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在提出50年不变时,曾跟许家印私下里说过,希望50年后大陆也实行普选。
这里所表达的意思非常丰富,首先是承认民主制度是大势所趋。第二是认为民主是应该分阶段的。第三是把香港当成一个实验田。
其实民主无非是言论自由和选举权。言论自由也是指批评政府和政府人士的权利,香港人只有不当行为被抓,没有不当言论被抓。
关于普选,美国建国初期,不但没有普选,还保留了奴隶制,非白人男性在内战过后第15修正案通过才获得了选举权,而妇女是在上个世纪初第19修正案通过才有了选举权,为什么如此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美国人民并没有因为选举权的事而不尊重权利和法治,而是通过不懈的努力在法治的框架下让大多数人获得选举权。而以打碎法治为代价的民主是美国社会所不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