与社会批判精神的不足。正因为如此,对体制的全面理解不能仅仅停留在批判或辩护的立场,而必须深入到文化与历史的脉络中去。
从这个角度看,中国现行体制的最大特点,在于它不是完全照搬西方自由民主模式,也不仅是简单扬弃传统的威权专制文化,而是在革命经验、文化传统与现代治理逻辑之间寻找了一种新的平衡。这种平衡的结果,就是一种既能动员社会力量,又能在宏观层面进行有效调控的体制形式。它的合法性不仅来自历史的延续与文化的认同,更来自于现实中的治理成效。这种合法性逻辑,与西方自由民主以程序合法性为核心的逻辑存在显著差异。
因此,讨论中国体制,不能仅仅套用西方的自由民主标准来判断其优劣。自由民主作为一种意识形态与制度模式,确实在历史上推动了社会的进步,但它并不是普世的、唯一的真理,普选民主制也非民主唯一模式。如前曾论述的,自由主义在突破旧有专制的历史阶段具有积极意义,但在进入大众民主与民粹化的阶段后,也可能成为社会治理的桎梏。相对而言,中国体制虽然在民主程序上有所不足,但在社会治理与整体利益协调方面,却展现出更强的适应性与韧性。这正是自由主义与集体主义对决在现实层面的一个缩影。
由此可见,中国体制的存在并非历史的偶然,而是文化与历史承继的必然结果,是集体主义逻辑在中国社会与新时代环境的一种具体体现。它的成功与不足,都深深根植于社会文化与历史的背景之中。如果说西方体制代表的是自由主义逻辑的演进,那么中国体制则代表了集体主义逻辑在现代条件下的一种实现形式。这两种逻辑并非简单的对立,而是不同文明路径中利益平衡与价值选择的结果。通过进一步将中国与西方的体制进行比较,就可以看清不同体制背后的价值逻辑与文化基础,才能理解为何普选民主体制在西方被视为理所当然,而在中国却并非唯一的必然选择。
古老的河流未曾止息,新的波涛,继续述说同一个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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