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种奉献

(2013-11-09 07:38:36) 下一个
奉献好像都是“毫不利已,专门利人”的。实际上,还有一种为了自己才对别人做点什么的奉献。它不是“将欲取之,固必予之”的“吃小亏占大便宜”,它不求回报、只为心安,其特点是要显示自己的教养和情操。就称其做“第二种奉献”吧。十九世纪俄国大名人车尔尼雪夫斯基,在他那本“影响了千千万万的人”的哲理小说《怎么办》里,浓墨重彩描绘的“合理的利已主义”,就属于这种奉献。
 
比如书中男主角罗甫霍夫,发现他深爱的妻子薇拉爱上了他的好朋友,并不嫉妒,而且悄然离去。他说:爱一个人就是希望她幸福,但没有自由就没有幸福。如果因为我的缘故妨碍了你的幸福,我就应当主动离开……罗甫霍夫为什么能如此奉献呢?因为他信仰“合理的利已主义”。他那样做不仅是为了别人,更多的是要表达自己的信念。车尔尼雪夫斯基认为,只有为了安抚自己良心、表现自己境界的奉献,才能做得自然、无怨无尤。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利已又不损人”。他甚至说,一个人如果没有修炼到这个程度,不要说另有所图,哪怕心里稍觉勉强,就不配去帮助别人。
 
这种情怀难以企及,除非出于某种宗教教义,在社会上难得一见。倒是有一种“合理的利已主义”的“亲戚”在中国大陆随处可以看到。那就是近十几、二十年里,几乎全社会的人对自己家中幼儿、少年的溺爱。在那里,绝大多数家庭不论几代同堂,小孩子都是“全家爱的焦点”。但是爱得过分,到了唯命是从、曲意奉迎的地步,以至给社会学辞典增加了一个新名词:小皇帝。
 
诗曰:“知否兴风呼啸者,回头时看小于菟。”亲情向为人所共有,无私奉献本不稀奇,但是大陆的背景不同。过去,父严母慈,养育儿女之外,他们的生活中还有事业、工作、邻里、朋友等等。怎奈几十年里中共接连不断地开展政治运动,他们“挑动群众斗群众”,同学、同事、朋友间的友情逐步被相互批判斗争所代替,人与人的关系坏到谁也不敢相信谁的地步;物质生活也极艰难,偷窃行骗、借债不还之类的事情非常普遍,弄得人人设防。可是,爱人之心人皆有之。再怎么天良丧尽的人,父爱母爱还不至泯灭。面对险恶的世故人情,本能中的爱心向哪里发泄呢?
 
社会上吃的亏多了,谁人还敢到身外寻找寄托情感的所在,看来看去,唯有自己的骨血堪此重负。孩子是自己的一部分,是父母生命的延续,对他们奉献就是给自家做好事,既符合利它主义精神,又不冒恩将仇报之险。这不也是出自利已的本意吗?
 
这当然是一种“社会重病后遗症”,如此奉献,外人得不到直接的益处,只能算做“合理的利已主义”的一个分支,或曰“现代变种”。
[ 打印 ]
阅读 ()评论 (0)
评论
目前还没有任何评论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