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完稿并发表帖于:2020年7月19日】
设若美帝果真逾越法理规范而胆敢跨越进入禁止中共党员入境美国的决定并付诸实施这一步的话,那么,实质上非但违法违规、有悖于国际外交准则、也有悖于中美外交协约的所有法理文字规范,也就等于实质性之两国断交了。1)所谓违法违规,是指政治上类似有悖于信仰信念自由的政治歧视;2)中美外交文件之签约,从未有过任何涉及不允许中共党员受限入境美国的遣词造句。而与中国建交之本身,就是在首先承认中共为中国合法执政的政府并代表中国的前提下的外交关系。否则,有几个入境美国无论官、私方贸易代表团或其它什么性质的团体和个人中,没有所谓“中共党员”的呀?中国使馆人员全都是中共党员呢。该如何执行呀?3)若其得逞,势必极坏地榜样示范全球其它国家。即便在前美苏冷战对抗 高峰上世纪,美苏的冲突也仅限于舆论和代理人的战争。美帝还远不至于胆敢政治上有悖于法理地动用这种政治仅限于对付中东恐怖主义之歧视的言行。故,实质上美帝已经把中共在政治法理上,试图往类似恐怖主义性质之视同。说白了,也就是潜在滑向政治最高阶段之流血政治的倾向。
而这一切原本就是美帝之政治邪恶本性之“水到渠成”的总爆发。只不过是我们自己这些年被邓理论(请党国必须允许法理下之客观就事论事而直截了当地点名道姓直奔主题。而非,长年累月地尽是自欺欺人而误人误己还误国)之经不起实践的误导视听,盲目否毛思想之“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的英明论断,而一厢情愿地混淆敌我是非、不分敌友、甚至拜敌为友、且联敌制友等被敌人牵着鼻子走的义气用事所至!教训十分深刻!中共受挫的历史,总是每每必备反面教材的重创,才会重新感悟、认识毛泽东思想之伟大英明、之战无不胜!
然而,其这一切的“水到渠成”过程,也势必有着其视为对手的中国自身内因的对内对外国策上出了问题。才以至于潜移默化式“量变引起质变”而渐进式“水到渠成”地形成。因此,中国在外交政治上“针锋相对、寸土必争”地对美斗争中,也不得不实事求是而客观地重视自身政策之自残的根本问题:
第一,国与国之间,各自统治集团政治上,只代表本国民族的根本利益。而非,国内当今“特色”官场社会社会上之搞人情“关系”或“友谊”!以党国和民族的根本利益为至高无上的根本,而非某个历史政治人物之毁誉与否!
故,那经不起实践检验了四十年的邓氏对美外交策略必须果断放弃!因为,凡属邓所言行正确的东西,无不全都源自毛泽东思想之有效延续发挥。反之,全都经不起实践考验!即,直奔主题、而勿再拐弯抹角类似“搁置争议,共同开发”歪理似的:必须放弃那根本文不对题之对外所谓“韬光养晦”及其概念下所衍生的所谓“不出面、不挑头”、“搁置正义,共同开发”!
因为,即便根据“百度”释义,“韬光养晦”之根本原意,是指对内、对自己的人“谦虚谨慎、戒骄戒躁"之为人要谦恭低调!而非指对外指对敌斗争。而本来用于对内统治政治之“卑微、仁慈”类善待或处置党内问题、抑或人民内部矛盾问题的思想态度上, 却反过来用于对付国内外的敌人上,这种理念和实践之本身,就是政治之本末倒置、混淆是非、不分敌我的政治幼稚、战略短视的错误做法!完全违背了世间事物内在运作之平衡与制衡的客观逻辑规律。
再则,所谓“永不挑头”的谬论下,还如何发挥毛泽东思想正确理念之“放手发动群众,壮大人民力量”、从而在国际舆论上揭露霸国强权之邪恶阴谋、已达至教育人民并壮大反美反霸的国际力量呀?这并非以谁的个人意志之想或不想便可转移的问题。也并非我们有否这个“能力”的问题。而是,面临邪恶强盗的暴力抢劫,你忍辱跪地求饶被抢被杀,还是没有“能力”,也必须创造“能力”强硬反抗的生死存亡问题!
再则,所谓“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谬论。凡是法理属于自己东西,就根本不能在理论上首先自己开腔所谓“搁置争议”!这一遣词造句的根本含义,无论听觉还是视觉上,都纯属自己对那本来法理属于自己的东西,根本就不敢确定、甚至心存狐疑、毫无自信的语气!这本身就是个外交辞令上之政治破绽!如果连你本该就是物主本身的事实,都对其不自信的话,那么,人家作为无孔不入、无所不用其极邪念的强盗本质的对手,还有可能跟你客气、而不钻你说话之漏洞趁机蚕食契入吗?这也正是其经不起实践检验之根本所在了!如印度之始终罔顾历史之强词夺理“麦克马洪线”的占领,就是个典型的例子!否则,无法解释,为何之间毛时代,中国周边外交上相对没那么多剑拔弩张的紧张局面;而后毛之自邓以来,周边临战态势,总一度间隔不断地此起彼伏......
因此,其逆向实践之效果,就难免“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似的、也只能“种祸得祸”了!其具体表现,不正是前些年中,人们所常常看到中国对美外交上丧失政治原则立场之“敌反我反、敌拥我拥”类似投降美帝般跟风吗?如:在前苏联已经分崩离析而不再的情况下,我们还干那种有悖于政治斗争运作的如下昏招:(1)美帝反恐,我们加盟;结果,人家非但不配合我们,还暗挺恐害华。(2)美帝围堵朝鲜,我们官媒也纵容那些书生政治幼稚病的所谓“军事家、战略家”们,挺美反朝。曾一度以点代面、以偏概全、断章取义历史和现实地在舆论上恶心朝鲜;(3)人家美帝建交韩国作为其布局亚太战略之盟国。而我们却也背信朝鲜建交韩国,助美反制自己的战略盟国朝鲜。典型的敌友不分、混淆敌我!(4),也制裁“朝核”,我们加盟;还自欺欺人地在舆论上毫无科学理论逻辑地无中生有着误导视听所谓“朝鲜对中国、对付韩国”。那不等于自毁吗?这就是为何毛泽东所说的“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万万不可疏忽大意”治所在了!那不也正是国家和民族的生命吗?
第二,实践检验真理四十年已经证明:邓理论非但有悖于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之政治宗旨而格格不入、南辕北辙,还更是不可能把国家带入欧美式对内统治之民主政治环境!而是,政治上自毁人伦道德操守环境之倒退和复辟到曾经腐朽没落的前朝就政府的年代!因此,于目前的局势而言,中国已经根本没有富裕的时间,再继续毫无意义且“伤亡”更大地浪费于对邓理论之实践检验了!
必须时不我待、旗帜鲜明地马上全面恢复那国内外敌对势力反动派们,最为忌讳害怕的伟大的毛泽东思想,以作为指导党国治国理政的政治和战略的理论基础。而非邓理论之类似“杀鸡取卵”式的假改革、真自毁!
所谓“假改革”,就是指,政治上之不惜自毁党国政治道德操守生态环境之倒退、复辟回旧社会那一套!即,对内,以其本该用于对付敌人之所谓“钢铁公司、绵里藏针”的手法,强硬倒行逆施来所谓“维稳”;违法违规、非公非正地打压欺压百姓。从而导致了国内、国际社会的普遍诟病和谴责,变相成为了递给敌对势力之里应外合反华的“刀子”!而对外,对付强敌却从未敢“钢铁公司、绵里藏针”。而是右倾投降主义之丧权辱国,软弱哈腰强权霸国对我民族战略核心利益的侵蚀和伤害!
所谓“真自毁”,就是指吏治腐化,政治道德操守环境被毁、公信力丧失。今天的党国干部,已经潜移默化地被形成了一种不守公德规矩、滥用职权欺压百姓、非公非正“致富”的既得利益“阶级”!滥享特权,讹诈百姓。个人利益第一,群众利益能有则有,没有也不再当回事儿、或置之不理!导致党群之鱼水情关系,荡然无存,无信于民。
尤其必须恢复毛思想之于中共党国的对敌斗争中的运用:
1)必须在错综复杂的局面中,找出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以及矛盾之外因和内因之相互作用和转换变位。意即,找出并确定出当前,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这是一切问题之首要问题。以便团结、结盟真正的朋友。以攻击真正的敌人!而非敌我不分、混淆敌友、拜敌为友,结果,伤害了盟友,到头来也毁了自己!
2)中美双方之是否为敌对,实践证明:并非取决于中国。而是,美帝。其矛盾的根本关键,非在于是否中共法理执政。而根子在于国家发展之战略核心利益之明显冲突!即,在于美帝欲阻喝、扼杀中华民族生死存亡之根本利益的发展,与中国之不得不面对强权压迫而被迫反抗和自卫。
只要这一矛盾的政治本质无法改变,而这类国与国之间,战略政治斗争之长期存在,将不以谁的个人意志可转移!然而,敌对着的双方,并非就等于不存在合作了!肯定会有!那就是互为斗争中之阶段性因时因事之变换之合作!正如当年毛泽东之所以由“近交远攻”之以前苏联对付美帝,到后来之改为“远交近攻”以美帝制衡前苏联之策略变换的策略手法,无不如此体现着。之前,是因为,前苏联是中国的战略盟友,而美帝更具即时危险性、威胁性之欲试图颠覆和侵犯中国。而之后,恰恰是该俩世界强权于中国之危险威胁性之换位所至。
而毛走后四十多年的今天,由于前苏联之不复存在,导致了美帝之一强独霸局面。故当前形势之于中国而言,却又再倒过来了。那么,中国也就不得不相应发生战略战术之调整了。正如毛泽东之所谓“情况在不断地变化,要使自己适应新的情况、新的变化,就得学习”。
而当政治上确定敌我关系之本质无法改变之后,也就无法回避,而必须面对了。其对应策略,就势必运作于毛思想之:敌反我拥,敌拥我反;针锋相对,寸土必争;以斗求和,非降乞和。
3)而且,还更应该,根据毛泽东思想的治国理政理念,结合国家社会各行各业的管理,相应针对性地精选出来,化作法律上的遣词造句,融汇于各项立法!打个简单的比方:凡是去过欧美、甚至在西方落地谋生的华人,在当地社会上,无处不感受到毛思想之"三大纪律、八项注意" 中的每一条,都细化地体现于当地社会各行各业管理地道德操守规范中!比如:法理规定不得滥用职权对员工打人骂人、人身攻击、不调戏妇女(性骚扰)、官兵人格一致(没有老板或经理胆敢无偿使唤员工为己干私事或大声呵斥员工。否则,违法侵犯人权,可报警等)。法理充分允许就事论事之民主言论自由(只要没有涉及任何政治上类似港独、台独那样违法伤害别人和毁坏公物。否则,视同犯罪被法办)。不得在相关法律规范之外,纯属人为滥用职权地另设以所谓“敏感词”、却又不补法具体化的手段,禁言人民正常发声、封账之类!
第三,欧美国家的统治,其政治手法,跟毛泽东思想是基本类似的。那就是:对内对人民、对国内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通常以怀柔民主的手段对付之。对外对国际上的敌对势力,从来就是坚定自卫反抗的坚定立场的。因此,毛泽东时代,是法律规范允许人民群众实事求是地骂政府、或造反的。并且,是受到保护的。“文革”就就是典型的写照。然而,不包括违法犯罪式的暴恐武斗!对此严厉制止并法办!而欧美国家,尤其是美国的统治集团,无论怎么换届换人,在这一点的政治手段上,不也一样吗?看看当今,社会如何公开针对性、实事求是地批评、指责政府的人和事,都是法理允许范围的。这就是毛泽东式民主言论自由之“大鸣大放大字报”的具体表现。毛泽东能做到、普京能做到、欧美国家的统治集团能做到,为什么我们中共在毛走后,就不能做到了呀?就被邓小平擅自独裁取消之了呀?
而邓大人却恰恰相反:对外,尤其是对美帝,软弱丧权。对内,则罔顾民意、强硬非法压制!他的所谓“钢铁公司”手法,并非用于对付美帝这类对我强权霸道的敌对势力。而是,反过来用于对付了自己的人民。他的所谓“绵里藏针”类阴谋诡计,并非用于对付党内外政敌。却用于对付党内自己人和国内人民!这不正是典型的愚民政策之倒退和复辟旧社会,又是什么呢?
因此,中国完全可以恢复毛泽东思想中先进民主的东西。并且,同时转向针对性细化立法管理之。在法理规范下,让人们完全依法依规地享有公平客观、实事求是、就事论事的民主公正的舆论氛围或环境。以利于监督政府、监督吏治、监督司法之公正性与否,等等。同时,立法中也规范,任何官媒之舆论,也同样必须受到司法的反监督的制衡:一旦发现有违法违规、甚至犯罪式有悖于行业道德操守之“莫须有"类无中生有、瞎编杜撰诬陷诬告之检举揭发,即可司法介入、核实、法办之。从而法理上最大化地制止任何违法犯罪类造谣诬陷、人身攻击等舆论。而非法理上纵容官官相护、警匪一家、雇凶杀人类相互勾结包庇。
与此同时,人民群众便可更加易于依法依规地,通过法理保障之舆论工具,反过来监督司法之公平公正执法与否。如此一来,方可令:无论党内或党外之任何违法违规违德之犯罪,无法滥用法律做盾牌或保护伞。更利于反腐倡廉、健康治国、并还民主公平公正于人民。
只要党国在涉及自身国家统治软实力之自身社会的政治道德操守信誉环境之建设、恢复到位了,再辅之以自身硬件建设发展中不断添置的强大的国防实力,那么,将势必类似毛泽东时代的中国、当今普京时代的俄国那样,得道多助可御敌,而“德不孤,必有邻”。并最大程度减少国内外敌对势力可钻的漏洞或破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