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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生也有牙,而雉也无牙,以有牙碎无牙,耶~!但是要记得刷牙,否则会有蛀牙,蛀牙导致无牙,无牙则置身碎于有牙之险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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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难不已,根子在于治标不治本

(2009-03-02 07:52:26) 下一个
摩天岭岭之鹰 2009.03.01 11:30:07
来源:http://shishui159.blog.hexun.com/30035491_d.html


  2006年5月31日,山西左云矿难的第二天,当当时的国家安监局长李毅中风尘仆仆,赶赴左云,调查处理矿难事件时,作者发表了自己登陆和讯网站博客的第二篇文章(如果不算跟帖的第一篇《实际是不堪回首的梦——也说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实际应是第一篇)《孤独的李毅中》。针对矿难事件的起因,复杂的内幕和现实的安监难度,作者预言:“近年来,中央高层频繁举措,禁止党政机关、军队办厂、经商,要求各级党政官吏从自己入股或者作为合伙人的矿山企业中抽身而出,加强安全生产和环保的监测。虽然产生了积极的作用,但终难从根本上杜绝矿难、事故和环境恶化事件的发生。因为,当着政策、纪律甚至法制的威慑力事实上不敌巨额利润和利益的诱惑力的时候,那政策、纪律甚至法律就是苍白的。何况,不能从根本上、源头上斩断这一利益的链条,不能摧毁这一利益的共同体和他们盘根错结的关系网,就不可能真正抑制矿难和事故。”两年半过去了。不幸这个预言被无数次接踵而至的矿难事件所证实。不要说李毅中在接受新职前和他的副手们席不安枕,疲于奔命。就是他的接班人依然是焦头烂额,顾此失彼。这不,春节还没有过去一个月,山西古交市屯兰煤矿2月22日晨2时许就发生瓦斯爆炸的严重事故,初步核实当班入井436人,到当日18时,已证实有74人遇难。升井315人有一氧化碳中毒迹象。

  悲哀,为中国的矿工,为死难者和他们的家属。为什么,中央屡屡行文,强调安全生产,尤其是矿业的安全生产,但矿难却此起彼伏呢?原因并不复杂。第一,开采者素质低下,根本无视安全生产,只以赢得最大利润为目的。所以,矿井支撑,通风,排水,瓦斯监测,应急救援设施等等处于应付检查的状态,不能从根本上防范和堵绝矿难。

  第二,如作者在《孤独的李毅中》一文中所言:“打着发展地方经济旗号的许多矿山、企业,其实就是某些地方官揽财的聚宝盆(如今不以参股形式而是以税收,捐赠,或定期孝敬形式或明或暗公私兼顾)。既然又这样大的利益在其中。单凭李毅中这些安监局的救火官员,能救得了草率上马,以私人牟利为真正目的,而基本无安全设施,靠着隐瞒、匿报,弄虚作假、草菅人命来维持生存的矿山的急难吗?

  第三:国家安监局表面上享有制定政策,条令,制度,监督制约矿山生产的职责。但他其实什么也做不了。因为“他没有公安司法权,得依靠地方来调查、通缉、搜捕肇事矿主;他没有直接管辖权,得依靠地方政府来处置隐在矿主身后的黑手和贪官污吏;他甚至没有直接的关、停、裁撤违法矿山的权利。以至被他报告中央关停的非法矿山,在他身后又堂而皇之地重新开业,他也无可奈何!作怪者,何也?巨大的利益。大处说,是地方的财政税收;小处说,是利益在其中的,官商勾结的利益共同体”(见《孤独的李毅中》)。

  第四:即令是国营矿山,由于经济和资金链条的原因和环保力度的加大,对于中央三令五申的安全,也只能多数采取姑妄听之的消极态度,作些表面文章应付检查。并没有从思想上引起足够的重视,在资金上(物价暴涨和资源原材料暴跌的变幻形式使资金链条时时断裂),也无力,无资本去重点考虑安全建设。他们大多只顾了眼前的生产和局面的维持。这里面还不考虑贪污腐败的因素。

  由此看来,安监局一趟趟的奔波,只不过起了个消防队员的作用,救火于一时,并不能从根本上消除矿难产生的社会根源。真正督导地方政府和矿主重视安全生产,花重金于关注矿工的安全和身心健康方面(这与他们的利益宗旨相违背)。由此看来,绥靖矿难绝不是一朝一夕的检查监督,和如今的色厉内荏的训令所能根除的。如何根除,作者在《孤独的李毅中》一文中所提出的措施仅是一孔之见。当然需要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作者曾经预言(当然,极不愿意做这样的预言者,但不幸事实和发展趋势就是如此,谁奈其何?):“中央的英明政策,甚至是神圣的法律,总要人去贯彻落实的,如果在这一链条上出了纰漏,有地方利益和个人利益在其中,那这政策和法律就要变样走型。非法开采,无视人生命的价值,非安全生产的恣意盛行,就是这变样走型的怪胎!

  左云矿难不是最后的终结,要不了几天,我们又会看到:李毅中风尘仆仆的孤独身影又奔走在祖国深山大川的某处。当然,我们也相信:当着国家真正从源头上、体制上杜绝矿难的时候,李毅中就不再如此辛苦,而会将主要精力去研究如何真正的实现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两年多时间过去了,我们仍然时不时看到安监局长们奔走于矿难现场的疲惫的背影,和莫可奈何的苦衷与焦虑。他是身处震中,即无力救人,甚至还有被难危险,难啊!虽不能说,“难于上青天”性质也差不多!


附:2007年至今山西矿难一览表

时间

地点

死亡人数

事故原因及相关事件

2007 126

山西洪洞

105人死亡

瓦斯爆炸,矿方瞒报

2007 1222

山西汾阳

6人死亡

私挖滥采,瓦斯爆炸,矿方瞒报

2008 224

山西太原
东河煤矿

6人死亡

煤矿透水

2008 32

山西朔州

9人死亡

煤矿井下皮带燃烧

2008 39

山西平定县

6人死亡

煤矿燃烧起火

2008 522

山西盂县

5人死亡

煤尘爆炸

2008 613

山西孝义
山西宁武

34人死亡
8人死亡

使用非矿用炸药自燃引起爆炸,产生有毒气体
煤矿透水 矿主瞒报

2008 75

山西长治
山西大同南郊

10人死亡
至少21人死

井下透水
瓦斯爆炸

2008 81

山西娄烦

43人死亡,2人失踪

铁矿发生滑坡

2008 98

山西襄汾

死亡276人
(截止10月27日)

尾矿库垮坝,矿方瞒报

2008 920

山西霍州
干河煤矿

1人死亡

据称煤矿坍塌 矿方瞒报、记排队领收封口费

2008 125

山西山阴县

8人死亡

透水、 违法生产、县政府涉瞒报

2008年 12月30日

山西兴县

4人死亡

工人操作设备时毒气泄露

2009年 2月22日

山西古交

74人死亡

瓦斯爆炸







孤独的李毅中

摩天岭岭之鹰 2006.05.31 17:01:13
来源:http://shishui159.blog.hexun.com/3937274_d.html


  国家安监局长李毅中急了,也火了,他像一个救火的使者,席不安枕,食不下咽,终日风尘仆仆,奔走在各种矿难、火灾、水电灾害的现场,奉国务院之命调查一次次矿难与事故的真相,并提出相应的处理与整改措施。中国之大,地域之广,矿难与事故之多,动辄十几,成百死人,李毅中纵有天大能耐,孙猴子一筋斗十万八千里的本事,也难于救火,也难于抑制和防范如此众多的矿难和事故。他能不急,不火吗?

  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城市、工矿企业开始了新一轮的彻底改革,国家允许多种经济体制并存,开放军队、私人、机关企事业、甚至党政部门经商、办厂、开矿,使一时间天下熙熙,皆为利往,天下攘攘,皆为利来。这些举措,虽然促进了经济的快速增长,也为金钱与权力的结合铺设了温床。在没有充分的政策与法制的准备,教育、约束与制裁的健全的机制和机构的情况下,在国人的科学文化、技术素质,环保意识还很单薄的时代条件下,经济的快速增长,有时候是以牺牲资源、环境、法治与公平合理原则为代价的。这种代价,助长了官商勾结利益链条的形成与扩大,为贪污腐败提供了广阔的市场和机遇,同时,给国家的环保事业制造了重重的困难,对有限的国土资源造成了极大的浪费和损耗。

  一个县几个造纸厂、电石厂、水泥厂;凡是有矿可采的地方,地方豪绅、社会黑势力,私人财团总在千方百计地挤兑国营企业,侵吞他们的矿山,破坏他们的水电交通,挖他们技术人才的墙角,在税收诸方面制造障碍。于是富矿被鸡窝似的分散开采,成了无法大规模开采的废矿。因为淘金,有色金属矿开采,污染了环境,破坏了山林,造成了水土的流失,给环境的保护、修复造成了莫大的苦难。就如1958年九千万人上山炼钢一样,完成了经济腾飞的形式,数字的跃进。或者是肥了开矿者与幕后利益共同体的腰包。那低水平的、杀鸡取蛋式的开采,那不顾工人的死活和最低的安监的要求,以榨取最大利润为动机的开矿,兴办企业,能不频繁地发生矿难与事故吗?

  近年来,中央高层频繁举措,禁止党政机关、军队办厂、经商,要求各级党政官吏从自己入股或者作为合伙人的矿山企业中抽身而出,加强安全生产和环保的监测。虽然产生了积极的作用,但终难从根本上杜绝矿难、事故和环境恶化事件的发生。因为,当着政策、纪律甚至法制的威慑力事实上不敌巨额利润和利益的诱惑力的时候,那政策、纪律甚至法律就是苍白的。何况,不能从根本上、源头上斩断这一利益的链条,不能摧毁这一利益的共同体和他们盘根错结的关系网,就不可能真正抑制矿难和事故。因而,李毅中的疲于奔命就是必然的了。

  矿山作为不可再生的资源,其勘探权与开采权应最大限度地收归中央,或者国家审定资格的资本财团,因为社会主义必然要以国营经济为国民经济的主体。国家以及合格财团开采的计划性,周严性、规模性、标准性即可以避免资源的浪费,又可以统筹兼顾地安排环境的保护和修复,同时加强矿山的生产安全责任的贯彻与监督。国家所能授权于地方与私人开采的,只是没有大规模开采价值的鸡窝矿,这也必须经过地质勘探部门的认定。这样,纳全国矿山资源于统一管理之中,资源才不会浪费,安全生产才不会受利益连条的制约、干预,而落在实处。

  如山西左云矿实际是地方人大主任的私人矿产(抑或其亲戚)的现象比比皆是。如果没有地方官吏作后盾,那任何矿主,要想取得矿山的开采权,筑路权、管理权其实比登天还难(要么以强大的资金开路)。因而,打着发展地方经济旗号的许多矿山、企业其实就是某些地方官揽财的聚宝盆。既然又这样大的利益在其中。单凭李毅中这些安监局的救火官员,能救得了草率上马,以私人牟利为真正目的,而基本无安全设施,靠着隐瞒、匿报,弄虚作假、草菅人命来维持生存的矿山的急难吗?虽然中央三令五申,虽然有政策、法律在撑腰。天南地北为层出不穷的矿难奔波的李毅中其实是孤独的。他没有公安司法权,得依靠地方来调查、通缉、搜捕肇事矿主;他没有直接管辖权,得依靠地方政府来处置隐在矿主身后的黑手和贪官污吏;他甚至没有直接的关、停、裁撤违法矿山的权利。以至被他报告中央关停的非法矿山,在他身后又堂而皇之地重新开业,他也无可奈何!作怪者,何也?巨大的利益。大处说,是地方的财政税收;小处说,是利益在其中的,官商勾结的利益共同体。

  中央的英明政策,甚至是神圣的法律,总要人去贯彻落实的,如果在这一链条上出了纰漏,有地方利益和个人利益在其中,那这政策和法律就要变样走型。非法开采,无视人生命的价值,非安全生产的恣意盛行,就是这变样走型的怪胎!

  左云矿难不是最后的终结,要不了几天,我们又会看到:李毅中风尘仆仆的孤独身影又奔走在祖国深山大川的某处。当然,我们也相信:当着国家真正从源头上、体制上杜绝矿难的时候,李毅中就不再如此辛苦,而会将主要精力去研究如何真正的实现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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