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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后现代主义诗歌大师布考斯基

(2021-08-06 06:59:55) 下一个

查尔斯·布考斯基(Charles Bukowski,1920年8月16日-1994年3月9日)

美国当代最为著名的作家之一,美国后现代主义诗歌大师,被尊为放浪形骸放荡不羁的“新海明威”,“酒鬼诗人”,“低俗文学的教父”,被时代杂志封为“无赖的桂冠诗人”, “贫民窟的桂冠诗人”,“洛杉矶地下世界的桂冠诗人”;醉汉、邋遢分子、无聊的人、虐待妇女的莽汉、喜欢淫乱醉酒吸毒的准犯罪分子等等,但最重要的是,他是美国当代一位杰出的异常多产的写实作家,这个地球上最酷的小说家和诗人,一生写了五千多首诗,留下了三十二本诗集、六本短篇小说集与四部长篇小说。

布考斯基热爱写作,嗜酒如命,离不开女人,是一个信仰纯粹暴力,每日酗酒,满嘴床事,暴躁疯狂的人。

布考斯基大半生困顿,一如他小说中的主人公的形象一样,从来没有一份高尚的职业和身份,假如作家诗人不算职业,因此也没有优雅的生活方式。他说对我而言,生存,就是一无所有地活着。

生于德国。父亲是美国军人,母亲是有着波兰血统的德国人,两岁时随父母搬到美国。他有一段很不愉快的童年:被同龄人冷落、被骂白痴,没有朋友,十几岁时被父亲毒打、虐待,开始酗酒。他无故地出生,无故地被嫌弃,被遗弃。

布考斯基自称曾是一个非常书呆子气的年轻人: “在十五岁到二十四岁之间,我肯定读完了一整座图书馆。”

一九三九年,先后到了纽约、费城,过着社会边缘人流浪式的生活,整天无所事事,喝酒、找妓女、打零工。另一方面,他开始尝试写作,但投稿被拒。在二十四岁时闯入文坛,出版了第一本小说,但不被读者接受。挫败之余,他停止写作,开始长达十年放浪形骸的日子。他“一手拿着酒瓶,一面注视着人生的曲折、打击与黑暗……” 终于,三十五岁那年胃溃疡大出血,在鬼门关前走了一遭后,他重新提笔写作,并开始写诗。他还做过洗碗工、卡车司机、加油站临时工、快餐店伙计等等,最后总算在美国联邦邮政局找到一份固定的工作。他浪漫地坚持输家要比赢家更诚实,对于底层迷失的群体具有怒火般的慈悲。

布考斯基的生活落魄凌乱,正如他在小说和诗歌里呈现的那样。但对布考斯基来说这些无关紧要,这辈子只有一件事最重要:那就是写出打动人心的作品。

他不属于垮掉派,虽然他和垮掉派明星凯鲁亚克、金斯堡、博罗斯以及塞林格一样,成了部分读者眼中的“坏天使”形象;他不是海明威的接班人,但他是美国的另一个硬汉。他有一份大写的诚实和天真,大白话文风,是一位独一无二的作家,布考斯基写出了生活本身。他认为文艺腔写的不是活人,不是真正的普通人的日常生活。他说:“数百年来的诗歌都是虚假的,势利的,近亲交配的。太繁琐。太矫揉造作……”

从1967年开始,布可夫斯基开始为洛杉矶的地下城报纸《不设防之城》(Open City)写专栏——专栏标记为“老淫棍手记”(Notes of A Dirty Old Man)。

1969年,他49岁,辞去邮局的工作,和黑雀出版社出版人约翰·马丁签下协议,专心于全职写作。在一封信里他曾这样解释道:“我有两个选择——待在邮局,直到发疯……是离开这里,当个挨饿的作家。我选择了挨饿。”离开邮局不到一个 月,他完成了第一部小说《邮局》。

布考斯基这个美国地下诗歌无冕之王,并不是生前默默无闻死后哀荣的失败者。随着作品的销量增加,布可夫斯基的名声反而越来越差,他常常搞一夜情,对象有唱片公司主管莉莎•威廉士(Liza Williams),红头发的单身妈妈“塔米”(Tammie)等等。所有这些关系,都为他的小说和诗歌提供了素材。

1976年,布可夫斯基邂逅了琳达·贝格(Linda Beighle),与她断断续续同居。在贝格进行了多次“绝食呼吁”和恳求之后,布可夫斯基心软了,于 1985年与她结婚。贝格是布可夫斯基的小说《女人们》和《好莱坞》中萨拉(Sara)的原型。

到了二十世纪八0年代他真正时来运转,作品受到重视,在欧洲开始拥有广大的读者群,仅在德国就狂销了二百多万册,取得美国诗歌中几乎从未有过的商业成功,也被翻译成多种语言,有德文、法文、葡萄牙文、希腊文等等。他获得了当时欧洲学术圈的承认,被喻为“美国当代最伟大的写实作家之一”。欧洲人为之疯狂的作家,在美国仍不被学术界和知识界所接受,1996年出版的美国诗歌教材the Norton anthology of poetry 收集了50位1920年代生的英语诗人,他没有入选。在温和版的布考斯基——雷蒙德·卡佛已经成为流行时,他到死也不为美国主流文学承认。

美国出现了不少酒鬼作家,他们嗜酒如命,却创造了不少写作奇迹,布考斯基就是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一个。他天天饮酒作乐,混迹于下层社会,不管多么卑微不堪的事情,都能变成他的创作题材。

另一个当然就是把他视为“英雄”的卡佛,比他年轻18岁。他们有许多相似之处,都是酒鬼,都是落魄的诗人作家,都用白话文写诗,都写短篇小说,干过各种各样的工作,在底层挣扎。

长达几十年的动荡人生伴随酗酒、潦倒、底层、诗歌,一个看似不洁的复杂体,也是一个纯真的结晶体,因为从布考斯基的作品里能感受到一种真正原始的生命力,一种粗野、疯狂而强悍的力量,有时甚至带着毁灭性,仿佛只有把自己毁了才写得出来。

布考斯基说:我把写作称为一种疾病,我很开心这种病找上了我。

布考斯基毫不留情地在作品中展现底层生活。一下又一个午夜,满嘴酒气的一个醉汉,从酒吧里出来,踉跄地回到家里,坐在打字机前埋头噼里啪啦打字,他的诗歌和故事就这么诞生了。他的这种写作不计后果,近似癫狂、阳刚,用犀利而雄壮的语言写疯狂但真实的故事。

布考斯基的小说大多来源于自己的生活经历,主人公无非就是作家、酒鬼、倒霉蛋、离婚的老男人、不得志的体力劳动者、打骂女人又被女人遗弃的双重人,这些无疑都是社会底层的代言人,他们自作自受,罪与罚、可恨可怜并存。但他们绝非仅仅郁郁寡欢,当酒精和女人都恰到好处的时候,他们会很高兴,甚至会庆幸生活给予的太多了。《勤杂多面手》里那个靠打零工过活的作家,在屡遭出版社和杂志社退稿的时候,有一句画外音让人印象深刻:每当自己不够自信、怀疑自己是否写得足够好的时候,他就会看看杂志上其他人写的小说,然后就可以继续写下去了。他写自己的生活,是属于那种不用花多少心思去创作的作家。

布考斯基小说中流露出的对女人的态度也常常为人诟病,有人说他所做的一切都在诋毁妇女。布考斯基爱女人,就像爱酒精一样。大多数时候他是个混蛋,但并不一直是混蛋。他的女人喜欢臭流氓,特别是写诗写小说的臭流氓。感情用事和酩酊大醉,增加了布考斯基对女性的吸引力,他写道: 你是一头野兽,她说,你巨大的白肚皮和那双满是汗毛的脚,你从不剪你的指甲......野兽野兽野兽,她亲吻我,你早餐想吃什么?

在《用.45来付房租》里,布考斯基虚构了一个抢劫犯的父亲,他一面对自己的女儿施加无与伦比的父爱,一面用最恶劣的语言攻击自己的老婆:“嘿,不错嘛!小老婆,你这个贱货……你什么都不是……”这里他用了更粗鲁恶劣的语言,这个世界上最下流的语言,布考斯基都说出来了,布考斯基的“低俗”让很多人不齿,但那就是生活的原貌。

布考斯基成名之后生活有所改善,这从《常态的疯狂》小说集中可以看到一斑:邋遢的布考斯基如何在大学里醉醺醺地做讲座,如何面对要求签名的粉丝,如何在各色人等面前发他的小牢骚等等——随着布考斯基名声大起来,他所抱怨的话题也随之改变了。

其实布考斯基最受人瞩目,且影响最深的不是小说,而是诗作。他的诗同样来源于生活,自然贴近生活,语言鲜活生动。布考斯基的诗歌侧重对个人感知的描写。他写诗化繁为简,放弃花狸狐哨的技巧,他的诗不晦涩,不怪诞,不空泛,不用大词,不故作高深,不堆砌辞藻,不刻意求工,直白得一丝不挂,毫不遮掩,质地粗砺,热烈,真挚,与生活紧密连接。在不动声色的句子里呈现生活的平凡庸俗,从日常生活中发现诗意,那是草根文学。他的诗承载着他的生存状况,有悲苍的底色。他的写作涵盖了广泛主题——从爱到死,到性,到俗语,再到写作本身,一切关于酗酒、肉体、欲望、做爱、绝望、荒谬、潦倒、疯狂又平淡的东西都可以入诗,字里行间充满怨气,那些未经雕琢的文字既表达了对日常生活的敏锐观察,他独一无二的生活感受和情感体验,又有对人类处境的密切关注。真正的布考斯基有坚硬暴烈的一面,也有细腻的一面,他用日常语言,写出了强硬、无情,偶尔有些优雅的诗歌。

在写诗上他很快就形成了完全属于他自己的独特写作图示:“它必须像热气腾腾的大便那样,在一场畅饮之后的早晨产出。”他的诗辨识度高,通过个性化呈现,牢牢地给诗贴上个人的标签。他的诗具有一种缓缓溢出的内在力量,粗砺且灵动,有感情力度。凭借对荒谬和困苦的独特审视,布考斯基讲述了人类生命经验中离奇的遭遇和深切的渴望。

他写诗还有一个特色,他说:“我通常一次写十首或十五首(诗)。”

布考斯基的诗也有他的许多不足之处:浅露直白,幼稚,不遮不藏,一览无余,意象不丰满,不耐品,没有意境,叙述大于呈现,句子没有弹性和张力,有的在阅读中找不到诗的感觉。写得太满,不留想象空间。诗的语言是跳跃的,好的诗该给读者留下想象空间。他的诗另一个毛病是拖沓,罗哩罗嗦,有的构思不错,但没有节制,放纵恣肆,写得太长。假如简洁一些,修剪掉一些枝叶,会是更好的诗。有的诗要是从中截取一段,就能成为好诗,比如“有种的收音机”。虽然他的诗言之有物,但太实,应该虚实相生才更有诗意。有的诗停留在情感的表层,既没有深入进去,也缺乏表达的微妙。整体来讲他的诗并不深刻,因此没必要把他的诗上升到形而上的高度。

这是一个有着满满负能量的人,如果没有文学,他就是个完全的失败者。好在他毕生共出版了32本诗集。布考斯基在纽约很受欢迎,“他的书常常被偷”是最佳明证。他的诗相当程度地影响了美国的摇滚乐。

布考斯基的诗歌超越了他所处的时代,对于今天的我们来说,依旧有着强大的说服力。我们看了太多玄幻穿越、虚无缥缈、空洞无物、远离现实、刻意回避当代生活的欺骗性文字,读他的诗是读到了货真价实的玩意儿。

第一本在中国公开出版发行的布考斯基诗集是《爱是地狱冥犬》(Love Is A Dog From Hell),这部内容都涉及布考斯基的私生活的诗集,写了布考斯基的绝望,他的伤痛,他的勇气,他的女人,他的放荡不羁的爱。

在当代文坛,常有人说某某作家受到布可夫斯基影响,他的风格被很多作家模仿。

一九八七年,好莱坞将布考斯基的作品改拍成电影《Barfly》(夜夜买醉的男人),获得很不错的票房,影评界一直认为布考斯基替美国娱乐圈开启了一个全新的视野。以布考斯基小说改编的电影还有:《冷月亮》(Cold Moon,帕特里克·伯利奇执导,1991)、《疯狂爱情》(Crazy Love ,1987)、《勤杂多面手》(Factotum,本特·哈默执导,2005)。

布考斯基的墓碑上刻着:Don’t try. 不要尝试。在写作技巧上,他不做任何尝试。

 

有种的收音机(节选)

 

那是在科罗纳街的二楼

我常常喝醉酒

把正在响着的收音机

扔出窗户,当然

它会砸坏玻璃

而收音机在下面的屋顶上

依然响着。

我对我的女人说

“啊,多么了不起的收音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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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Mu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菲儿天地' 的评论 : 问好菲儿,谢谢建议。
菲儿天地 回复 悄悄话 赞好文,应该放首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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