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闹的理由太荒唐了,太不得人心了。难道香港人就找不到一个体面的理由闹了吗?

这是不是说明大陆政府对香港一直很宽容吗?他们20多年都没找到个合适的理由闹一闹,也知道将来也找不到像样的理由闹,这次才丢人现眼的闹?

修改逃犯条例难道不该吗?香港人在台湾杀了女朋友,跑回香港就不用负法律责任了,像没事人一样。台湾人如果不喜欢情侣或配偶,也可以把对方骗到香港杀了,不需要负法律责任。大陆和港台的都可以这么做。这合理吗?难道原来的法律漏洞不该修补?

只有杀人犯等犯罪分子和他们的家属才反对修补逃犯条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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