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個別案件直接啟動逃犯移交程序,而該命令不再須要經立法會審議。这是香港法律界的担心
来源:
Gmailwang
于
2019-06-27 09:44:52
[
旧帖
] [
给我悄悄话
] 本文已被阅读: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