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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轱辘话话红楼(续五) 再谈<<红楼梦>>的几个序言

(2005-07-21 17:10:47) 下一个
上回谈了程伟元和高鹗为红楼梦作的序,这回谈曹雪芹自己写的序。

1927 年,胡适先生买到了<<红楼梦>>的一个手抄残本,(这次是真的买到的,有收
藏者和提供者真名实姓,不像程伟元,是从“鼓担”上找到的)。这个残本叫<<脂砚
斋重评石头记>>,因残本中有这样一句话,“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
>>”,红学家们遂将它称之为“甲戌本”。在曹雪芹生活的年代,甲戌是1754年。
所以,这个残本就成为迄今为止,发现得最早的<<红楼梦>>抄本。<甲戌本>的价值
不仅在于它的古旧,也在于它包含了一千五百多条人们从未见到过的批语,更在于
它正文之前那个独一无二的序言。在<甲戌本>中, 这个序言叫“凡例”。

<凡例>较长,不拟在此全文转抄:只录些我个人认为重要的章节,与网友们探讨。


(一) 书名的变化


“《红楼梦》旨义,是书题名极多:一曰《红楼梦》,是总
其全部之名也;又曰《风月宝鉴》,是戒妄动风月之情;又曰
《石头记》,是自譬石头所记之事也。此三名,皆书中曾已点
睛矣。”

这是<凡例>的开头。重点介绍<<红楼梦>>的三个书名。《红楼梦》是最熟悉,最常
见的名字。第五回宝玉在“太虚幻境”听到的曲子就是“悲金悼玉”的<红楼梦>。
特别是从刊印一百二十回本后,《红楼梦》已成为家喻户晓的书名。《风月宝鉴》
未曾见到,只是在十二回贾瑞病重时,跛脚道人持一镜来,上面即錾有“风月宝鉴”
四字。该道人一再强调,不可正看“风月宝鉴”,应是作者著书的立意和对读者的
告诫。《石头记》,顾名思义,石头的故事。从无才补天的顽石,到经历温柔富贵
的宝玉,再到刻有无尽“荒唐”的大石头,真真实实的石头故事。《红楼梦》的早
期抄本,多用《石头记》为名,应该是曹雪芹对“枉入红尘若许年”的“石头”的
特殊情感吧。


“然此书又名曰《金陵十二钗》,审其名,则必系金陵十二女子也。然通部细搜捡
去,上中下女子岂止十二人哉!”


《金陵十二钗》应是《红楼梦》早期创作中用过的名字,而且曹雪芹对它也很喜爱,
以至写进了正文。第一回写道,“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
成目录,分出章回,则题曰《金陵十二钗》。” 这个过渡性的书名在最后定稿时才
被《石头记》取代。这可从甲戌本中得到证实:“至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仍用
《石头记》。”

书不再用十二钗为名,但故事依旧是“亲睹亲闻”的几个女子。正如序言所述,又
“岂止十二人哉”?其实,曹雪芹是在告诉人们,他不仅仅是在写金陵的的那几个
晶莹如玉的美女,他是在写他所见到的整个女人世界。今天我们用现代大名词“伟
大的现实主义”来为曹雪芹加冕,他当年一定不知这是什么意思。但他的创作本身,
却明确地显示出他的感情和他的睿智---- 清澈如水的女儿们,将在以男人为主体的
传统社会中,身遭残害而玉损香消。所以,整部红楼,用脂砚斋的话讲,是在“为
闺阁立传”。

(二) 内容的界限

“此书只是着意于闺中,故叙闺中之事切,略涉于外事者则简,不得谓其不均也。

此书不敢干涉朝廷,凡有不得不用朝政者,只略用一笔带出,盖实不敢以写儿女之
笔墨唐突朝廷之上也。又不得谓其不备。”

中国自古文字狱害人。清初女真族始承大统,为遏制汉人政治上、文化上的反叛,
文字狱更到了变本加厉的地步。尽管评话小说属于“稗官野史”之流,不在严密监
视之下,但不意味着就可掉以轻心,更莫说畅所欲言。曹雪芹生于官宦家庭,家族
的兴衰与皇室的更迭密切相关,虽无资料证实曹家衰败与文字有关,但皇族的权力
角逐造成曹家大难临头,却是不争的事实,也是雪芹心头永远挥之不去的阴影。在
这种环境下写红楼,他不仅要提醒自己,也要告诫读者,更是向统治者告表白,
“此书只是着意于闺中”,“此书不敢干涉朝廷”,“实不敢以写儿女之笔墨唐突
朝廷之上也”。可见恐惧之深,忧虑之重。

然而,如果我们仅仅这样看待这段文字,我们就被曹雪芹“蒙骗”了。正像脂砚斋
时时提醒读者的,曹雪芹的笔墨甚为狡猾。经常是“一声二歌”、“一石二鸟”(戚
蓼生语)。我们读红楼时,也经常能体会到曹公行文的绝妙之处。那这一段“凡例”
呢?想一想他所以要“此地无银三百两”地表白自己,无非是因为那个无所不用其
极的专制权力的存在。很多年前读过一篇考红的文章(是个名人,但记不住名字了),
说他每读此段,总会会心一笑。当时还不懂为什么,经历多了些后,才领悟到什么
是曹雪芹所言“不得谓其不备”。在尽最大的可能保护自己的同时,隐于无形地针
砭时政,乃红楼又一精髓也。

(三) 末世的挽诗

“凡例”的最后,附有七言诗一首。这是在所有《红楼梦》/《石头记》中所独有的。


浮生著甚苦堪忙,盛席华筵终散场。
悲喜千般同幻渺,古今一梦尽荒唐。
谩言红袖啼痕重,更有情痴抱恨长。
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

我希望所有的《红楼梦》爱好者们记下这首诗,因为在我看来,它不仅是《红楼梦》
中的,而且是所有考红评红诗文中最好的一首。它经典了《红楼梦》的精髓,也吐
露出创作的心血。前四句,集中概括了《红楼梦》的“末世”主题,与“落得一片
白茫茫大地真干净”遥相呼应。迷幻缥渺的古今一梦,无论是红楼的故事,还是雪
芹的身世,或广而大之,是所有官宦大家族的兴衰,都被定格为瞬间的“荒唐”。
当我们理解了终日的莺歌燕舞、盛席华筵不过是贵族之家死而不僵的挣扎,那么
“因空见色,由色生情,传情入色,自色悟空”的色空轮回,便是一切终将归于
“散场”的谶语;是曹雪芹认定的,大厦坍塌的必然之路。

“字字看来皆是血”,字字亦有千斤重。一本红楼,凝结了曹雪芹十年的心血。其
实,今天的考证显示,曹雪芹在红楼中,消耗了岂止十年的生命?他的一生,都奉
献给了这个未竟的创作。脂砚斋再评的“己卯本”,便是证明。曹雪芹深深眷爱着
那些“啼血”的红颜们,也深身眷恋着带给他“衣锦年华”的贵族生活;但他却无
力挽救和改变那一切必然消亡的命运。唯一他所能做的,也是他真正做到的,是将
自己的“情痴”化作笔墨,抱恨著书;为这个“万艳同悲”的末世,谱写出“千红
一哭”的挽歌。可惜的是,“书未成,雪芹泪尽而逝”。

每次读这个序言时总在想,还有比《红楼梦》更好的作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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