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女权”说不。海之子的婚姻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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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sson learned 2:BC案:婚姻中双方父母非常重要

(2013-03-12 21:28:26) 下一个

Lesson learned 2:BC案:婚姻中双方父母非常重要。。

by bluesea911 (海之子) at 2011.10.19 01:39 (#6996481@0)
最近一直关注BC杀人案的进展。。。

也有看胡家以前的video,
这个胡家爸爸。。不简单。
本来就是个家庭伦理案子,

他们一开始说:“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其他的都不说,就感觉不对。。
冷静的出奇,感觉他们知道。。些东西。
和牟家人的关系,如此的差,是出乎意料之外的
这说明:他们两家都知道不少的细节。。

胡小姐在去前情绪是不错的。而且和家人经常通话。
那么也就是说胡家是知道胡小姐的所有的动向的。

以胡小姐的能力,在离婚的“谈条件”问题上,
如果没有后面“强有力”的支持(出谋划策),
这是个mission impossible的工作,
胡小姐是不可能熬的下来,
这个过程是非常痛苦的。
那么胡家,在这其中又有起到啥作用呢。
在逼迫那个冲动的傻瓜签字的过程中,
又出过那些“建设性”的意见给胡小姐呢

在一开始,这两家家长的关系就表现的很不友好。。
牟家给人的感觉是:“有苦说不出”,
胡家来了加拿大也没有住在牟家那里,这不合理!
说是为了找胡小姐方便,说不过去的。

牟家也没有主动的积极的配合胡家来加拿大
这说明在离婚谈判的过程中,
很有可能一家要价太高,
在谈的过程中没有留有余地,
把关系搞僵了,而且是没有回旋余地的,
有可能是伤到其中一家人的最根本的利益了,
在那种极端的对一方极端不利的环境下,
“生意”是谈成了,“朋友”是做不成了。

找到胡小姐的尸体后,本想“尸也见到了”,
如此伤心地,
一般人是受不了,赶紧办完事,
就离开伤心地了。

但事实却有点奇怪。。

最近又有了- 人道理由,留加“照看孩子”的一出。。
这就很有意思了.....

孩子是加拿大人,
也都是在加拿大由这两人抚养大的。
即使是发生这种事,加拿大政府CAS是不会不管的
政府也是不可能让孩子到中国去的,
孩子的爸爸也反对去中国

而且孩子也得到教会有爱心的会友的承诺。
在当前的情况下,
这可以说是对孩子最好的结局了

人道理由,留加“照看孩子”,这是为啥呢?
他们也一把年纪了,加拿大这么高的生活水平。
他们前一段时间才凑集了捐款。。两万多。

是为了“照看孩子”,还是有其他的目的呢?
“照看孩子”要住在那儿呢?,(呀。。。他们还有房子!!)
钱从哪里来呢?,他们没有钱,
最起码没有足够在生活在加拿大的钱。
否则就不用捐款了嘛。。

大胆的猜想下,
在胡小姐在世的时候,
胡家已经非常清楚这家人的经济状况了
如果他们以孩子的名义留在加拿大了
那么他们已经看到了足够养活他们两老的经济源头了。
剩下的。。。就是房子了。

今天,牟家老头出来“哭穷”,还要磕头。
就说明一件事:这两家老头,又出经济问题了。
也就是说:如果没有足够多的钱,我就不走了!
至于“养孩子”一说嘛,说白了只是道具而已。。
他们也是知道的,孩子是不可能跟回中国的。

钱,房子 又出问题了。

牟家两老也是七老八十的了。
儿子也坐牢了,两老死的时候,
儿子能不能送终还不知道呢,也是可怜

看着今天的胡家的新闻,感叹呀!!

已经出了一起人命了,
都七老八十的人了,不要再出人命了。

不就是几个钱吗?!!!!

胡小姐不是还有两个孤儿在世吗?
看在胡小姐,自己女儿的份上,停止了吧。
还嫌不够“聪明”吗?,
“聪明”把命都搭上了!!!

把房子卖掉!!,所有的东西全。。卖掉!!
把所有的钱都存入以孩子妈妈名义下的信托教育基金,
由专业的第三者管理基金来管理,18岁前谁都不准动!!!
给两个孩子大了以后,上大学用,
以纪念小胡妈妈对孩子的永远的关怀,
让妈妈永远都留在孩子的心中,

这样不是更好,更有意义吗?

房子,钱 都是罪恶的东西。。。!!,
不该走的。。都已经已经“走了”。。
这里还有啥舍弃不下的呢?

该走的。。。也走吧
让胡小姐也闭眼安息吧!


经验教训:
小夫妻如果知道父母无法起正面作用,
就要避免太多的人掺和进来,
只能把事情越搞越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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