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帝台海碰瓷,实际上埋着法理上的大坑.
假设美国野战军要驻扎纽约市,必须得到纽约人民选出的纽约市长的批准,也就是说,任何军队航行自由必须以不扰民为前题.如果纽约市长觉得军队扰民,那么请其离开就必须离开.
回到台海那么事情就变得简单. 美军舰以航行自由之名穿越台湾海峡,那么任何民用渔船或者网箱养鱼受到损失可以起诉赔偿, 向美国法院或中国当地法院起诉.
在任何国家,军车军船是不可以仗皮厚肉糙撞民船的, 就如开车的必须让行人一模一样.
所以美舰台海碰瓷应该民间渔船或者海警解决, 只有美舰继续撞民船,才需要军队出马击沉. 那时候,就不是什么阻止航行自由,而是保护本国民众财产.
这个法律依据在任何国家都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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