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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聚会和谐守则: 征求意见版

(2012-09-22 10:49:11) 下一个
马上就是三十周年聚会,俺草拟一个毕业聚会的和谐守则。抛砖引玉,欢迎指正。

第一:禁止攀比职位。中年得志者请照顾大器晚成的,后来居上者请礼遇校园豪迈的,出人头地居高位者最好展现您虚怀若谷的气度,无名英雄基层人员理应保持您不卑不亢的姿态,同学之间,人人平等。

第二:禁止攀比家产。腰缠万贯的当感念创业成功的幸运,身无外物的多享受精神生活之充实。

第三:建议捐款,慷慨解囊。为了帮助更多的海内外参加聚会,建议富豪/乡绅们踊跃捐款。如能捐5000美刀/4万人民笔者,建议容许在聚会时有15分钟的额外忽悠时间 (捐款人有权不忽悠);如能捐10000美刀/8万人民笔者,建议容许在聚会时有30分钟的额外忽悠时间;以此类推。请大会组委会讨论。除组委会中国区主席外,其他同学一律平等,不得私自在大会上主题忽悠。30年后所专不同,加上脑血管硬化,忽悠报告等于天书,实际效果为零。

第四:请配合筹备组的食宿安排并尊重他们的辛勤劳动。坐拥豪宅者和暂居陋室的请共同回顾三十年前的同居岁月。纵是食不厌精或非绿色有机不屑者也请一起回味当年学校食堂共享的粗茶淡饭。少抱怨,多回顾。

第五:请对外貌、着装、发型、发色、腰围、体重、视力、行走速度等等状况百异,个性千秋的同学一视同仁。由于基本同龄,拒绝尊老爱幼,但女生优先不变。

第六:女生禁止攀比老公,男生禁止攀比老婆,男生女生禁止攀比儿女。有无神仙眷侣、儿女是否出众、膝下尤虚或子孙满堂,不是此次聚会的主要议题。禁止有家室者将再度偷猎的爱情成果带入聚会会场。严禁有过不和谐历程者分享经验,以避免已经居高不下的离婚率继续攀升。

第七:禁止恶意揭底和延续恩仇史。三十年之前的情敌、政敌、债主,不论是感情纠葛、竞争恩怨、还是财物纠纷,三十年后请一笔勾销。如若有人恶意诽谤,组委会有权清理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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