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都看了, 说徐某东与小花梅“共同生活”三四个月后,云云, 这还有人性吗?拜托

徐是拐卖人口的犯人, 小花梅是被拐卖的妇女, 这叫“共同生活”?!

还有竟然说董某是小花梅的丈夫, 这有人性吗?摆脱! 强奸一次判刑, 强奸二十年成“丈夫”了?!

请您先登陆,再发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