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地铁:治不了洋人,还治不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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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地铁曾被送锦旗:治不了洋人,还治不了你?
近日,江苏南京地铁因给喝饮料的乘客开“罚单”而登上热搜。早在2019年,南京地铁就因此上热搜,还获市民奖励的一面锦旗。
南京地铁7月25日晚回应“乘客在车厢喝水被开罚单”:指明乘客饮用的是果汁饮料。工作人员根据相关规定向其出具《轨道交通设施内禁止行为告知单》,而非罚单。因为是首次初犯,以宣传和教育的方式,提高乘客的自觉性和素质,不予以罚款。
根据《南京市轨道交通条例》第38条第6项规定禁止“在列车车厢内饮食”。第58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八条第4项至第10项规定的,由轨道交通经营单位责令改正,并可处以警告或者20元以上100以下罚款。交通运输部也发布过《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办法》2020年已明确规定乘客七类不文明的行为,第36条规定,禁止在列车内进食(婴儿、病人除外)。
因此,从条文上来说,《南京市轨道交通条例》并没有规定例外情形,处罚对象范围较大,真的碰到了病人、婴儿等特殊人群,地铁运营单位不能对其进行处罚,否则就违反了合理性原则,被罚者可以要求撤销处罚。
南京地铁“罚单”事件引发了对地铁饮食禁令的思考和讨论。对于南京已实施多年的地铁禁止要求,很多网友对此表示惊讶,主要原因在于身处不同的地域的网友,对地铁禁止要求、执行管理程度的不同所带来的经验上、认识上的差异——“没听过”“喝口水,这么严重?”“不理解,且大为震撼”,而很多南京本地网友对于已执行快10年的地铁政策要求,表示支持并已习惯。
这背后折射出的问题是各地对地铁禁止要求的认识差异,但也与地铁方面早年针对类似问题的不当处理有关,后者影响地铁方面的公信力,从而让网友质疑其管理要求的权威性。
2019年7月,在南京地铁二号线上,一名外国女乘客在吃面包,斜对面的中国男乘客在喝奶茶。两名执法队员看到后,让外国女乘客把面包收起来,却给中国男乘客开了罚单。事件发生后,南京地铁回应称执法队员因语言原因,仅对外国乘客进行口头劝阻,而对中国男乘客进行了行政警告处理,确实已违反法律公平、公正的原则。
后来,面对截然不同的处理结果,因喝奶茶被处罚的中国男乘客自掏腰包,给南京地铁送了一面锦旗。
锦旗上的几个字来源于电影《茶馆》的情节。本来网友把这事当新闻看,以为睡一觉就翻篇了。没想到,这位中国男乘客在派出所“待”了5个小时,还被要求写悔过书。
同年,一名外籍男子在南京地铁2号线上霸座睡觉,占了一排座位,周围乘客纷纷背过身去。此行为没有受到地铁工作人员及时劝诫与制止,引发网友不满。
其实这两起事件虽都发生在南京地铁上,但是重点不在于“地铁该不该禁止饮食”,而在于南京地铁“双标执法”,正如事后南京地铁所承认的说法——“确实已违反法律公平、公正的原则”。
“杀鸡儆猴”的做法,实际上是不承认来自第三方的公共批评,这就更谈不上“接受社会监督”了。王宝强曾亲自领“金扫帚奖”,向观众承诺提升导演水平,努力向观众交出质量进步的作品《八角笼中》;但公共权力的“真诚”道歉始终被强制性的惩罚权力包裹,甚至被一种地域优越感所保护。在社交平台上,有IP江苏的网友对其他异地IP地址的回复道:“本地人支持南京地铁,那些质疑南京地铁做法的,都是些小地方的。”无疑,社会现象的讨论最后转变为地域间的捍卫与攻击,远远偏离地铁喝水事件本身。
无论IP地址来自何地,支持或质疑南京地铁的网友,其实大家都想在公共讨论中解答自己的疑问。这个疑问的产生,只是自己所在城市的地铁并没有类似事件,属于知识空白区,或者想了解南京地铁禁止的行为有哪些……
围绕南京地铁喝水事件,大多数网友其实对此存在共识——行政执法应该依法办事,一视同仁,不能选择性执法与区别对待,既要罚得有理有据,也要合情合理,才能将民心聚得越来越近,最后与人民群众一道构建出和谐美好的公共空间。
正如南京地铁发出的《通告》中指出,出具“告知单”,是“对禁止事项进行宣传告知”,南京地铁行政执法的本意在于教育与宣传,而非处罚。而作为老百姓的我们,希望地铁公司确保乘客权益的同时,可以通过制定明确的规定、明确饮水区以及加强宣传教育等方式,寻求地铁饮禁食令与乘客权益之间的平衡,为全国、全世界的乘客提供更好的出行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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