喵喵叫的苗

基督徒中的写作者,爱神爱道爱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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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生命树

(2022-11-03 14:30:03) 下一个

      很久以前有兄弟俩,哥哥叫寇比,弟弟叫詹思。他们在一个虔诚的基督徒家庭长大,从小熟读圣经。兄弟俩很喜欢的一节经文在创世纪第三章结尾处:“神在伊甸园的东边安设基路伯,和四面转动发火焰的剑,要把守生命树的道路”。每读到这里,寇比就会激动起来,嚷嚷道:“我要去找这棵生命树,我要打胜基路伯,然后把生命树的果子拿回来给大家吃!”

      詹思像个小跟屁虫,往往也跟着哥哥激动,伴随寇比的豪言壮语手舞足蹈。小时候,他跟着喊:“我也去,我也去!”等大一点儿后,他更多是安静地听,心中暗暗疑惑,“神说了不要我们有的东西,我们能有吗?”

      时光荏苒,兄弟俩长大了。终于有一天,寇比厌倦了纸上谈兵,决定出发去寻找这棵让他魂牵梦绕的生命树。他做了许多研究,把目标锁定到伊朗的一带山地,然后告别家人,去到那里。他先是熟悉环境,同时积攒钱财来购买必需的登山设备。

      寇比是个心直口快的小伙子。熟悉了当地语言后,他常找当地人打听生命树的情况,对他的目标也直言不讳。当地人像听天方夜谭一般讥笑他。有人说,根本就没有这么一棵树,他读书读傻了;有人说祖祖辈辈都没找着的东西,他这个乳臭未干的小子怎么找得到,真是自不量力。寇比和他们争辩得面红耳赤,吵恼了甚至会打架。第二天他鼻青脸肿地去做工时,面对人们或同情或嘲弄或鄙视的眼光,寇比总是恨恨地想:“这帮无知狭隘的人,除了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什么都不懂,什么都没兴趣!等我攒够了钱,找到那棵生命树,再来给这帮没见识的乡下人好好上一课吧!”

      过了许多日子,寇比终于攒够了钱,他买了帐篷、御寒的衣服、足够的食物、一头骡子,开始向山区进军。人烟越来越稀少,村子里的人也越来越亲切好客。在最后一个小村子里(再往上走就荒无人烟了),寇比觉得宾至如归。本来计划的小住,延了又延。寇比每天给村里人讲他的经历和梦想,大家看他的眼神里全是崇敬和佩服。村子里最漂亮的姑娘也爱上了他,说他是最见多识广的、令她心仪的英雄。在这些井底之蛙面前,寇比觉得自己博学而高大。他尽情地高谈阔论,把在各地的见闻夸张地讲出来,看他们惊奇的神色,得到前所未有的满足。终于有一天,那个漂亮姑娘也被他拥入怀抱。在幸福中,寇比想:“我简直是他们心目中的神了!还有必要往前走吗?不如留下来好好享受这一切吧!再说,那四面转动发火焰的剑,我也未必打得过?”

      这么过了许久,寇比觉得村里人看他的眼神似乎不那么高山仰止了。漂亮姑娘的父母,居然不许女儿嫁给他。积攒的需用也耗费过半,寇比心生厌倦,收拾起行装,对自己说,还是上路去找生命树吧。和这些俗人,终究会厌倦的。

      在山上的一个山洞里,住着一对父女。父亲是个老猎人,对这里的地形了如指掌。寇比也在附近安顿下来,每天跟着猎人打猎,走遍了每一处山头,但始终没见到生命树的影子。

      一天,在与群狼的搏斗中,猎人受了伤,奄奄一息。寇比舍命救他脱了险。临终老猎人把女儿托付给寇比。寇比心中难过,少了这个好向导,他寻找生命树的梦想更虚无缥缈了。何况加上女孩儿的拖累,那怎么成!?他正想着如何拒绝,老猎人已经过世了。

      小女孩叫朵玛,才十二岁。寇比勉强地承担起照顾她的责任,但很快,他发现朵玛其实是个好帮手。寇比打到的猎物,朵玛总能烤得香喷喷,还把骨头熬成鲜美的汤,把多余的做成腊肉。两人相安无事地过了几年。寇比找遍了附近的大山小山,仍然一无所获。

      有一天,寇比在追一头射中的狍子时一脚踩空,摔断了一条腿,躺在地上动弹不得。寇比躺了一天一夜,心想,这就是我生命的尽头了吗?这时来条饿狼,我被吃掉不过是早晚的事。他觉得非常无助,忽然好想家。父母都老了吧?詹思长大了吧?上一次写信回家是什么时候呢?这个时候,他们有在想着我吗?唉,这棵该死的生命树,浪费了他一生的精力。他忽然觉得,找不找得到,都没什么意义了。

      朵玛见寇比迟迟不归,满山遍野地来寻他、喊他。寇比远远听到朵玛的声音,像是天籁之音,高兴得不得了。他大声地回答,指引方向。两人的呼喊此起彼伏,在山里回荡着。又过了几个钟头,朵玛才找到他。那一刻寇比想,老猎人还要我照顾她呢,原来被照顾的反而是自己。那么大的山,那么辽阔的野外,只有他们两个人。茫茫天地间,好像就剩了他们两个!当初亚当夏娃在伊甸园,也是这样的情形吧?

      养好伤,寇比也成了瘸子,再没有以往矫健的身手了。算算日子,他在山上已经住了八个春秋,他决定回家了。朵玛听说他要走,一脸的悲伤。寇比思来想去,决定带上她,给她找个好人家嫁了。

      沿途一个个村子经过,没有人认出寇比就是当初那个雄心万丈、要找生命树的小伙子。长年的山居生活也让寇比变得沉默寡言了。再说,就算他仍旧爱说爱笑,又有什么可说的呢?他穷其一生追求的不过是场梦而已。

      让寇比恼火的是朵玛对任何可能成为她丈夫的人选都不屑一顾。她只有简单的一句话,“我要陪你回家。”寇比想,这个包袱他是卸不掉的了。她以为家乡的生活还是打一只猎物分她一半这么简单吗?他怎么活下去还不知道,又加上一个人要养,真是烦恼!

      回到家,家人团聚开心了一段日子,现实的压力涌现出来。脱节久了,寇比只能做些体力劳动;因为瘸腿,又只能做些简单辛苦的活计;累了一天,收入微薄。寇比怨气冲天,时常借酒浇愁、骂骂咧咧。

      有一天,詹思看不过,劝他说:“你让身边的人都很痛苦,你知道吗?Stop acting like a jerk! 你原本不是这样的人!”

      寇比反唇相讥:“轮不到你这个远门都没出过的人来对我指手画脚!”

      詹思道:“没错,你是浪迹天涯,见多识广,可你的见识带给你什么了?全是骄傲、怒气和苦毒!你出发去找生命树前,是多么热情积极的人,可你现在成了什么样子…”

      寇比怒道:“少提那棵该死的生命树!根本没这个东西!上帝是个骗子,他骗我用一生去找一个根本不存在的东西!”

      詹思静静地道:“上帝根本没有让你去找生命树,是你自己要去的。上帝要你做的,只是听祂的话;你所要的,祂就会给你。”

      寇比嘲笑道:“是吗?我亲爱的弟弟,你一直听话,你得到了吗?Oops,我说错了,你根本什么都不要的,不是吗?只要吃饱穿暖,你就满足了,对不对?你这只头脑简单、啥事不想的猪!你永远不懂什么是梦想破灭的痛苦!”

      詹思道:“我懂的。当初你离家去找生命树的时候,我也恨不得一同去。我留下来以后每天过着单调重复的日子,我也烦躁痛苦过。我说,神啊,我该做什么,才能像寇比那样,勇敢地追寻梦想,找到生命树?

      “神说,你自己的生命就是一棵树。只要在我里面,我就可以让你得着,除了这棵茁壮成长的树,你还可以为我结许多美好的果子。

      “我当时很稀奇,就问,这么说,生命树就是我们每个人的生命了?那寇比出去找的,又是什么呢?

      “神说,离开我,任何人追寻的任何事,都不过是虚空,都是捕风。

      “所以寇比,你空手而归,我们一点儿都不失望。努力了、经历了,本身就是一种价值。可你自己的生命,变得这么颓废、愤怒,这是让我们最伤心的。”

      寇比想了想,稀奇道:“这么说,你哪儿也没去,但却找到了生命树?”

      詹思道:“是啊!这个生命树,就是爱。最初是神的爱浇灌了我们,通过父母师长,我们长大、自立。然后我们履行自己的义务,再去爱人、帮助人。这个过程中,我们自己长大,别人也长大。每次我们对别人好,别人心中欢喜感激,就是生命树结出的果子。”

      寇比沉思道:“我以为是得到生命树,吃了果子,人就不死的。”

      詹思道:“没错啊,我们在爱里成长的时候,这个爱被传递出去,被留下来,在我们的子孙后代中绵延不断,生生不息。我们饱尝了爱的果子的人,也会回到神的天家里,永远不死,欢度永生。”

      寇比叹息道:“你好像说的有道理。那我算什么呢?浪费了这么多年,岂不是一无所获?”

      詹思道:“不会啊,你走过那么多地方,见过那么多世面,而且最宝贵的,你带了朵玛回来啊!”

      寇比道:“朵玛?唉!那个谁都不嫁的固执的傻丫头,我真不知该拿她怎么办!”

      詹思微笑了,“哥哥,你难道真的不明白,她爱的人是你吗?他是你这趟远门,带回来的最宝贵的果子呀!”

      詹思走后,寇比想了许久。他想起第一次见到朵玛时,她粗糙的小脸上,那双黑亮亮的眼睛,好奇地打量来打量去;想起那次摔断腿,她来寻他时一声声的呼喊,那么动听;想起归家的一路上,她沉着脸,仅有的一句回答“我要陪你回家”…哇,他是怎么样的一个大傻瓜!见多识广吗?他不如一个从没出过远门的乡巴佬!寇比想了许久,然后起身去找朵玛。

      朵玛一直在自己的角落里侧耳听着。什么时候寇比回了房间呼呼大睡,她才会出去收拾残局、倒掉那些酒瓶垃圾。此时寇比一身酒气、却又似乎清醒地走进来,朵玛很奇怪,疑惑地盯着他。

      寇比迳自走到她身边,拉她起来,双臂环绕抱着她,用她熟悉的方言,一遍遍地说道:“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朵玛的眼泪流了下来,这个她爱了一辈子等了一辈子的男人,终于明白了她的心。

      泪眼模糊中,寇比好像看到,他的生命树破土而出了!两片嫩绿的小叶子颤巍巍地舒展开,顶着露水、迎着朝阳,那么美丽,那么生机勃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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