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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与“错”的相对性

(2009-05-22 01:36:09) 下一个

 (杂文)

  记得早先侃过这个题目,意思是说,这个人的世界上不会有绝对的“对”和“错”,既然人类社会是个动物性的,世界范围内无法被人类自我管理的世界,“社会达尔文主义”--弱肉强食,就是这个世界延续的根本,无论您有多么美好的人类大同、平等的理想。前几天有博友质问我“难道这个世界上就没有了正义”。本不想做答,现在想想,再侃几句吧。 

  其实社会的单位越小,“对”“错”的划分就越明显。在一个家庭中,父母有义务抚养子女。不负责地虐待,甚至抛弃子女就是错,世界上任何一种社会都会谴责。在当今家庭仍是基本“单位”的社会里,夫妻之间的不忠行为,不负责任的离婚都不被公众谅解。做好丈夫、好妻子和好父母的条件之一就是对家庭负责任。这在任何社会都没有异议。在人类各个社会中,都有着大体类似的最基本的道德规范和约定俗成的行为准则。 

  其实以最基本的社会一致公认的道德为标准评判“好人”“坏人”没什么困难,但一把政治因素搀杂进来,似乎这“好”“坏”就分不清了。有些盖棺定论的事没什么好讨论的,希特勒日常生活简朴,私生活上没那么滥;丘吉尔生活不那么检点;但不影响后人(至少到现在为止)的对他们的结论。但拿中国现代史的情况看呢?因为大陆和台湾的分离,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双方极端否定对方,各自的政治领袖当然是“坏人”。有意思的是,双方在否定对方政治领袖的时候,总不忘记用社会道德标准--传统中国人都认同的标准,来丑化之。蒋介石先生是上海滩的流氓,毛泽东和几千个女人睡觉等等。这是否太低级,太俗气?人家这么讲也有自己的不得不然。不就是说蒋和毛是“坏人”嘛,泼脏水,中国百姓特在乎私生活中是否是“正人君子”。我说,政治是否能和社会道德分开说呀?不能,一分开说就不能最大限度地惑众啦,确切地说,用私生活败坏一个人,在中国特别有效。 

  那毛和蒋在争天下时到底谁对呀?您非要我下个结论?那我可含糊了。能简单地用“对”“错”评价嘛?咱只能说,谁能统一中国,谁就是英雄,谁就有了“对”条件。可毛在夺取大陆之后,由于历史的惯性,不由自主地搞封建那套东西,中国大陆经济不得发展,人民被愚弄,又搞“文革”……那是不是老毛就“不对”了呀?可上面说了,毛统一大陆奠定了“对”的基础。看看,“对”“错”的框架内咱说不清。那老蒋逃到台湾就只能是“错”了吧?不过他在台湾搞土改,让小蒋顺理成章地发展经济,也算造福台湾人民。那他是不是“虽败犹荣”?别瞎说白道了,这怎么能用“好”“坏”“对”“错”来简单地评价呢?当然,如果您当年生活在大陆或者台湾,思想感情上多半会倾向统治自己的政府。不过那时两岸的民众判断两岸政治,就有着极大的局限性和盲目性。 

  所谓不同政治观点的冲突,实际上可以归纳为利益的冲突。越是上升到国际上的范围,利益冲突引发的各种关系就越错综复杂。我想这该是常识。可以这么讲,代表不同利益的各方都认为自己是“对”的。但只有最强大的一方能占上风。那时,您是弱小的一方,您觉得自己再“对”也只能忍气吞声。 

  我的体会,西方社会的民众对人类社会“对”“错”的相对性是接受的,什么事情一旦上升到民族、国家的利益,很多情况下避免谈“对”“错”。他们爱谈先进与落后。而中国人越是“苦大仇深”,就越爱津津乐道“对”“错”,什么“正义”“非正义”呀。空谈了半天,您要不强大,到时候还是让列强痛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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