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分组审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记者注意到,有不少委员建议,进一步延长离婚的冷静期。也有委员建议,降低法定结婚年龄。
消息一出便引发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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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建议适当下调法定结婚年龄#
冲上热搜。
现行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本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二审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沿用了现行法律关于法定结婚年龄的设计。对此,26日分组审议草案时,一些委员建议适当下调法定结婚年龄。
委员张苏军建议,降低结婚年龄,婚姻法修改时把婚龄规定为男18岁、女18岁。
他解释说,1980年修改婚姻法时,把1950年规定的男女婚龄20岁、18岁提高到22岁、20岁,有明显的经济社会条件的需要。
他说,从2013年到2018年,我国连续5年婚姻登记人数逐年下降,今年一季度进一步下降,下降6.7%,今年估计要跌落到一千万对以内,带来的直接后果是出生人口下降,老龄化上升,“尽管我们放开了二胎,但是二胎出生的增加远远顶不了一胎出生的下降,这是现实情况,同时这还是长期趋势”。
“如果明年通过婚姻家庭编,和1950年相比是过了70年,和1980年相比是过了40年,这70年和40年我们的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长足进展,年轻人的营养条件、生活环境、信息采纳、文化水平各方面都得到了很大提高,成熟度和当年相比大幅度上升,这为降低婚龄提供了坚实的客观基础。”
同时他认为,没有必要在婚姻年龄上做男女的区别。以前规定男大两岁是因为女性发育比较快,以及考虑到男性对于家庭的抚养责任等等。随着条件的变化、发育的提前,这两岁已经没有意义了,从男女平等的角度来说,有的时候好像是保护妇女的一些条件是某种程度的逆向歧视,他觉得没有必要区分男女婚龄。
王超英委员也提到了法定婚龄的问题。“是不是应该考虑降低法定婚龄?比如说男20岁、女18岁,或者还可以更低一点行不行,当然对此需要认真研究、论证和测算。”
新华网配图(记者 孙参/摄)
其实,此前“下调法定结婚年龄”的建议也曾引发网友热议。根据中国青年报此前报道,在2019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贝达药业董事长丁列明建议:将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改为“男不得早于20周岁,女不得早于18周岁”,删除“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如果下调法定结婚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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