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连条例是在香港的立法权之内都不知道,还有资格辩论么?算了,我放弃。

来源: changzhi 2019-06-27 08:09:11 []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0 by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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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我一直这样讲!那是人家的民主程序!民众有权表达民意!关共狗什么关系! -Gmailwang- 给 Gmailwang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6/27/2019 postreply 09:26:56

既然要讲民主,这个问题就应该公投而不应该上街胡闹。 -风隐- 给 风隐 发送悄悄话 风隐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6/28/2019 postreply 12:5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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