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满人不裹脚,太平天国、慈禧太后都发过禁令,孙中山颁布命令禁止裹脚,民国派有专员督查落实,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已经很少,最后一

清朝中後期的太平天國推行反纏足[21],但最後未能成功。到了清朝末期,由于在华传教士们的积极推动[22],纏足被當時的知識分子們,視為中國社會落後的象徵之一,並認為纏足造成中國婦女的羸弱,進而影響到整個民族及國家的力量,因此開始推行反纏足運動,成立許多天足會[23]維新運動創始人之一的康有為寫了一篇《戒纏足會檄》,在女兒到了纏足的年齡後拒絕為其纏足,遭到了家鄉人的強烈反對,但他仍堅持不給女兒纏足,成為近代反纏足運動中的一段佳話。此後,康有為的女兒還曾陪他到西方游歷考察。

1902年2月初,慈禧太后颁布劝戒缠足懿旨上谕,並說:“汉人妇女,率多缠足,由来已久,有伤造物之和。务当婉切劝导,以期渐除积习。”[24]由于清廷的公开提倡,晚清社会的“不缠足”运动蓬勃发展,这才使得那些饱受缠足戕害的女性同胞得以解放。河北、天津都成立了中国人自己创办的不缠足会。[25]

1912年3月13日,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孫中山也發布命令通飭全國勸禁纏足,不纏足運動更加轟轟烈烈地在全國展開。至此,“纏足”在法令上得到禁止,中國的纏足風俗開始從沿海大城市消失,並逐漸影響到內陸地區。但放足運動也受到不小的嘲弄[26]。1929年國民政府又发布放足布告,派有专员督查落实。但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缠足风俗才消失。最后一起可查询的缠足发生在1957年。距雲南省昆明市以南一百四十公里的通海縣,有六一村,被稱為「中國最後的小腳部落」,至2004年此地有二十二位纏足的小腳老太太。[27]中国最后一家制造小脚鞋的工厂于1999年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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