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必悲观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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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伊始改革就手舞足蹈别开生面啦

(2023-05-15 01:27:34) 下一个

新年伊始改革就手舞足蹈别开生面啦

                         2011年1月10日

何必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略。)

金融体制改革。

他奶奶的,还是改革开放那一套陈词滥调。

来看看相关内容吧。

(何必注,略。)

洋鬼子中文媒体的相关文字。

(何必注,略。)

老左派电子杂志的相关说辞。

(何必注,略。)

李延明发来的相关内容。

(何必注,略。)

来自俺收到的电子邮件的相关内容。

(何必注,略。)

以下的内容也是有趣。

(何必注,略。)

对于最后这则报道,张昊发来邮件时我提醒他注意。

(何必注,略。)

我回复说:谢谢。或许你注意到了,昨天,北京市委门口数百人高喊打倒刘的口号,数百警察到场对口号者拳打脚踢,围观者愤怒。你应该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何必注,略。)

我回复是:谢谢。联系到山东泰安袭警事件,等等,耐人寻味。

呵呵。

看到了吧。

胡锦涛还是那么臭不要脸地继续发表“重要讲话”,继续什么坚持改革开放之类的纸上谈兵花拳绣腿。

丫挺的就这么混,把整个中国弄成了这副惨不忍睹的样子,全世界却都没辙。

胡温政权今年是最后一个年头了,所有的期待希冀也都可以看到底牌了,没有任何可以翘首以待的了。除了胡鞍钢、崔之元那样的所谓政府高级顾问,现如今中国社会对我党以及中国委府抱有好感采取正面评价者,越来越凤毛麟角了。换句话说,从各式各样的网民留言里,网络上比比皆是的说三道四嬉笑怒骂当中,以及各种场合人们的议论纷纷里,都可以看到,胡温们的不得人心已经到了千钧一发之际。

于是乎,才有了文末数百人到北京市委门口高喊打倒刘淇法办刘淇口号并与数百警察对峙的局面。

要知道,这种状况的出现,意义深远。

到北京市委门口示威,高喊矛头直接针对市委书记、政治局委员的口号,那可不是小事,如果不是实在忍无可忍了,是不会冒如此巨大的可能身败名裂甚至锒铛入狱的风险的。

邓小平以来,中国法律是不承认游行示威权利的,擅自举行游行示威,可能会遭到法律的惩戒。

法律规定,游行示威者必须事先向当地警方提出申请并且获得批准,才可以进行游行示威。而当警方已经沦为官方的私家家丁和打手之际,这种申请的结果如何也就可想而知。

最为让人目瞪口呆的是,为了举办北京奥运会,并且与奥运会举办期间的国际惯例相符,北京市也开设了游行示威的区域,当然啦,到最后也是一次游行示威都没有,道理简单得很,不批准就完了嘛。但这个过程中,因为自己的房子被拆掉而申请示威的北京两个老太太,一个70多岁,一个80多岁,提出申请后非但没有获批,反而被决定执行劳动教养,一时间,舆论哗然,这就他娘的什么世道?最终,在舆论压力下,当局没有执行(而不是撤销)劳动教养决定,成为一个北京奥运会最具有看点的事件。

想必,此次北京市委门口的示威没有得到警方的批准。

从示威者的口号里,就可以知道他们的水平如何。

打倒刘淇,法办刘淇。

把什么人打倒,这是什么样的诉求呢?典型的中国特色文革式的语言吧。在任何法律乃至政治制度里,官员任免乃至兴师问罪,都没有“打倒”这么回事儿。所谓打倒,还是毛泽东时代批倒批臭的路数。也就是说,如果从1976年四人帮锒铛入狱算起,今年已经过去了35年,但人们宣泄情绪并要求惩办官员的诉求和口号竟然与至少35年前一模一样如出一辙,这就可以看到,改革到底给中国带来了什么样的变化,到现在,人们狗急跳墙之际还不得不使用如此陈腐不堪的话语。

法办刘淇,说明了什么?示威者还是相信法律。他们根本不会琢磨,为什么警方可以不批准他们的游行示威活动,刘淇为什么不可能在他们的要求下被法办,等等。

当游行示威者遭到前来镇压的警察的脚踢时,围观者愤怒了,说用手机拍摄下警察的恶劣行径,“去告他”。

由此也可以看到,围观者也相信法律,相信“告”的作用、分量和价值。

如此,到了如此倾家荡产危在旦夕的时候,人们还是相信法律。

但法律实在是不可信呀。

这点,俺自身几十年的经历,都说明了这点;而俺经年累月嬉笑怒骂,也都是在说这么回事儿啊。

到现在,中国还有什么可以让人心悦诚服的法律么?

一言以蔽之,恶法昭彰,无处不在。

常凯兄所热衷于的《劳动合同法》,现如今怎么样了呢?想当初,与常凯兄一起召开有关劳动合同法座谈会时,俺就在大庭广众之下发问:在座的仁人志士专家学者们,有谁进行过劳动仲裁?有谁在用人单位不付工资的情况下申请劳动仲裁却由于用人单位财大气粗人脉深厚在仲裁以及后来北京市法院的一审二审当中全部败诉?嘿嘿,一个都没有,唯独俺是有如此或许不光彩或许值得大书特书经历滴。也因此,俺后来一直三番五次地说,《劳动合同法》是劳动者及其同情者们的挽歌和绝唱,后来的事态发展怎么样?被俺不幸言中吧,去年富士康事件和肇始于日本在华企业的罢工事件,都让劳动合同法试图提升劳动者社会、经济、政治乃至法律地位的尝试一败涂地吧。

人们热议的《新交法》第76条,也就是坊间称之为“机动车全无责”条款的争议,可以折射出,在中国人心目中,行人和机动车责任区分里面,人的生命权和汽车的财产权之间孰轻孰重还是个话题,人权是不是应该高于物权,这点居然还会成为讨论的问题,可见中国的法律及其在社会的认知状况了。

而俺那篇“交强险就是一把谋财害命锋利的刀”,易宪容看了之后,希望俺广为传播。交强险到底是什么货色,到现在,中国保监会对此依然顾左右而言他,交强险的保费收入和支出至今也不予公布,成为巧立名目搜刮民脂民膏的经典范例。

……

如此例证,数不胜数,比比皆是。

俺说中国恶法遍地,防不胜防,不是空穴来风的无中生有吧。

所以嘛,法办刘淇,“去告他”,就可以看到如此示威的诉求是何等不靠谱了。

但无论如何,能够到北京市委门口去游行示威,这个举动本身比其诉求是不是合理可行要重要得多。

张昊注意到,报道里说,示威者并没有一个人被拉上公交车。

博讯“义工”也没有看到。

这只能说,张昊和义工都还是太小,不知道我党的所作所为。

1976年,俺还在上中学,并且处于“复课闹革命”的阶段,课程有一搭没一搭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由于学校离天安门广场很近,有学生不顾校方传达警方的警告,擅自跑到天安门广场,看热闹,甚至参与起哄。结果呢?被逮着啦。怎么逮着的?广场上人多势众,无法动手,当局的便衣尾随分散后了三五成群的人,到胡同里采取各个击破的方式进行抓捕,而且到了胡同里,只要大喊抓流氓或者小偷,就会引来一大堆鸟男狗女的协助。

义工没有看到有人被抓,那只是在正义路,而这数百人不可能总是拉帮结伙,是会分开的,到了正义路以外的什么地方是不是被抓,义工也就看不到啦。说不定,这数百人,现如今都已经一个都不能少地成为阶下囚啦。对于我党如此路数,俺太心知肚明啦。

但问题是,就算逮着了这数百人,其亲朋好友也会知道;而如此游行示威,会有着很强的示范效应,告诉人们,到最后,只有游行示威这种非法手段可以采用了。

而俺之所以回复张昊时提及山东泰安枪击警察事件,则是另外的层面上可以说道。

两个枪击者,都50岁开外,是兄弟俩。看他们的履历,都没有接受过正规军事训练的经验。

如果他们是复员退伍军人,会怎么样?

咱们还记得,1980年代,曾经让全中国大惊失色的通缉“二王”事件吧。那也是兄弟俩,也是亡命之徒。但与山东泰安哥俩不同的是,二王都是部队里出来的,而且其中一个是部队里校验枪支的,枪法精准,百发百中,这让全中国谈之色变,人人自危。

现如今官逼民反的形势下,谁能够说不会再出现兄弟俩或者其他什么关系者拉帮结伙穷兵黩武呢?

人们也记得,发生在北京雅宝路上那个军人向人群开枪扫射的事件吧。人们津津乐道于,这个军人能够一只手更换弹夹的训练有素,而如果军人再度出现在北京,会是什么样呢?

今年才几天,就发生了那么多事件,要不然俺喋喋不休地说,中国的总爆发已经开始了涅。

人们看到,北京所有的乱象,都与市委书记刘淇密不可分。

而什么时候,人们会意识到,中国所有的乱象,都与胡锦涛、温家宝密不可分?

要知道,正义路距离新华门也就是咫尺之遥。

既然高呼打倒和法办刘淇,距离高呼打倒和法办胡锦涛还会有多远?

咱们从此次北京市委门口示威活动里还看到了什么?警察脚踢示威者脑袋。

这是什么?警察的职务行为吧。

在福建范燕琼事件里,当地警察在奉命前来镇压示威者时,磨磨蹭蹭不为所动,私下里对示威者说,我很同情你们,要不是这身警服,我也会加入你们的。

但北京警察却没有这种所谓“一厘米主权”(也就是执法者在执法过程中对被执法者网开一面,枪口抬高一厘米避免伤及被执法者)的概念,而是恶狠狠的脚踢,这会更加剧官民对立和孙立平所谓“体制性拘谨”。

更让咱们心有余悸的是,雅宝路军人也好,泰安兄弟俩也罢,都拿无辜的普罗大众作为杀害的对象,也同样没有“一厘米主权”。

所以嘛,这也是为什么俺说,如果中国乱起来,会比全世界其他各地都要尸横遍野血流成河的缘故。

中国人(包括海外华人),孽障啊。

死有余辜耶。

嘎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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