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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岛:饮酒记

(2008-03-14 16:40:00) 下一个


饮酒记 by 北岛

1. 

夜深了,我关上灯,在噼啪作响的壁炉旁坐下,打开瓶红葡萄酒,品酒听风声看熊熊烈火。

这是我一天最放松的时候。

酒文化因种族而异,一个中国隐士和一个法国贵族对酒的看法会完全不同。当酒溶入血液,阳光土壤果实统统转换成文化密码。比如,汉语中描述白酒的词,如“醇厚”、“绵”,根本甭想找到对应的英文。反之亦然。我跟两个美国酒鬼到加州的葡萄酒产酒区那帕品酒,他们透过阳光虔诚举杯,抿一口,摇唇鼓舌,吐掉,跟着吐出一大堆英文术语。我估摸这多半来自法文,在转换过程中被清教徒粗野的饮食习惯简化了。可译可不译,恐怕跟理性非理性有关。一般来说非理性的部分不可译,比如酒,比如幽默。

有人把古文明分成两大类型:“酒神型”和“日神型”。汉文化本来算“ 酒神型”的。夏商就是醉生梦死的朝代——“酒池肉林”。君王喝,老百姓也跟着喝,喝死算。据说那时候灯油昂贵,黑灯瞎火,不喝酒干吗去?后来必然败给了一个比较清醒的国家——周。周公提出“制礼作乐”。一戒酒,中国人的文化基因跟着变了。

我酒量不大,但贪杯,说起来这和早年的饥饿有关。三年困难时期,我常去我家附近的酒铺买凉菜。食品短缺,酒铺改了规矩:卖一盘凉菜必须得搭杯啤酒。那年我十岁。至今还记得那个位于北京平安里丁字路口的小酒铺,门窗涂成浅蓝色,脏兮兮的,店里只有两张小桌几把方凳,玻璃柜又高又大,摆着几盘凉菜。我把一卷揉皱的纸币递上去,接过凉菜,倒进铝饭盒,再小心翼翼端着酒杯,站在门口看过往车辆。啤酒凉飕飕的,有一股霉味。回家路上我两腿发软,怎么也走不成直线。当时并没体会到酒的好处,以为那是免于饥饿的必要代价。

头一次喝醉是在文化革命初。我和同学们到北京周口店附近爬山,在山坳背风处露宿。那是四月夜,冷,“罗衾不耐五更寒”。睡不着,大家围坐在月亮下,瑟瑟发抖。有人拿出两瓶劣等葡萄酒,转圈传递。我空腹喝得又猛,很快就醉了,那一醉终生难忘。山野间,暮色激荡,星星迸裂,我飘飘欲仙,豪情万丈。我猜想,所谓革命者的激情正基于这种沉醉,欲摆脱尘世猥琐生命的局限,为一个伟大目标而献身。

如果说沉醉是上天堂的话,烂醉就是下地狱。我烂醉的次数不多,原因是还没等到烂醉,我先睡着了。这恐怕是一种本能的自我保护。我有自知之明,喝酒前,先勘测地形,只要有床或沙发我就放心了。

八六年春我和邵飞去内蒙,朋友带我们到草原上做客。那里民风纯朴,惟一的待客方式就是饮酒唱歌。轮流唱歌喝酒,唱了喝,喝了唱,直到躺下为止 。蒙古包比较方便,往后一仰,就睡进大地的怀抱。醒了也赖在那儿装死,免得又被灌倒。蒙古人实在,不会像美国警察测试酒精度,倒了就算了。我发现他们唱歌方式特别,酒精随高频率振荡的声带挥发而去,不易醉。如法炮制,我们大唱革命歌曲,驴叫似的,竟把陪酒的生产队长给灌倒了。这在当地可算得奇耻大辱。第二天中午我们刚要出发,队长带来七八个壮小伙子,估摸是全队选拔来的。他们扛着好几箱白酒啤酒,连推带搡,把我们捅进一家小饭馆。我的几个朋友虽是汉人,但土生土长,这阵式见多了。杯盘狼藉方显英雄本色,双方磕平。队长只好作罢,挥挥手,带众人磕磕绊绊为我们送行。而我早就钻进吉普车,呈水平方向。 


2.

车过东胜市。市长没闹清我何许人,设宴招待。那小镇地处边疆,竟有燕窝鲍鱼之美味,吃了好几天手扒羊肉,不禁暗喜。谁知道按当地风俗,市长大人先斟满三杯白酒,用托盘托到我跟前,逼我一饮而尽。我审时度势,自知“ 量小非君子”,人家“无毒不丈夫”,这酒非喝不可,否则人家不管饭。作陪的朋友和当地干部眼巴巴盯着我。我心一横,扫了一眼旁边的沙发,连干了三杯。顿时天旋地转,连筷子都没动就一头栽进沙发。醒来,好歹赶上喝了口汤。

中国人讲“敬酒不吃吃罚酒”,古已有之。“敬酒”是一种礼数,一种仪式,点到为止。“罚酒”是照死了灌,让你在大庭广众之下丢人现眼。“敬酒 ”在京剧中还能看得到:“酒宴摆下”——其实什么都没有。如今只剩下“罚酒”了,这古老的惩戒刑罚如此普及,大到官商,小到平头百姓,无一例外。 说来那是门斗争艺术,真假虚实,攻防兼备,乐也在其中了。好在猜拳行令也弘扬了中国文化。我女儿刚学说话时,就从她姥爷那儿学会了行酒令:“螃蟹一,爪八个,两头尖尖,这么大个儿。”多么朴素的真理,这真理显然是被酒鬼们重新发现的。

八三年春,我参加遵义笔会,跟着众人去“董酒”厂参观。午餐很丰盛, 每桌都有个姑娘陪酒。作家们起了歹心,纷纷跟那陪酒女干杯。起初她们半推半就,继而转守为攻,挨着个儿干,先一杯对一杯,后三杯对一杯,最后那些想占便宜的男人纷纷求饶,出尽洋相。一打听,这都是酒厂专门挑出来的女工,特殊材料造就的,喝酒如喝水,从不会醉。酒厂设此圈套整治一下色迷迷的男人,也好。

漂流海外,酒成了我最忠实的朋友,它安慰你,向你许愿,告诉你没有过不了的关;它从不背叛你,最多让你头疼两天——开个玩笑而已。头几年住在北欧,天一黑心就空了,只有酒陪我打发那漫漫长夜。

在欧洲各有各的喝法。南欧人以葡萄酒为主,从不暴饮,纯粹是为了享受生活,让阳光更明亮爱情更美好。北欧人酷爱烈酒,是追求加速度,好快点儿从孤独中解脱出来。俄国人就更甭说了,冰天雪地中的绝望非得靠伏特加,被一棍子打闷才行。我当时找的就是这感觉:被一棍子打闷。

我九零年在挪威呆了三个月,从秋到冬,好像胶卷曝光过度,一下全黑了 。好在挪威水利发电过剩,鼓励用电,白天黑夜全点着灯。我住学生城,和五个金发碧眼的挪威小伙子共用一个厨房。我刚放进冰箱的六瓶啤酒,转眼少了四瓶半。挪威的酒类由国家管制。啤酒分三级,一级几乎不含酒精,二级的酒精也少得可怜,只有这两级啤酒可以在超级市场买到,三级啤酒和其他酒类全部由国家控制的酒店专卖。啤酒贵不说,一到晚上七点,哐当当,所有超级市场都用大铁笼子把啤酒罩起来,再上锁,就连经理也别想顺出一瓶。每逢周末,酒鬼们趁早买好酒,先在家把自己灌个半醉,再上街进酒吧,否则要想喝醉,非得破产不可。在挪威造私酒的特别多,在酒精专制下,那些游击战士倒也没什么远大抱负——“但愿长醉不愿醒”。

我看过一部有关动物世界的电影。一群猩猩吃了从树上掉下来的烂果子,步履蹒跚,东倒西晃,最后全都躺倒在地,呼呼大睡。要说这就是我们文明的起源,基于一种因发酵而引起的化学反应,直到今天,仍在影响着我们观察和梦想的方式。 


3.

我的老朋友力川住巴黎。所谓“老”,其实倒不在于相识的年头,更重要的是共饮的次数。每回来巴黎,都少不了到力川家喝酒。力川东北汉子,本是喝白干的,结果学法国文学学坏了,爱上了昂贵的红酒。他对酒具的重视显然是受法国文化中形式主义的影响。酒杯不仅认真洗过,还要用餐巾纸逐一擦干 ,不留一丁点儿水痕。红葡萄酒要提前半个小时开瓶,让它透气。他太太是杭州人,做得一手好菜。好友三五,对酒当歌,此乃人生之乐事也。喝法国红酒也有一套仪式:斟上,看颜色,晃动杯子,让酒旋转呼吸,闻闻,抿一口,任其在牙缝中奔突,最后落肚。好酒?好酒。酒过三巡,牛饮神聊,海阔天空。

我今天喝得猛,先飘飘然,转而头重脖子硬,眼前雾蒙蒙,再细看力川变成两个,想必是喝多了。力川的声音忽远忽近:“古人说,酒不醉人人自醉… …”我连连点头。人总是需要这么一种状态,从现实从人生的压力下解放出来 。酒醉只忽悠一阵。坐直了,别趴下,跟着众人傻笑。不久力川又变成一个。

我从北欧不断往南搬,像只候鸟,先荷兰、法国,然后越过大西洋奔美国,从中西部又搬到阳光明媚的加州,我逐渐摆脱了烈酒,爱上红酒。细想,这绝对和阳光有关。有阳光的地方,人变得温和,和红酒的性格一致。

我喝红酒的启蒙老师是克莱顿(Clayton),美国诗人、东密西根大学英语系创作课的教授。他喜欢烹饪,最拿手的是法国和意大利菜。我住在安娜堡(Ann Arbor)时是他家的座上客。佳肴当然得佐以美酒。他边喝边告诉我一些产地年份之类的基本知识,至于品味则不可言传,非得靠自学。喝得天昏地暗时,我会产生错觉,他家那长长的餐桌是流水线,克莱顿一瓶一瓶开下去,空瓶子在桌的尽头消失。墙上的那些墨西哥面具全都活了,狞厉而贪婪地盯着我们……

他家地下室虽有酒窖,但喝得太快,数目总也上不去,有时只剩下百十来瓶。于是他开车到处去买酒,把我也叫上。我们常去的是另一个小城的酒店“ 皇家橡木”(Royal Oak),得开一个多钟头。老板摩洛哥人,小个儿,眼睛贼亮。我们一般中午到,他备上小吃,再开上几瓶红酒,连吃带喝。他进的多是一些名不见经传的法国酒。买酒的确是一种发现,有的价格不贵,但很棒。克莱顿兴致所至,不顾他太太卡柔的反对,一口气买下四五箱。我也跟着凑热闹买一箱,本打算存放在克莱顿的酒窖里,想想不大放心,还是扛回自己的小窝。

九六年五月我到台北开会。有天晚上,《杀夫》的作者李昂领我到一家酒店。店面不大,顾客多是律师医生名画家,三五成群,围坐在空木箱上,开怀畅饮。空酒瓶排成队,一看都是极昂贵的法国名酒。在台湾喝红酒成了新时尚,好歹比餐桌上灌XO强多了。饮酒居然也和强势文化有关,明码标价,趋之若鹜。其实法国红酒根本配不上中国菜,特别是川湘菜,味重,舌头一木,好酒坏酒没区别。

我忽悠一下打了个盹儿,赶紧正襟危坐,装没事人儿一样。时间不早了,由力川夫妇督阵,让一个半醉的朋友开车送我回家。巴黎街头冷清清的,偶尔 有酒徒叫喊。我到家,磕磕绊绊上楼,掏出钥匙,却怎么也插不进锁里。我单眼吊线,双手合作,折腾了半天,才发现拿反了钥匙。卡嗒一声,门开了。





刘若英:听!是谁在唱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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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天用莫如龙 回复 悄悄话 洋酒自然配洋菜。。。

喜欢苏格兰威士忌,加冰加DITE可乐
回复 悄悄话 回复阿小名的评论:
啊呀,这饮酒篇,如果是北岛(男人)写的,也好,好的就一般了。如果女流写的,才显得难得。(没有歧视)
可关于老李的一篇,看得尤如得一好针入准了穴。。。,所以再叫下一穴。
剑吼西风 回复 悄悄话 爽!想当年,轰饮酒庐, 春色浮寒瓮,吸海垂虹。
看如今,只身天涯。虽有好酒,旧友关山迢递,再难聚饮。只有日暮昏醉,蒙头大睡。
千帆舞 回复 悄悄话 同为贪杯之人,看过后仍意犹未尽。
糊里糊涂闯进来看,以为是博主自己,正自诧异:有着把年纪了么?哈哈哈。
我倒没觉得北岛诗有何不朽,这文章却真是极有味道。
歌儿也佩得好。
小米粥 回复 悄悄话 回复阿小名的评论:

好吧,就这么说定了,去弯区的话就找你喝酒。北美喝酒最多的人,呵呵,不好说啊,分喝什么吧。我是在老家养成的习惯,从来不敢跟人说自己能喝。当然,要是能跟秦无衣喝酒,他愿意吹牛我也不介意,司令愿意光看不喝我也不介意,hiahia

死亡谷是我一直想去的地方,唉,加州真好。去Bryce我觉得四月最好,天儿不冷不热,我自己是喜欢六月大夏天去,不过想象别人不象我这么变态。
阿小名 回复 悄悄话 对了这三不老胡同一号里头的441号,我看糊涂了。到底住的是郑叔叔田阿姨,还是张叔叔张奶奶啊?
阿小名 回复 悄悄话 阿堵兄说到点子上了,这正是我转此文的本意!谢谢您的转贴,好文章!

北岛绝不仅仅是诗人,他写的诗也绝不仅仅是“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 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 看吧,在那镀金的天空中, 飘满了死者弯曲的倒影。”呵呵。

我太喜欢他的散文了。关于他的散文,我写过这样一段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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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北岛动手写《失败之书》,想必也是鼓足了勇气。作为诗人的曾经以诗句包裹的精神秘密,众多流动状态的意识所产生的激情,都将以赤裸裸的形式被人众评判。可爱的是北岛以诗人的本能,保持了文字的考究,也保留了对思想的真实表露和严肃审视。

布罗茨基曾经说过,“诗人转向散文写作,永远是一种衰退”,“散文永远是一种沟通,一种服务性的活动”。北岛则相信,诗歌是飞奔,散文是漫步。由此断想,当这位诗人选择散步的时候,他的内心是不是已经把狂野的赤子的作为诗人的深情,统统纳入一个相对宁静远离芳菲的路段,决意这一路都以自己的左手握着自己的右手,宠辱无惊了呢?

选择了散文的写作,一个极具激情的作家,一个对写作充满敬虔意识的写作者,等于同时选择了非欺骗性的散文写作,也就是非表演性的散文写作。与前面列出那类跳梁小丑相比,高贵的散文作者,用来接受不同观念人群褒贬的是诚实的心灵。

这心灵能够以高贵的智者身份,与读者进行奢侈的交谈,尽管表面看来,他不过是以谦逊的口吻为我们讲几个小故事。而我们,从始至终,如木讷的学生,为了能够得到这次谈话的机会而不断感念。此时散文的敞开,由于谦和的态度,赋予笔下的文字的,竟然是聆听的样式。

他在《失败之书》序中写:“我女儿田田在这本书里扮演了个重要角色,虽然她并不常出现。她既是我漂泊之舟的锚,又是推动我写作的潜在读者。我有时给她读一些片断,她的中文正在退步,似懂非懂。但我相信有一天她会终有所悟。我想给她讲一些我亲身经历的故事,其中有历史面具上一个人的泪,有权力破碎的神话及其敌人;而我们会超越这一切?在延伸到国家以外的道路上,有我和她,还有很多人。”

小人书 回复 悄悄话 《三不老胡同一号》真好看。可惜写得晚了一点,否则肯定会收进三联那本《抚摸北京》,和黄永玉先生的那个“大雅宝胡同”凑一锅。

俺最不爱看不会喝酒的人写喝酒,这篇《饮酒记》就是代表。动不动就躺下了,最后还说到啤酒葡萄酒上去了。什么呀是不是。
神在阿堵中 回复 悄悄话 北岛文字了得,不止诗好。请看:

三不老胡同一号 北岛

(一)

1957年一个冬天的早上,母亲带我穿过雪后泥泞的胡同,来到刚建成的红砖楼房前。这土路丈余宽,坑洼不平,一小窝棚横在路中,冒出浓烟,带着一股烤白薯的糊味。当医生的母亲不断提醒我:脏,走这边。

那烤白薯的糊味,让我像狗一样记住了新家:三不老胡同1号。由此出发,我走了很多年,穿过童年的幻影穿过青春的迷惘穿过爱情穿过个人与历史记忆……

那个冬天的早上,我抬头望去,沿排水管沿窗户阳台向上,直到屋檐后北京的天空。这里原是郑和的宅邸,雕栏玉砌今何在,惟有假山,如瞎眼证人。而这仿俄式建筑,仿佛是郑和经现代化改装的大船,生火待发。

郑和本姓马,小名三保,明成祖朱棣赐姓郑,三保老爹胡同因此得名,到了晚清,大概被囫囵吞枣的北京话,外加噎人的西北风篡改成了谐音,倒也吉利。说起郑和周游世界至今还是个谜,既不为了炫耀武力,又非贸易经商,动机何在?还有个寻找失踪的建文帝的说法,就更离谱了。最近看到许倬云先生的另一种解释:为了防御蒙古人,朱棣派郑和通过亲善外交,以水路包抄敌人后方。

调到民主促进会(简称“民进”)以前,父亲在保险总公司工作,我们住阜外保险公司宿舍(如今二环路边),推窗就是田野。我在阜外小学正背“九九歌”:“一九二九不出手,三九四九冰上走”;搬家转到弘善寺小学,接茬背,正好与时俱进:“五九六九河边看柳,七九河开八九燕来”;待家安顿,春天也到了:“九九加一九,耕牛遍地走。”

搬家对孩子来说,兴奋多于恋旧。我们原来在一层,与另一家合住,共用厨房厕所;而新家在四层,独门独户。淡淡的油漆味,玻璃的反光,院墙和假山,特别是阳台。从这儿望去,四合院青灰色瓦顶层层叠叠,有如排浪,涌向北京城低低的天际线。鸽群闪烁而过,哨音反衬出天空的寂寥。枣树招来八面来风,青枣渐红,让路过的孩子不禁踮起脚。

我结识了曹一凡,他家住三层,正在我们脚下。一凡只比我大一个月,却早熟得多:我还停留在小人书阶段,人家早躲进被窝用手电筒读《红楼梦》了。他发育也早,比我高半头,中学时就敢冒充另一同学的舅舅。我们在不同的小学就读,初中同校不同班,考上四中才成了同班同学。若无“文革”,他铁定是我的入团介绍人。

(二)

搬家前不久,同公寓另一户人家的男主人跳楼自杀了。那天中午听到这消息,我懵了,好像是个猜不出的灯谜。他身后留下寡妇,还有个小我几岁的男孩,叫俞梅荪。那留在历史深处的哭声,除了在黑暗中支起耳朵的我,又有谁能听见?多年后得知俞梅荪为民请命的故事,看来比他父亲有出息。

谁承想郑和这大船自重建之日起,就注定要穿过一场大风暴,搭船的人灰头土脸,惶惶不可终日。可孩子们乘的是另一只船,梦想之船,与现实世界基本无关。

那天晚上我已上床,发现父亲表情阴郁,抽着烟在屋里踱步,忽然冲出去,敲隔壁郑叔叔的门。只听见父亲的嗓门越来越高,我为他感到羞愧。他半夜才归来,跟母亲在卧室窃窃私语。一连几个晚上如此,我被噩梦魇住。在楼道碰见郑叔叔,他缩脖怪笑,目光朝上,好像悟出人生真谛。我从父母的只言片语拼凑出意义:他犯了严重错误,父亲代表组织找他谈话。多年后,父亲告诉我,若工作调令早几个月,肯定犯错误在先,说不定正好与郑叔叔对换角色。

1958年那一年,我们大院可热闹了,每天都像过节。先是在大院办起了食堂,我家保姆钱阿姨改去食堂上班,我们兄妹仨跟着入伙。在8号楼前的空场搭起小高炉,父亲跟叔叔们从早忙到晚,烟熏火燎,镜片闪闪。最后炼出一堆炉渣般的铁疙瘩,敲锣打鼓——让我好生羡慕:人家大人就是比我们会玩。

要说打麻雀才是那一年的高潮:全北京都疯了,三天三夜,鼓号齐鸣,喊声震天。我在阳台敲打空饼干筒,胳膊酸疼,嗓子嘶哑。对孩子来说,这是最伟大的狂欢。多年后,我才从旧纪录片上看到当年的战果:麻雀纷纷坠地而死。据统计,仅在北京地区就歼灭了40多万只麻雀。

随后流年不利,是先从阳台上那堆白薯变质开始的。我坐小板凳啃烂白薯,正赶上收音机不断播放《春节序曲》。这乐曲在记忆中扎了根。再听那曲子,我嘴里就有股烂白薯味。

烂白薯味很快转换成一个词儿:浮肿。大人见面改了问候语,先问浮肿了没有,再互比浮肿程度,捏捏按按,用硬币按进小腿肚不掉者,即三级浮肿,好像是特殊荣誉。母亲把口粮省给我们,达标三级,众人啧啧称奇。

最令人伤心的是,假山拆走了。只见太湖石被吊起,装上卡车,一冒烟就消失了。那可是我们捉迷藏的好去处。这郑和家的最后证人,据说成了军事博物馆(北京十大建筑之一)的战利品。推土机忙活了好几天,夷为平地,再种上一排排小杨树,生长速度惊人,没几年工夫即可与楼比肩。

我和一凡常出门远足,用脚丈量北京。赤贫与行走相结合的好处是,让想象无边无际。他大讲《80天环游地球》,我们坚信有一天会走遍世界。对,还要把楼里几个女孩子也带上,洗衣做饭。

出德胜门到齐家豁子,眼前是大片菜地。此行是为了逮蛐蛐,但饥肠辘辘,比蛐蛐叫得还欢。于是钻进菜地,刚摘了几个青辣椒,就被乡下孩子发现,石头土块飞泻过来,我们抱头鼠窜。

我跟弟弟在阳台养兔子。父亲把旧木箱改成兔舍,分隔成上下层,有楼梯相连。兔子食量大,我们到处打草挖野菜,供不应求。一天下午,我和同伴翻遍全楼的垃圾箱,捡到146个白菜头,平分后带回家喂兔子。父母大喜,认为在食物链中人在先。清煮白菜头蘸酱油,乃人间美味。

母兔生下五只小兔崽。我们忍不住用手去摸,此后母兔拒绝喂奶。只好把它们放进垫好棉花的纸盒,用吸管喂牛奶。当夜一只只死去。第二窝的小兔崽,尚未睁眼就出笼觅食,结果从围堵阳台的砖头之间钻出去,摔死了。

有一天,父亲要杀兔果腹,抗议无效,我和弟弟很难过,在外溜达了大半天,回家后宣布绝食。

(三)

三不老胡同1号由两栋楼组成,大门居中,传达室带有过渡时期的典型特征——慵懒嗜睡。看大门的伍大爷也传呼电话。电话铃响,他撂下饭碗,几步窜到当街,用手拢成喇叭形高喊:“443电话——”

443是我家门牌号码。4号楼紧挨大门,共4层每层4单元。本楼基本是“民进”的住户,仅少数例外。

先从左邻右舍说起。441由单身的郑芳龙叔叔与寡居的田阿姨合住。郑叔叔摘了右派帽子后成家,搬到8号楼去了。田阿姨郁郁寡欢,而上大学的儿子爱唱歌,给沉闷的生活带来亮色。我们私下叫他“百灵鸟”。他每天上下楼高歌一曲,楼道的共鸣,大概能解决他高音区的问题。

442伍家。伍禅伯伯是广东海丰人,早年留日,后来成为马来西亚爱国侨领,回国后加入致公党,荣升副主席。致公党由归侨组成,是八个民主党派中的小兄弟。在我看来,伍禅就是该党的化身——寡言含笑,与祖国分享富强的秘密。他有两个文静的女儿。奇怪的是,从未听见隔墙有人高声说话。轮到我收水电费,得以窥视其生活一角,可看了也白看。

441张家。张家奶奶和蔼可亲,总用上海话唤我“大少爷”。为躲避这称呼,我踮脚上楼,可她从楼道拐角悄然转出来,深鞠一躬:“大少爷回来了。”张守平叔叔人如其名,夫人在外国使馆当保姆,有儿女各二。小女儿和我上同一小学,比我低一级。我四年级时对她产生过爱慕之情。有一天在上学路上,她转身跟我打招呼。幸福如电流灌顶,我勇敢地迎上去,才发现她打招呼的不是我,而是我背后的女生。这是个殷实和睦的家庭,用客套与外人保持距离,用沉默抵抗风暴——一个暴虐时代的生存之道。

433曹家。一凡的父亲曹葆章伯伯,内心急躁但表面随和,有相貌为证:从耳鼻眉梢长出浓毛,有如愤怒升起。他40年代在四川做过县长及国大代表,1949年后自然不得烟抽。除了一凡与我,小妹一平和我妹妹珊珊也同岁。两家的孩子来往频繁,推门就进。一凡上有两个异母同父的姐姐,她们发育早,特别是少遮拦的夏天,让我晕眩。

434庞家。庞安民伯伯原是武汉交通银行经理,有一种见过钱的镇定;夫人在义利食品厂当会计,等于掌管天堂的钥匙(特别是困难时期),要不他家孩子个个人高马大。大哥邦本是画家,五七年右派,留在劳改汽车厂搞外形设计。他设计的卡车有如未来世界的战车。大嫂当年可是大美人。她因病长年卧床,善于密谈,指点路径,成了我们这帮愤青的人生导师。而居委会则不以为然,认为她是“青少年教唆犯”(我另辟章节写她)。二姐邦选是师大女附中高才生,心高气傲,不屑与我们为伍,直到插队时才屈就,跟我们混混。小弟邦殿内心疯狂,后成数学家,看来数学有安神定心之功效。

从三层再往下,记忆变得模糊,如坠雾中。

241马家。马德成大夫是孙中山侍卫官马湘之子。据说孙中山临终前嘱孙夫人:“马湘一生追随我,必须保障他的生活费用,把他的子女都培养成才。”想当年,马湘几乎每年都来小住,散步时腰板挺直,一派军人气概。他两个孙子大胖二胖后来都成了名医,未辱没国父的期盼。

243刘家。刘鹗业叔叔为人敦厚,苦心躲过历次运动,提早谢顶。他夫人是中学老师,家有二女。我们两家交情深厚,说来话长:由于紧急分娩,他家的小女儿是我母亲在家接生的。

244葛家。葛志成是“民进’秘书长,乃本楼最高行政长官,有专车接送。他原是上海小学教员,地下工作出身,四九年后进京城在教育部当官。他平日深居简出,神秘莫测,好像在继续从事地下工作。他夫人华锦是八中党支部书记。独子与我们初识时百问不答,得名“葛不说”。

141沐家。沐三握伯伯的名字取自“一沐三握发”,指周公勤政,连洗澡都不踏实。沐伯伯大概既无朝政可理又无洗澡的条件,故脾气很坏。记忆中他已是个老先生了,常卧床不起,很早过世。而方阿姨年轻得多,温和内敛,独自把两个儿子养大。小京与我交情甚深,尤其70年代初。是他把池小宁和赵一凡介绍给我。与他们相识,乃一生中大事也,特别是后者,既为挚友,又兼任我由沉睡到醒悟的人生向导之一。

(四)

要想标明三不老胡同1号在北京社会版图中的位置,就得从“大院儿”与“胡同”说起。这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政治文化。一般说来,“大院儿”是居庙堂之高的外来户,“胡同”是处江湖之远的原住民;“大院儿”代表权力,“胡同”贯穿历史。两者间的对抗与消长,构成1949年后北京阶级斗争的新动向。

当然问题没那么简单,真正的高官宁可在胡同深居简出。比如,我们大院儿的住户就多是中下层干部,而民主党派的大佬们则跟着执政党隐身胡同,相濡以沫,即使削官革职,照样好吃好喝,难怪其后代自称“最后的贵族”。

“大院儿”分三六九等,往往与国家机器的零部件有关。虽说民主党派在个别历史时期地位有所提升,但基本属于残次品,故三不老1号的人贵有自知之明。这种等级意识体现在发声学上,特别在文革期间,人家自报家门时中气十足:“中直的!”“计委的!”“海军大院儿的!”轮到我们,就像含着大枣似的:“三不老的。”

那时候市内楼少。三不老胡同1号在当地是标志性建筑,方圆三五里抬头便是。我在弘善寺小学读书,同学多来自底层。到同学家去玩,家长问及住处,同学抢先回答:“人家三不老大楼的。”家长翻着白眼打量我,好像我是权力中心的使者。对国家机器的零部件及残次品,平民百姓并无鉴别力。

胡同构筑的迷宫、雨后的水坑、初夏槐花的香味和昏暗的街灯,让我这个在楼里长大的孩子心向往之。与楼房的刻板结构相比,那有一种平民的野性与自由。夏天,公用水龙头旁,半裸的男女插科打诨,孩子追逐嬉戏。沿墙角拐进小院,房屋歪斜,角落堆满碎砖破瓦。那有另一种生活:祖孙三代挤在一起,骂骂咧咧,可粗砺的外表下是深深的依恋;还有左邻右舍那份真心的关切……从胡同深处回望,我竟会对大楼产生隐隐的敌意。这无疑和青春期的反抗有关:大楼代表着父权和秩序。大院儿的孩子深入胡同是要冒风险的,弄不好会遭辱骂甚至暴打,除非你有几个真正的胡同朋友。

关铁林是我小学同学,一度与我来往甚密。他住在附近一条死胡同的小院里,大楼遮蔽了其中的阳光。他母亲因病早逝;父亲是救火队员,三班倒,很少在家。不知为什么,在我记忆中印象最深的是他家的旧铜脸盆,坑坑疤疤,就像一件传家宝。下了课,他点火生炉子,把烧好的热水倒进铜盆,用手指试试水温,慢慢把双手浸泡进去,陿意地闭上眼。也许那就是他所失去的母爱。

有一次我跟他吹牛,说我父亲的字写得多么棒。他吃惊地看着我。关于他父亲呢?他沉默了。至少在现实层次,写字与救火是不对等的——在大火中爬高等于玩命。他不能再失去父亲了。

另一个胡同朋友的名字我忘了。他是我小学的同班同学,家住后海河沿。他父亲是街头小贩,摆摊卖糖果针线兼营小型赌博业。那是个分格木盒,糊上窗户纸,缴两分钱用手指捅进小格,或空空如也,或糖果玻璃球之类的奖品。我每次志在必得,道理也简单:他儿子把秘密先透露给我。

(五)

文化革命爆发那年我17岁。我就读的北京四中处于风暴的中心。6月中旬,《人民日报》发表了我校和女一中部分高三同学写给党中央的信,要求停课闹革命并自愿放弃高考。那正是我数理化告急的关坎,而期末考试在即。

学校突然宣布全面停课,我欢呼雀跃,为资产阶级教育路线的彻底失败,也为自己跨越数理化的全面胜利。文化革命于我,最初是一场青春的狂欢节。每天醒来,我都感到不踏实,担心毛主席又改了主意。他老人家最终下定决心,永远关上学校大门。

狂欢节很快转成血腥的悲剧。三不老胡同1号这条大船首先发出求救信号。谁也没料到,本楼首席行政长官葛志成的家首当其冲:他夫人、八中党支部书记华锦被关在学校,因忍受不了拷打,8月22日凌晨自缢。紧接着,一凡的家被北航红卫兵抄了,他父亲曹葆章被遣返回四川原籍(几年后郁郁而死)。

我们大院儿几乎成了北京抄家的首选目标,鸡犬不宁。3号楼的赵君迈,这位辽沈战役被俘的国民党长春市市长,每天早上在院里舞剑,飘飘然,好像在练习升天。那天红卫民抄家时,他试图反抗,差点儿被当场打死。看来他已做好升天的准备。

各楼门口帖出告示,宣称全体居民都是反革命,订于某日某时全部抄家,无一幸免;并勒令先缴出“四旧”,否则格杀勿论。于是我们先自行抄家,把涉嫌“四旧”的书籍物品送到居委会,包括一副象牙麻将,多年后父亲提起来还心疼。大限到了,扬言抄家的红卫兵却无影无踪。一场虚惊。

那年夏末某日,轮到我到传达室值夜班。看大门的伍大爷被扫地出门——据说是逃亡富农而遣返回乡。至今我还记得他模样:黧黑瘦高、秃头、背微驼,身着白粗布褂黑缅裆裤,如同收进布袋里的弓。他带河北口音的嗓门特大,后来几个看门的用扩音器都远不可及。

这昏睡的传达室终于醒来,见证了暴力和苦难。就在那天深夜,一个住2号楼的少女向我哭诉。天一亮,她和家人就要被押上火车,永远不准再回北京。在昏暗的灯下,她嘤嘤哭泣,目光充满了乞求,好像我是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血雨腥风的时刻过去了,生活照旧。而文革终于给民主党派带来实践民主的机会。民进中央连同司机勤杂总共二十来号人,按民主的游戏规则分成两拨。父亲忙着写大字报,打笔仗,乐此不疲。成人世界势不两立,而孩子们照常来往。

与国家大事进行曲的主旋律相平行的,是老百姓日常生活的变奏:收集纪念章、打鸡血、甩手疗法、养热带鱼……由于大联合,民主实践告一段落。急流勇退,父亲迷上了攒半导体。

那时主要燃料是蜂窝煤。每月最后那个星期日的上午,由煤铺工人蹬平板三轮,挨家挨户送货上门。赶上文革,工人造反了,不再为资产阶级服务,一筐筐蜂窝煤卸在楼门口。一筐蜂窝煤六七十斤,无壮劳力的人家傻了眼,那阵子招女婿,估摸先得过搬蜂窝煤这一关。

趁文革之乱,一家废品收购站连同破烂,悄么悄声地侵占了大院儿东头的篮球场,后来证明是极有远见的:六十年代末的全民大迁徙带来无限商机。而在我们同学中正兴读书热,我和一凡去废品收购站反收购,拦截顾客,筛选当废纸卖掉的旧书;甚至用介绍信蒙混过关,直接钻进废纸堆淘宝。

在全民大迁徙的同时,北京开始挖防空洞。我们大院儿再次大兴土木。首先遭殃的是那些杨树。十年工夫,它们窜得可真高,而转眼间全部砍伐,如风帆垂落。

(六)

1969年春,我被分配到北京第六建筑公司,前往河北蔚县开山放炮。一年后,转到北京房山的工地,每两周大休回家一次。

那时父母弟妹都在外地,我家成了聚会的中心。拉上厚重的粗布窗帘,三五好友,读书、写作、饮酒、听音乐,当然还有爱情。那些出没的女人,构成沙龙运转的神秘动力。

而我们的行踪,早在大楼居委会的监视中。一天夜里,一凡在家冲洗照片,红灯和放像机的闪光被当成发信号,小脚侦缉队立即报告西城公安局。警察破门而入,一无所获,最后没收了我借给一凡的一摞古典音乐唱片。

转眼间人去楼空,三不老胡同1号门可罗雀。废品收购站也随之生意萧条,一度洪水般泛滥的破烂,变戏法般缩进几个箩筐中。

我们把地下男高音康健请到我家。他头大如斗,脸色红润,像一轮夜里的太阳,照亮我家的小屋和客人。他笑起来都带着共鸣,震得玻璃哗哗响。待他高歌《伏尔加船夫曲》,满堂失色,三里开外都能听见那警世洪钟:“踏开世界的不平路……”

1973年初,父母从湖北干校搬回北京,沙龙不得不转移阵地。通过父亲,我结识了1号楼的翻译家冯亦代伯伯;再通过冯伯伯,我结识了更多的书和人。我常到他家小坐。冯伯伯像他的烟斗般镇定,思路和烟缕一起上升。穿围裙戴袖套的冯妈妈,奔忙于炉灶与字典之间。她几乎失明,从厚厚眼镜片上迷茫地看我,或手持放大镜帮冯伯伯锁定某个词的含义。

1976年10月初的一天晚上,我带来四人帮垮台的好消息,当时冯伯伯正在厨房用毛巾擦拭后背。于是他和历史一起转身。

1975年夏,我们家买来一台红灯牌9寸黑白电视。这可是全楼的大事,此前仅葛志成家有。每天晚饭后,左邻右舍自带小板凳涌进我家,欢声笑语。那台电视供放在五斗橱正中,被团团围住,等于大家共看一本小人书。关键时刻出现信号干扰,父亲连忙转动天线,待画面恢复正常,得,敌人已被击毙。

随着技术更新,9寸电视前又加上放大器,画面变形,坐得越偏变得越厉害,影响对正面人物的理解。好在那年头人不挑剔,有声有影足矣。一个物质匮乏的时代的好处是,欲望不多不少,就像自己的衣服那么贴身。

1978年年底,我和朋友创办了《今天》杂志。部分装订工作是在我家进行的,一摞摞油印纸页从床铺到地上,散发着一股油墨味。门庭若市,我手忙脚乱,居委会跟着加班加点。客人中有几位新朋友,后来成了《今天》的中坚。

1980年秋天我结了婚,从三不老胡同1号搬走。

(七)

2001年年底,因父亲病重,我回到阔别13年的北京。

一凡开车带我回三不老胡同1号。这梦魂萦绕的家,如今难以辨认:楼房低矮,窗户狭小,外墙刚粉刷过,仍难掩衰败之相。据说它已到了建筑年限,是该拆掉的时候了。

我们拜访了老邻居们。首先是434庞家。邦本大哥开门迎候,他头发花白,挺拔如旧。他已再婚,是啊,大嫂去世好几年了。他告诉我,她死前惟有我的诗集放在枕边,让人黯然神伤。邦选现在是一家投资公司董事长,衣着举止,都表明社会进步的大方向。是啊,人家只在插队时,才与我们这些草寇为伍。大哥张罗着要搞一次聚会,把全楼的孩子都请来。是啊,家已租了出去,这正合我意,免得触动记忆中的那个角落。

与邻居们告辞,暮色四起。在原防空洞的位置,盖起标准化楼房。往前推32年,那些杨树,正等着被砍伐的命运;往前推42年,那些太湖石,正被吊进卡车,运往兴建中的军事博物馆;再往前推600年,郑和凭栏眺望后花园的假山,暮色中掌灯,鸟归巢,万物归于沉寂。

□ 《财经》
阿小名 回复 悄悄话 小米粥,估计Bryce的旅行计划又要推后了。春天还是有点儿凉,我改主意准备再去趟沙漠和Sedona。一来正是开花的季节,二来,上回在Sedona没住够。我这是毛病。有段时间迷上死亡谷,每年至少去一回,呵呵。

你什么时候来湾区,好好跟你喝一回。司令就让她在旁边儿看着,她肯定边看边劝阻。对了,还有秦无衣,要是能一起就好了,他老说自己是北美喝酒最多的人。你信么?

阿小名 回复 悄悄话 司令你是该郁闷郁闷了。你难道就没发现,自从你添了这个毛病, 我都不爱跟你约饭局了么?hiahiahia
淑女司令 回复 悄悄话 小珊,忘了说我新写了篇关于找义工的文章,在我博客里

下边我那跟贴不少错字,就不改了哈。
淑女司令 回复 悄悄话 看了这篇我忒郁闷,喝酒说我一大享受,每天下班回来,准备好饭菜,喝上一杯,特
别享受,好像累了一天就等这个时刻放松呢,可近来因为发现对酒开始过敏,一喝
脸上就长东西,只好戒酒。
郁闷呀。。。,而且郁闷的时候都没就解除郁闷,加倍郁闷。。。

噢,来这里是和小珊打个招呼,你要问的那家义工的地方,我找到地方,就是找不
到联系信息。儿子因为是位同学带他一起去的,所以也糊涂着。他答应我去问他同
学,请再等等哈,对不起,拖了这么久
小米粥 回复 悄悄话 嗯,猪耳朵俺也喜欢。

北岛在内蒙的路线和我走的很象,当年被一个哥们儿骗我说一起去看成吉思汗陵,一路走走停停,每到一处就和他的战友们喝一天酒,然后就回家了,至今成陵还是没去过,就记得东胜有一家炖骨头馆,有世界上炖的最好吃的炖骨头。

北岛文章写的好,不过和蒙古人喝酒的时候肯定不招人喜欢,这点比阿小名你可是差的太多了。
阿小名 回复 悄悄话 回复梓的评论:说明一下,这篇是转贴北岛老师的哈,写得是好!李叔同那篇是我写的,写得一般,但你提醒得好,改天是得找时间好好说道说道郭沫若,比李大师还会往自己脸上贴金的主儿。
回复 悄悄话 文笔老练,很man。I like it!
阿小名 回复 悄悄话 这就去。正一边儿喝一边儿看《金婚》呢,广告时间过来瞅瞅,等下再广告再回来。

那个李天骄怎么那么讨厌啊,成天上赶着的!
sanfengzi 回复 悄悄话 小名,你知道我不懂歌,但我真实记录我这几天听歌的一点感受。你去看看吧,别笑哈!
阿小名 回复 悄悄话 对了我还是喜欢鸡爪子和猪耳朵还有鸭脖子,哈哈哈.
阿小名 回复 悄悄话 那首歌叫《夜未央》。关于喝酒,我还有一首非常喜欢的歌,张广天84年写的《风吹了不知多少年》。

  风吹了不知多少年,
  吹出了一棵古枫;
  水洗了不知多少年,
  洗出了一个女孩。

  风又吹了不知多少年,
  吹出了一片树林;
  水又洗了不知多少年,
  洗出了一群男女。

  人们不知要喝多少酒,
  才能一醉方休?
  人们不知要醉多少回,
  才能一无所求?

  树叶落了不知多少回,
  飘飘扬扬又变成了风;
  人们死了不知多少回,
  来来去去又化成了水。

可惜那是他当年混人大帮口口相传的歌曲,好像没有正式流传下来,无载可下,唉。

文章中写周口店冷夜喝酒的事情,让我想起当年陪同学去人大旁边熬夜买火车票,冷,点了堆火,就着喝啤酒,人还是冷,酒倒是被火烤热了!

小米粥 回复 悄悄话 开始误以为是写北岛的,看着看着心里嘀咕,阿小名的酒量怎么越来越小了,还诬蔑法国的形式主义。

说起喝酒想起谭咏麟有一句歌词:那年黯然分别后,再也没有人与我痛饮。

如果不是为了借酒浇愁,深夜里一个人自斟自饮其实也不错,特别是有牛肉和花生米的时候。

sanfengzi 回复 悄悄话 什么时候喝酒, 可以看出两人的关系哈。白天一起喝的人,晚饭一起喝,以及深夜一起喝的人,有着黑白的差别。
我们这里冷,但有一个好处,晚上可以开壁炉喝酒。
周末愉快!
阿小名 回复 悄悄话 想起北岛曾在《波兰来客》中写过,在北美他与刘羽聚会,回忆当年:“那时我们有梦,关于文学,关于爱情,关于穿越世界的旅行。如今我们深夜饮酒,杯子碰到一起,都是梦破碎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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