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戮(八) 弒母
(2006-03-07 10:3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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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井少时丧父,为其母抚养成人。因井年幼,母遂不改嫁。井生高大之躯,十余岁便健如壮男。母捏摸其股,反复上下,谓:吾儿肥硕兮。井深恶之,以手相格。母大乐,欺之更甚。
井及弱冠之龄,媒至,欲与说亲。母不允,谓吾儿年少,须先行孝礼。无人时便拿话拨点白井,妇人其时四十余岁,头挚桃花,腰系莲裙,做少女打扮。家中只着里衣,其上织绣戏水鸳鸯。临夜自吟乡曲,皆为男女之调。白井夜起如厕,母忽至其前,谓吾儿得趣乎?井怒而不言。
白井其人,鲜言寡语。常见街前独坐,双手抱膝,似有所思。母不见白井,以泪洗面,泣声韵悠律远,路人皆闻。人谓白井不孝,怜其母之苦。府衙闻之,赐母竹节杖笞儿,封母忠贞夫人。母曰:吾儿乃吾肉,如何笞得,儿虽不勤母亦爱之。言罢潸然,闻者无不动容。
是日母至井房中,手慰其下体曰:吾儿鞭长莫及也。言辞放荡,自牵其衣。井起,不言而出。母伏床大恸。
是夜三更,井返。持斧进母卧房,斧击母头,其命立绝。井曰:一击致命乃报汝养育之恩。自缚手脚,府衙求死。问曰:何罪?答曰:弒母。
哈哈哈。 看了眼刀没?
我不知道说啥,母亲对于儿子或多或少都有点对于曾经丈夫的那种感觉吧,希望在儿子的眼中,自己还是那样年轻有魅力。文中是个极端。
你这篇写得手法很老成,有点惊世警言的味道了。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