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用的,大家都知道这种事情的源头在哪里,但凡党政两套班子里任一个有发挥作用,都不会导致今日的局面,更不用说那所谓的妇联就是个摆设了。
是的,地区的民风可能是一个导因,可是人皆有羞耻之心,犯罪行为可以大范围的实施,可以在长达四十多年的时间里“见而不怪”,说明了某D的无能,当然,也可能是它们积极“参与”的原因。
这种绑架行为几乎是零成本的,抢劫和抢人没什么区别。而且基层党政两套班子一起参与这种“买卖”,一但办下了结婚证(别管上面写的是啥),反正就是“合法证件”,就会受到国家的“保护”,就算人家家人过来要人,也可以用国家的力量给挡回去,比卖身契还管用。
所以,大伙说什么改法,都是假的,连《新闻法》都没有的地方,你说啥有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