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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未来关于取缔电商补充篇

(2023-12-16 11:20:29) 下一个

            取消电商,兹事体大,还容再补充说明。

            肯定有人会说,取缔电商是开历史的倒车,“长江黄河不会倒流”。事实不是这样的。首先,黄河有著名的“十八弯”,站在一个特定的地点,你看到的河水的确在倒流,虽然黄河总体在向东流。在今天中国经济出现严重的消费疲软,经济萎缩的情况下,取缔电商不失为一种休克疗法。

            讲电商的先进性,并不排除我们在一个特定的时间,做出电商业态对当下经济作用的利弊做出理性的研讨,并合理修订发展规划。就好比Vitamin C对健康有益,并不等于我们每天必须吃一大碗VC。

            我们在讨论是否应该取缔电商之前,应该思考一个基本问题:电商的作用是财富集中还是在创造财富?也许只是财富集中,并未增加财富总量。即便是创造财富,也要具体分析电商在起步阶段,与过剩阶段它对经济增长以及财富分配的作用。一个不争的事实是,电商的作用显然是把价值链拉直,拉直后必然缩短,缩短后势必提高了效率,提高了效率势必造成产业工人过剩。假如中国经济迅猛发展,过剩的员工可以向新兴产业转移,从而推动经济继续增长。但是,显然中国今天的形势严重萎缩,一旦工人下岗,很难再就业,因为其它产业更惨。

更要命的是,中国现在跟谁都尿不到一个壶里,出口订单越来越少,向俄罗斯出口几台“三蹦子”,还被美国制裁,所以内需就成了经济的支柱。政府已经意识到了,要刺激经济,拉动消费。但人们为什么不消费?因为没有钱,没有工作,因为产品太便宜了,老板挣不到钱,不可能再雇用更多的员工。所以,取缔电商,一个功效就是把原来被拉直的价值链,重新回到曲线,或螺旋线状态,让更多的人参与到创造价值的过程,而非马云刘强东一个人搞定,就像人吃了饭,要经过小肠,大肠的消化吸收,而不是吃完直接拉出来。一个标志性的口号,“不让中间商赚差价”,咋一听很省钱,其实没准你就是那个中间商。“不让中间商赚差价”,这句话要是翻译成“割掉肠子,直接痛快”,是不是有点毛骨悚然?

            取消电商,本质上也是一个法律问题,它符合“反垄断法”的基本精神。什么叫垄断?简而言之,就是巨头做的事,别人都没得玩儿了。看看Amazon就知道了,所到之处,寸草不生。美国很多品牌都禁止代理商在Amazon上经销自己的产品,因为它会把价格搞乱,有损品牌形象。

            电商垄断商业的恶劣之处在于,某家靠竞争取得第一优势后,便着手扼杀一切竞争。

            在中国推广电商,有个极其不公平的历史过程。改革开放后,中国从农耕文化,转向现代商业,仅用了20-30年,最多不过二代人,太快,中国的进步一年至少等于过去100年的进步,很多人尚未反应过来,就已经进入后电商时代了。大多数人尚未来得及更新知识,改变观念,汽车的尾灯已经看不见了。由于大多数人抓住机遇的能力相对较弱,使得聪明人产生虹吸效应,把财富一下子全都尽收囊中,赢者通吃,“They sucked all the Oxygen.” 加上中国的制度不完善,很多人是钻了空子的。错过了机会就完全没有了机会。

说到底,就是中国社会转变太快的机会均等问题。

当然不是提倡杀富济贫,而是说要明确富人的财富不都是能力的战利品,而是机遇的贡品。假如刺激消费为一个国家的经济要务,那么同样有一万块钱,在一个富翁的口袋里,和在100个穷人那里,消费动力截然不同,穷人肯定会更有消费力,他们之所以穷,是因为存不下钱。政府的职能,就是从产业布局上杜绝财富的过度集中。从体制上确保老百姓有相对平等的收入机会。说白了就是给他们工作,有了钱,自然就会消费。反之,假如财富过度集中到富人手中,他们豪宅豪车具备,已经没有消费欲望,面对经济低靡,富人的第一反应就是捂紧口袋,停止投资。所以,必须设法把钱流通到穷人手中。

电商有一个特别不公平的现象,即富人同时也堵死了别人发财的路。电商有二个极端的天使恶魔特质,就是极大的方便和对卖家的无情打击,赢者通吃。它比较符合网络上的一种邪恶心态,“走自己的路,让别人无路可走。”电商还有一个非常恶劣的本质,就是直接把赶不上第一班车的人,贴上”Loser”标签,永世不得翻身。

            人们有一个错误的直觉,总以为价格越低越好,价格低了有利于消费者。其实不然。事实上,消费者身份可以转换的,同样一个人,他此时是消费者,彼时就是商家。比如一个消费者张三,他自身在社会存在的价值也是创造价值,换句话讲,他也在推销自己的服务与商品。那么,张三一定希望自己的财报更好看一点,除了增加销量,就是提高价格,增加利润。张三在光顾李四时,希望东西尽量便宜,那么,李四的商品太便宜,李四就没有钱买张三的东西,李四更希望张三赔本卖给他。最后,结果是张三,李四,二人谁也没有赚到钱。

            当然,也不是说商品越贵越好,一根萝卜卖一万块。不是那个意思,毕竟价格是市场决定的。既然价格是市场决定的,那么,作为政府,就有规范市场的引导与监督职责,规定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可以做。作为个人,在消费时货比三家,这是对的,但作为社会,不能提供过于方便的价格比拼平台,社会的发展,要有意保留一些信息模糊地带,允许信息差,让人们都活着,而不是伴随一个大企业的兴起,千千万万个商店倒闭。美国好像有规定,Walmart不能在哪些地方开店,它一开店,别人都活不了。

            今天的中国,特别是伴随着电商的兴起,有二个非常违背市场规律的用语。

            一是“成本价”,什么都讲成本价,其实,作为消费者,你根本无权过问别人的成本价。一个国家的发达程度,跟零售价与出厂价的倍数是成正比的。比如,法国奢侈品的售价可达生产成本的20-30倍。中国的商品在五倍左右,这就是差距。

            二是“我不赚你的钱”。赚钱有罪吗?一个人提供了服务与产品,就必须要赚钱,好像是德国人说过,企业一定要有盈利,企业不赚钱应该说是不道德的。

在希腊旅游,观察到一个有趣现象。他们的咖啡店特别多,栉次鳞比,一条街上三步五步就有一家。他们各有特色,价格相差很大。早上有顾客在那里悠闲地品着自己心仪的咖啡。反观美国,一个Starbucks遍布全美,走自己的路,让别人无路可走。这个现象值得我们深思。像希腊这种咖啡店模式,肯定是非常古老,传统,但它比美国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老百姓活的更滋润。当然,美国有充分的就业机会,被Starbucks挤占的岗位,可以到仓库去打工。但是,在希腊,假如千万个咖啡店都倒闭了,别处没有业务,下岗人员可能无处可去。在咖啡领域,Starbucks就是这样一个恶魔。

社会发展逃不出二八律的魔咒,但作为政府,就不能任由二八律主导世界,而是要合理干预。不能死抱着电商“先进性”的标签,缺乏对产业结构的洞察力与变革勇气,不顾社会现实,透支未来,结果可能是未来未到,现实已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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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ahniu 回复 悄悄话 政府是自由最大的敌人。
6ba6 回复 悄悄话 没有甚么现代的税法,税基来源决定什么样的商业生态。香港主靠卖地收税,商业税低,所以企业多,就业机会就多。中国企业税重,越大折扣越大,所以做大做强也是政府鼓励,向几家收足税,比向千家万户收税容易多了。
大号蚂蚁 回复 悄悄话 夸大芝麻去掩盖西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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