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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茨杰拉德

(2015-10-15 12:18:04) 下一个

菲茨杰拉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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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茨杰拉德对于文字的驾驭能力是非常出色的,完全可以和马尔克斯相提并论。《了不起的盖茨比》的开篇也是传世经典,较之《百年孤独》那个太过著名的开始,风格不同,但并无逊色。

我年纪还轻,阅历不深的时候,我父亲教导过我一句话,我至今还念念不忘。——《了不起的盖茨比》

许多年之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将会回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百年孤独》

仅仅开篇的几句话,二者文字风格上的差异就已经显现出来。这就是大家的特点,彼此毫不相像,六亲不认。

读《百年孤独》你感到的更多的是震撼,而非痛楚。尽管无法避免在书中浓缩了老马生活的环境和拉美百年历史的影子,但它并不是老马个人生活的写照。理解《百年孤独》你不需要理解老马的一生。而《了不起的盖茨比》就不同了。你要是想真正理解它,你就需要理解菲茨杰拉德的一生。你越理解菲茨杰拉德的一生,你对《了不起的盖茨比》就会看得越透彻。《百年孤独》中文字的伤感会让你觉得沉重而优美,但它不会弄疼你。可《了不起的盖茨比》中文字的优美的伤感是疼的。老马的文字像一柄大锤,而菲茨杰拉德的文字则像一把沉重的刀子。

据说,老马当年有一天想要写一本大书了,于是毅然辞去工作。他的妻子毫无怨言带着全部的,也就只够两个人过两三年的积蓄,和老马开车住进了山里。两年以后,老马写出了《百年孤独》。写完《百年孤独》之后,没有几年老马就不孤独了。准确说,老马很快就春风得意了。籍诺贝尔文学奖,老马暴成大名,而且最后名气达到了变形金刚的程度。几年前的夏天,我回到北京。在北京具有浓重的魔幻现实主义色彩的雾霾里,我一口气买下了好几本大腕的小说。除了《百年孤独》之外,所有的小说封皮上都印着“这是一部《百年孤独》式的作品。”这两年,小说和艺术都在衰败,但装帧这门手艺却在发展。现在的小说上面都套着一个纸套子,而且纸套子上面还挂个像裤腰带似的纸条子。回到家里,我要把每一本小说上的纸条子拆下来,团成一团再扔掉。我觉得这是一种资源浪费。当然,也可以称为浪漫。看一本书,仿佛先要给她脱裤子。

那时,另外一个关于《百年孤独》的重要消息就是,它的中文翻译版权终于被买断了。从今以后,不论现在这个翻译译的好与坏,别人不许翻译出版了。幸亏早些年前,中国人既没有版权意识,更没有签署过相关的公约。那时恰逢粉碎了四人帮改革开放,当时大家既没有钱,又没有太多折腾钱的路子,性生活也不开放,所以几乎每个人都有着一股子强烈的对于文化和书籍的激情。于是,就一股脑翻译了好几个各具精彩的《百年孤独》的中文译本。幸好。中国人怕冷,爱喝热的水,吃热的食物,也爱扎堆大家抢着干一件事。这样,大家扎堆儿翻译完了《百年孤独》,(毕竟当时懂外语的人很少,而一个人又不可能把一本书连着翻译好几个版本,)这样,接下来就又开始扎着堆儿读《百年孤独》了。在这扎堆儿的人堆儿里,就有一个只有一张小学文凭和一张假的中学文凭的小青年儿,名字叫莫言。这个小青年儿二三十年后通过盖茨比式的发奋努力成为了中国式的马尔克斯,写下了一系列伟大的中国的《百年孤独》式的小说。而且,也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

马尔克斯在中国的影响之大,也是让人烦的一件事儿。有一段时间,除非你直接抄《百年孤独》,不然无论你怎么写别人都会说你在模仿《百年孤独》。现在看来《百年孤独》最精妙的地方还不是那个开篇,而是“百年孤独”这个仿佛有了先见之明带着痛苦矛盾的名字,百年孤独。至少在中国就是这样的。可是即便如此,据说马尔克斯并不喜欢中国。因为,过去中国人读他的小说,但没有付给他一分钱版税。可是,后来中国人开始给老马付钱了,老马仍然不开心。因为,钱太少了。老马知道中国是全世界人口最多的国家。中国人给老马的解释是,现在中国已经没有多少人爱看书了。如果你写个《了不起的比尔·盖茨》,大家还有可能会扎堆儿地读。但老马不相信这个解释。因为他老听说中国人现在缺乏诚信,骗子太多。更重要的是,老马现在不能相信世界上会有人不喜欢《百年孤独》了。

现在,老马已经是诺贝尔文学奖的得主了,不再和托尔斯泰,卡夫卡,普鲁斯特站在一起了,当然也不和菲茨杰拉德,梅尔维尔站在一起了,他现在和莫言站在一起了。

而菲茨杰拉德在写《了不起的盖茨比》时,婚姻出现了危机。他和他的妻子泽尔达是一对聪明漂亮的冤家。菲茨杰拉德写完《了不起的盖茨》后,就沉寂下去了。书在出版后,销量平平。菲茨杰拉德的奢华生活开始结束。他开始酗酒,同时陷入了日渐加剧的经济危机。在44岁那年,因为酗酒引发心脏病突然辞世。去世时已经破产。7年之后,泽尔达死在一家精神病院里。原因是精神病院发生了一场意外的大火,泽尔达被烧死在了顶楼的房间里。菲茨杰拉德的遗嘱中要求“举办最便宜的葬礼”,葬礼只有很少几个人参加,而马尔克斯死后举行的是国葬。

在几年前,读到了一篇马尔克斯晚年写的小文字,谈爱。文字风格变了,颇有《女友》杂志的笔风,里面爱意浓浓。老马爱这个世界。晚年的老马温情得像一头母牛。

菲茨杰拉德在他的散文集《崩溃》里写过:

“毋庸置疑,所有生命都是一个毁灭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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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茨比就是菲茨杰拉德吗?

菲茨杰拉德出生于美国明尼苏达州圣保罗市一个小商人的家里,祖上曾经阔绰,到他父母一辈家道就已经衰落了。这一点多少有点像曹雪芹。《红楼梦》和《了不起的盖茨比》中都写了一个又一个的盛大的宴会,party,但是两部书的书里书外差别也是巨大的,甚至是完全不同的。

菲茨杰拉德那场灾难般的婚姻,简单来说是这样的:没有上战场就因一战结束而退伍的年轻军人,菲茨杰拉德在家乡的一次成人舞会上遇到了18岁的他的黛西,泽尔达小姐。从此菲茨杰拉德成为了菲茨杰拉德。但是,如果我们用稍微复杂一点的眼光来看这件事就会发现,菲茨杰拉德在自己的18岁成人舞会上,就已经一见钟情地爱上了一个叫吉内瓦·金的女孩子,仿佛时光的轮回转世,和泽尔达一样的年轻,美丽,而且一样的是,一位富家千金。那个年代,正是美国梦的年代。在梦中的美国到处弥散着对追逐财富和地位的疯狂。菲茨杰拉德在最后一次去吉内瓦家时,吉内瓦的父亲明确告诉他,像他这样的穷小子是永远不可能娶到他们这样家庭的女儿的。尽管,菲茨杰拉德长得很帅,又才华横溢,他的家庭也已经是中产阶级了,但在吉内瓦、泽尔达这样的家庭面前,他只是一个不名一文的穷光蛋而已。吉内瓦父亲的粗鲁直率伤害了菲茨杰拉德的自尊心,可惜并没有能改变菲茨杰拉德喜欢富家女孩的心态。可见人的内心有些东西可以被压抑,但很难被改变。因此,这样看来,菲茨杰拉德在遇到泽尔达之前就是,而且只能是菲茨杰拉德了。

泽尔达和吉内瓦对于财富和生活方式的看法都是别无二致的,但不同的是泽尔达也是一个敏感而且很有文学才华的女孩子。她自己也写过小说,据她后来自己说菲茨杰拉德曾经抄袭剽窃过她的日记、书信和精神病的病例。对于一个伟大作家这样的采摘倒是没有什么,泽尔达之所以说出这些话也是因为,那时她和菲茨杰拉德通过那么长时间的婚姻生活,已经积累起了足够的仇恨了。菲茨杰拉德在自己的《了不起的盖茨比》中,描写黛西的那句著名的话“她的声音里充满了金钱”,也似乎就是在想着泽尔达时恨恨地写下的。

早在1919年6月,泽尔达就因为年轻的菲茨杰拉德不能赚到足够她过上奢华生活的钱,而终止了两个人的婚约。幸亏不久之后,在1920年2月,菲茨杰拉德的《人间天堂》一炮打红,在短短几天内第一版竟全部卖空,各家杂志终于竞相向他约稿。菲茨杰拉德的命运开始转变了。他立刻发电报给泽尔达,“书卖得很好,速来纽约。”泽尔达来了。两个人马上结了婚。

爵士年代是菲茨杰拉德一生中最春风得意的10年。他成为美国稿酬最高的作家,年收入平均25000美元,而在当时教师的平均年收入仅为1299美元。在那10年里,两个人的确纵情享乐,挥金如土。但是,菲茨杰拉德毕竟是菲茨杰拉德,这种浮华如梦的生活既是他所无法离开的,也是让他深深痛苦的。他无法离开这种生活,却也无法忍受伴随着这种生活的空虚,无聊和乏味。菲茨杰拉德并不甘心做一个畅销书作家,他是一个天才,他想写一部伟大的小说,能发出美国的声音。于是,在1924年他开始写作《了不起的盖茨比》。菲茨杰拉德想做,他做到了。他写下了一部伟大的小说,发出了美国的声音。他就是菲茨杰拉德。

菲茨杰拉德和梵高都是中年辞世,死后不久即成大名的艺术家。菲茨杰拉德生前的境遇比梵高要好的多,就是在他最潦倒的日子里也远较梵高阔绰。梵高生前从来没有为钱而画画,没有人请他画画,他一生都是在为自己画,为了他的画付出了他的生命。而菲茨杰拉德几乎一辈子都在为了钱而写作而忙碌。梵高生前曾经割下了自己的一只耳朵送给他喜欢的一个妓女,而菲茨杰拉德则把自己的一生和几乎全部的才华都送给了他爱过的女人,一个性格乖张的富家小姐。幸亏,他曾经在1924年为自己写下过一本叫《了不起的盖茨比》的小说。

对于一个作家爱上一个女人永远可能是一场灾难。而对于一个伟大的作家,一场毁灭性的灾难有时可能正是他所需要的,并且他对此一定在潜意识里有着一种敏锐的直觉,而正是这种直觉把他推向了毁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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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的盖茨比》这本书我看过两遍巫宁坤的译本,和一个年轻翻译的译本,一直不是太喜欢这部书。直到有一天,看到了梁文道做的讲《了不起的盖茨比》的视频,当了解了菲茨杰拉德的生平和背景,尤其是听到了梁文道用他那不知道哪里练就的葵花宝典般功力强大的雄性的富于磁性的声音朗读了几段菲茨杰拉德的文字时,我才突然体会到了菲茨杰拉德文字的魅力。可惜梁文道使用的汪芃(这个字居然念peng)的译本搞不到,心里痒痒的但也只好用巫译本,对照原文再细读一遍了。

当初不喜欢《了不起的盖茨比》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总觉得它结构的安排太像一本流行小说了。不知道是菲茨杰拉德股子里就有流行小说作家的基因,还是生活给他打上的烙印太深。一开始那个垃圾场的意象也太简单直白,廉价得像麦当劳的大m。盖茨比出场的气氛烘托的也有些过。总之,盖茨比的形象比较夸张,这是我不喜欢的。有点高大尚的感觉,他与黛西的爱情的很多描写,都是热乎乎的,直到他的死。这些都散发出一种通俗流行小说的气质。

在啊扑的书评中看到,海明威在《流动的盛宴中》,记载他在巴黎时,和菲茨杰拉德交往的一些趣事。其中有一件引起了我的兴趣,海明威记载:有一次,“可怜”的菲茨杰拉德曾经因为泽尔达讽刺他的那活儿的size太小而感到非常沮丧。于是,两个男人一起去卫生间,经过海明威验证后,他告诉菲茨杰拉德,泽尔达在胡说八道,他的那玩意儿size是正常的。但是,这不一定是一件好玩儿的事。一个成年男人让另一个男人来看看自己的鸡巴的大小是否正常!想从自己朋友的口中听到一句安慰的话:嘿,司各特,你的鸡巴不小。是正常的。别听你老婆胡说八道。这无论怎么说,都是不正常的。这是一种极度的自卑和缺乏安全感的表现。天才如菲茨杰拉德却为自己的鸡巴的大小忧心忡忡,他本是根本不需要在乎那玩意儿的大小的啊。那不是他的价值所在!但有时候天才又都是非常矛盾的。这种极度的自卑和不安全感可能正是促使他要追逐那种让他痛苦的浮华若梦的生活,他需要大肆挥霍直至灭亡。同时,他也不敢离开他的泽尔达。海明威是不是不忍心告诉自己可怜的朋友这些真相,同时也因此痛恨上了那个叫泽尔达的女人。那时,菲茨杰拉德身边的作家都痛恨泽尔达。

于是,我能理解一些他的盖茨比了。菲茨杰拉德的性格是软弱的。他不忍心对盖茨比做出半点的嘲讽,不屑,和打击。在盖茨比的形象中,他倾注了自己全部的爱,自恋和幻想。如果当年泽尔达拒绝了菲茨杰拉德,并不会拯救他。菲茨杰拉德还会寻找下一个黛西。没有黛西就没有《了不起的盖茨比》。菲茨杰拉德的潜意识里需要的就是她。她是他挥霍和毁灭的理由。他一定要找到她,然后毁灭自己,但在毁灭之前他要写一本了不起的书,把自己心中的伤感全都写进去,在这部书里一定会活着一个盖茨比,一个靠自我奋斗而成为有钱人的盖茨比,他聪明,漂亮,身材高大,一如菲茨杰拉德自己,在尽情挥霍后,在被一个叫黛西的女人伤害够了之后,还要怀着对于她的不悔的痴情,爱恨交加,死掉,尽管他会在小说里恨恨地写下“她的声音里充满了金钱”。

所以,可能不是泽尔达的错。

看到满世界的为盖茨比而生的感动,我有时会觉得好笑。如果有一位这样的纯真痴情的大土豪降临到我的面前,我想我多半是会用有兴趣和他聊聊的。他满足了多少人的梦想。当然,这并不是嘲讽。对于土豪我首先是景仰。我对社会上任何基本上守法的土豪,都既无偏见也无敌意。相反,我对他们都非常敬仰。我尊重有钱人如同尊重一个穷光蛋。

 

2015/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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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如生花 回复 悄悄话 看了三遍。
狂赞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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